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案 鬼影实录(第7/12页)

“现在我们市的理化检验技术,对氯氮平只能定性,不能定量。”侦查员说,“也就是说只能确定有,有多少就不知道了。如果要定量的话,得送省厅。”

“不用送省厅了。”我一边说,一边没停下手中的工作,用酒精慢慢地擦拭着死者的腕部和踝部,“麻烦你们把现场冰箱里的菜,哦,还有电饭煲里的稀饭一起送理化室排查一下。”

“你是在怀疑往饭菜里投毒?”大宝问。

“也就是排除一下。”我笑着说。

“老秦说得对啊。氯氮平不溶于水。”韩亮这个活百科说,“投毒的话,它可不是理想的选择。”

3.

随着酒精脱水作用的出现,死者腕部和踝部的印痕逐渐清晰了起来。果然,那绝对不是手镯勒出来的痕迹。

显然,死者在生前被人用绳索捆绑过手脚。只是捆绑的时间不长、死者也没有过多的挣扎,所以造成的约束性损伤并不严重。

经过酒精的处理,死者双侧腕部皮肤有一些细小的皱褶出现了,环手腕一周的红印也更加清楚。红印没有手镯那么宽,周围密集了纵行的皮肤皱褶。这说明造成红印的绳索在勒紧手腕的时候,把手腕皮肤均匀地皱了起来。红印上没有明显的规律压痕,说明绳索的硬度不大,而且绳索上没有规律性的硬质花纹。既然这样,现场发现的尼龙绳就不具备条件了。

有经验的法医知道,在被绳索捆绑手脚的时候,腕部、踝部的皮肤均匀皱褶,说明捆绑的绳索是有弹性的。死者的腕部皮肤皱褶比较多,说明捆绑她手脚的绳索弹性非常大。如果把这样的工具带到生活里,最有可能的就是死者捆扎头发的粗橡皮筋。不过,现场并没有看到符合条件的橡皮筋啊。

但不管怎么样,有捆绑手脚的这个动作,基本就可以肯定这是一起命案了。虽然我们曾经见过捆绑住自己的手脚跳河自尽的案例,也见过捆绑住自己的手脚,然后用胶带封自己口鼻闷死自杀的案例,但还真的没有见过捆绑自己的手脚,再自缢死亡的案例。毕竟,手脚被捆绑住以后,就不具备登高、套颈的能力了,自缢的动作也不能完成。而且,根据聂一峰的供述,他并没有触碰尸体,那么捆绑死者手脚的橡皮筋去哪儿了呢?

没有想到,我的乌鸦嘴,或者是大宝的乌鸦嘴再次应验了。我们真的碰到了一起罕见的,利用缢死这一手段来杀人的案例。

除了腕部和踝部的轻微损伤,死者全身没有看到其他的损伤了,包括抵抗伤和威逼伤。那么,她为什么如此乖乖听话,让人缢死呢?

我们抓紧时间对死者进行了解剖,全身各脏器除了瘀血等窒息征象,没有其他异样。头部也没有受到过损伤,这更进一步确定了死者的死因是生前缢死。

我们切开死者的胃肠,死者的胃里满满的都是胃内容物。我用勺子舀出一些胃内容物,用水冲洗掉上面附着的胃液。胃内容物的形态非常清楚,有软化的米粒,也有软化的面团,还有没经过消化的芹菜、肉丝、土豆、胡萝卜,等等。显然,死者刚刚吃完饭,就很快死亡了,所以消化程度尚浅。而且,胃内容物的组成,和我们在现场冰箱、电饭煲看见的饭菜是一致的。

死者是在吃了两个菜以及稀饭、馒头之后不久,就被害死亡了。因为没有经过消化,死者的十二指肠内也没有进入食糜,说明是在饭后一小时之内死亡的。很可惜,我们无法判断这一顿饭究竟是中餐,还是晚餐。

毕竟是舆论热点案件,专案组的众人都还在等待我们的结果。我甚至来不及缝合尸体,就和大宝脱掉了解剖服,赶往位于市局的专案组。

我们和林涛几乎同时抵达了专案组,看林涛一脸凝重,我估计他发现的线索应该和我差不多。这是一起命案!

而先于我们抵达专案组的,是理化检验室的报告。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虽然在菜里没有检出有毒成分,但是在那一锅稀饭里,发现了氯氮平的成分。

既然这样,死者体内的氯氮平含量就不用计算了。因为作为一个长期服用氯氮平片的人,不可能把药片磨成粉末,然后拌着稀饭一起吃。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投毒。

同时,我眼前一亮,似乎对案件的侦破已经充满了信心。

我率先发言,介绍了尸检的总体情况,然后说:“现在从法医检验和理化检验的情况,基本可以复原案件的情况了。死者和凶手一起吃了饭,在吃饭之前,凶手往电饭煲里投入了之前准备好的、磨成粉末状的氯氮平。因为氯氮平是不溶于水的,而粉末拌在稀饭里,并不会影响口感,所以这是最好的投毒手段了。凶手没有吃稀饭,但是死者吃了。凶手应该知道死者长期服用氯氮平,所以选择用死者的常用药来让她昏迷、嗜睡,这是经过精心预谋的杀人案件。死者在昏迷后,凶手费尽心思地用粗橡皮筋捆绑了死者的手足,然后直接用缢吊的手段让她窒息死亡,同时也就伪造了一个自缢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