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零五章 中隐(下)(第2/3页)
其实,地主们将实物地租改收货币地租,基本是与一条鞭法的推行同步的。朝廷将实物田税改银,并允许纳银代替赋役,这样做的坏处是,纳税人必须要将生产的实物出售,换取银钱完税。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受到商人集团的盘剥。地主们为了向佃户转移负担,才改变了收租办法,开始收取货币租。
另外,收取货币租还可以消除佃户偷奸耍滑的门路。江南农民专种一种叫做‘不道糯’的稻子交租,因其产量高,出米少,质量差,所以称为‘谩官稻’。还有种芒稻的,芒长约二寸,每四石出米量不及其他稻子的一石,以此交租,故地主佃农时常发生争执,虽然地方官屡加禁止,但农民照常以此交租。改为货币租后,便可以不受‘次粮顶租’之苦。
加之世风变化,如今人们对于钱和物的看法,已同前人大有不同。不再以简单朴素为常,而是以奢侈享受为荣。故而地主不重布帛菽粟而重金钱,得金不患无粟。且缓急转移,易以万物,多金尤便。
在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地主集团迫切希望改变收租的方式,在他们的活动下,各省允许地主‘起田另佃’,虽然引起了极大的反对,但在徐阁老的力主之下,地主们还是与佃户重签了田契,将实物租改为货币租。
然而为何刚过十年,就又想改过来了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物价飞涨!如果谁有十年前的报纸,翻开看看就会发现,在这十年间,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价格,平均上涨了一倍,这还是官府对事关民生的商品,始终努力平抑物价的结果。那些非生活必需的物价,上涨幅度达到了两倍。
《经济学》上说,通常情况下,物价上涨最遭殃的是固定收入群体。而倒霉的地主老爷们,费尽心机将实物分成地租改成了货币固定地租,也就荣幸的加入了这一行列。
《日报》曾经做过调查,中小地主每年的平均地租收入是五百两银子,一百五十两用于交纳各种赋税,二百两用于基本开销,还有一百五十两可以改善生活,或者扩大生产。
每一年物价上升一成,他的生活成本就增加二十两,而可以自由支配的钱,却会少十五两。每年都如此,地主老爷们的钱包,瘪下去的速度就可想而知了。
另一方面,佃户们却开心了。改成货币定额地租后,地主们不再管地里种什么,他们可以选择以种植价值更高的经济作物为主,以种植粮食蔬菜为辅,这样既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又可以不受物价上涨之害。
所以说,这十年来,地主们的日子越过越惨,佃户们却越来越滋润,这就是双方一个想改回从前,一个坚决不改的原因所在。
而后来城市的士绅,加入支持的农民行列,也是毫不意外的——这些以工商业起家的新贵,与传统地主的矛盾由来已久,矛盾的根源只能存在于经济方面。
工商业生产需要大量的合格原料,比如丝织业需要合乎标准的生丝,棉纺织业需要合乎标准的棉花,染织行业更需要特殊的经济作物。然而在收取实物地租的年代,地里种什么,卖个什么价,是由地主们说了算的。所以双方矛盾的实质,就是工商业主企图控制农产品的产销,而地主们自然不甘心失去定价权,双方自然产生了矛盾。
但是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后,地主们脱离了生产,不再干涉农民的种植选择。老实巴交的农民,总比老奸巨猾的地主好对付,工商业者自然乐见其成。这种形势下,他们普遍选择与农民们签订合约,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农民们则承诺到收获时,将农产品按规定价格卖给资方。
这样做的好处是,资方可以稳定地获得农产品,农民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最终结果是工商业主们控制了农产品的市场,当然不愿意再回到从前。
而这场官司,实质上已成了各利益方之间的对决,判决的结果影响之大,要远远超过其它任何案件,所以才会有了这场旷日持久的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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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将这场官司的起源分析的十分透彻,最难得是,作者没有落入传统文章的窠臼,将经济问题道德化,而是运用经济学的观点,将各方的心态展现无遗,观点新颖但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沈默对这个叫‘玉池’的作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心中也酝酿了一篇文章,准备稍后写下来投个稿,应和一下这位玉池兄。
看完了让他欢乐无穷的本埠新闻,沈默翻到了第四章‘朝廷要闻’,这一章主要是介绍国家的最新军政动态,并摘抄邸报的部分内容,让老百姓能了解国家发生了什么事。
说起来,沈默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关注朝堂了,看报纸他才发现,那位千古奇葩的万历皇帝又有大手笔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