第三个诡计 利马症候群(第18/44页)
新闻过后又是天气预报,我又着重重复了一遍:“明天28号可要下雨呢!”我得让她记住当下的日期,在她的意识里现在是27号的早上,但实际上已经是27号的晚上了,她的时间比我的时间早上了整整12个小时(她并不知道她多睡了12个小时),所以她以为的白天却是我的晚上。当她在“27号白天”和绑匪坐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就可以在真正的27号白天在外头给自己作不在场证明了——很显然地,我那时正在饭店里为一粒石头还是一只苍蝇和店员面红耳赤地争吵着呢!
这就是侦探小说中所用的“叙述性诡计”的真谛:通过种种手段,让读者以为的书中发生的事情和书中实际发生的事情有巨大的偏差。在这起“阿飞天才绑架案”中,读者毫无疑问就是被阿飞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警察,他们的证词全部来自被蒙着眼睛而分不清昼夜的人质叶叶,而由此形成的时间上的错位就造就了不可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想到此处,我不禁在心里为自己的聪慧鼓起掌来——了不起!看来我以前所看的那些侦探小说可真是没有白费!我借着兴致,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起来,又问她过去是做什么的,又问她将来有什么打算。她没好气的道:“都没人来赎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倒是你……”她顿了一顿,继续问道:“你的话,还真打算做一辈子绑匪吗?”我冷笑道:“做又如何,不做又如何?”“没有人天生是绑匪,你以前……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呢?”“我以前啊,啥都不做呗!”我不停地查找着回放内容,我要找到那些有明显时间标志的节目。
“什么叫啥都不做?总归做过什么工作吧?”“工作……”我下意识地重复着,“我能做什么工作?”但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这才明白我的完美犯罪计划的最后一块拼图终于也到位了,我不是正愁着不能名正言顺地在外作不在场证明吗?现在,我大约找到方向了,那就是去找一份工作,是的,我不去工作,我每天都去面试,最后当然都以失败告终……是的,我得失败得很彻底,好让那些面试官都记住我这个窝囊废!
“哈哈,是的,我可做过不少工作呢!”我回头看了看她,然后趁她不注意(实际上她也无法注意到我)抚摸了下她的脸庞。过了几秒钟她才反应过来,这次却不啐骂我了,只是面带红晕的往后挪了一点,道:“你想干嘛?”“没事,”我看着她现在浑然像换了个人似的,心中不觉泛起了一阵喜悦,“我只是觉得……只是觉得你还挺好看的。”“你……”她掩嘴笑道,“你都没有看过我的脸,怎么知道我好看了?”“这我当然知道。”这回换我脸红了。一时间,房间内又充满了沉默。
我起身将蒙在灯上的一层布缓缓拿开,室内的光线稍微亮堂了一些,我道:“又到中午了,吃饭吧。”她却摆了摆手:“不是前面还说不让我吃饭的吗?”我也想起我之前发的脾气,这回自己倒进退两难了,她又道:“我真的不饿,感觉就是不想吃饭。”“你这是太闲了,整天躺着不运动,哪会饿呢?”她点头称是。但我知道我绝对不能让她起来活动,这样就会增加一分我的布局被拆穿的可能。
“那你会做什么?”“我会……”我想在眼罩底下,她肯定在眨巴自己水灵的眼睛(奇怪,我都没见过,为什么会觉得那是一双水灵的眼睛),“我会洗衣服、我会做饭!”“那行,”我还记着她脱下的那堆臭烘烘的衣服,“去把你自己的衣服洗了吧。我可看着你,别想把眼罩拿下来!”我把她“赶”到浴室,给她松了手上的绳子。
她乖乖地洗着衣服,其实我也有洗衣机可以给她用,但我怕她一会儿就没事干了。突然我听到一声“哐镗”,从她的衣服里掉出一把钥匙。我捡了起来,问道:“这是你家的吗?”她下意识地要去摘下眼罩,我忙把她的手按住,道:“给我保管了。”我把钥匙揣在兜里,看着她把衣服都洗完了。
“现在饿了吧?”“是有点。”她乖乖地坐回床上,我也乖乖地一口一口给她喂饭吃。转眼又到了“晚上”,我把灯关上,她倒也自觉,倒头就睡。洗那几件衣服似乎真的耗费了她许多体力,没过多久我就又听见她的打鼾声。我知道自己应该好好地睡上几个小时了,将来如果每个面试官都对警察说我双目通红的,肯定也会引起注意。但我不自觉地反复摸索着怀里的那把钥匙,把它从冰凉摸到沾上了我的体温……虽然我没有参与绑架,但我多少也知道这个女人是在哪里被绑的,换言之,我知道她家的大概方位,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