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扬威跑马厅(三)(第2/2页)
“宴请?”
“哥,你看天色快要暗了,弟已包下二马路的楼外楼,请赏光移步!”
“抱歉啊,少帅,秦北洋只是凡夫俗子一个,今日来到跑马厅,只为找回被盗走的爱驹,绝无出风头之意,恕不能奉陪。”
他刚一转头,就明白走不掉了,四周全是武装侍从,这简直不是邀请,而是绑架了。
“休得无礼!”小六子斥退了左右,“哥,愿意交弟这个朋友否?”
秦北洋犹豫再三,只见主席台下,老金、中山、李隆盛、小郡王、钱科、卡普罗尼正在等着他。
不愿连累这些兄弟们,秦北洋挥挥手说:“诸位,今晚我晚点回去!老金,拜托你把幽神带回客栈,单独一个马厩,好生照看!”
“主人!多保重!”
老金还是一副英式管家的派头,将手杖“斯迪克”扔到秦北洋的手中。李隆盛用眼神示意他要小心。
看到老金等人牵着汗血马离开跑马厅,秦北洋今日的任务完成,晚上还得赴龙潭虎穴。
他又推说自己穿着骑手服,得下去换衣服,其实是想悄悄开溜。没想到小六子的侍从们,已将秦北洋换下的西装、西裤、礼帽一套行头都送来了。无奈钻进主席台后的更衣室,少顷出来,变回了翩翩贵公子。
秦北洋跟一身戎装的小六子站一块儿,一个高大却羞怯,一个瘦小却霸气,正青春的好年纪,天造地设并反串的一对儿。
刚要下看台,秦北洋回头看到小镇墓兽九色,便向小六子祈求:“少帅,这条英国獒犬,乃是北洋心爱之物,价值虽不能与汗血马比拟,在我心中却比名马更珍贵,平日寸步不离左右。实不相瞒,我俩晚上就寝都得抱在一起,请允许我带它赴宴!”
“哈哈哈……哥,你可是标准的纨绔子弟,声色犬马呢!想必每晚除了名马与名犬,必定还有名美人相伴!我喜欢!”
秦北洋被大队人马簇拥着走出跑马厅,前后都是武装扈从与马弁,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
此刻,他的心头万分懊恼,右手指在左手掌心反复写两个字——
藏拙
不止一个人说过——秦北洋,虽才智过人,但本性拙,惟其如此,更须藏拙。
上海跑马厅是什么地方?王公将相的名利场,上流社会的销金窟,赌徒浪子的断魂坡。秦北洋一心想着抢回幽神,却忘了“藏拙”的警言,居然驾驭汗血马,意外夺得赛马“贺岁杯”冠军,一夜之间,成为万众瞩目之人物。与其说是展露自己勇武超群的优点,倒不如说是泄露了本应好好保护的秘密。
秦北洋是太白山的主人,刺客联盟阿萨辛的继承人,务必终生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凡事皆由他人出头即可,切不可争强好胜擅露神器,更不能鲜衣怒马鹤立鸡群。
纵然是一飞冲天的仙鹤,也要伪装成池塘里的丑小鸭。
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万遍,正好有人放起鞭炮,都是押对了汗血马的赌徒,兴高采烈欢送今日英雄——上海跑马厅的第一位华人冠军,中国体育界的民族英雄!
刺耳的二百响声中,秦北洋似乎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居然还是日语!回头张望,南京路上人山人海,哪能分辨出什么熟人?
一辆奔驰汽车开到门口,小六子牵着秦北洋的手,一同坐进汽车后排,前往二马路上楼外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