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2/5页)
[郝亿:呦,干嘛呢,你这几天都不回话?玩失踪呢还是装死呢?]
[郝亿:你那个白给老公最近怎么样了,内两个小孩还在么?什么时候让我去你家那个别墅参观啊!]
沈卿:“……”
激动地开启战斗模式!
这是原主的发小。
还是三观很不正、将原主带偏了的人。
瞧他说的那话就气人。
沈卿记得原主现在就开始虐待pua小孩儿,乃至后来变本加厉地虐待迫害,都是这个人撺掇、甚至是鼓励的。
要不然原主那么怂的人,就算再厌恶也不可能敢在顾淮遇还活着的时候就违背诺言,欺负小孩儿。
不管郝亿是出于什么目的,对于这样的人当然是早断绝关系早好。
开启战斗模式的沈卿:[我老公最近身体可好了,孩子们也非常可爱,谢谢你的关心啊。]
发送,拉黑,删好友。
愉快地把手机丢到一边,沈卿决定去打理一下自己。
卧室卫浴的镜子前,站着一个唇红齿白眉目隽朗的青年。
黑发有些长了,松松散散地垂在鬓角及耳朵两边,更显得镜中人皮肤白皙,轮廓完美精致。
沈卿冲镜子里的自己眨了眨眼睛,简直不要太满意自己的外表。
《大世界》中沈卿这个角色争议很大,除了他的恶毒塑造了两个反派以外,当初他为爱替嫁的时候话题度也很高。
因为设定里沈卿只是沈家的旁系分支,属于在沈家打工的。
但是他却莫名可以得到沈家少爷沈缘的垂青。
两个人不仅相熟,沈缘给他机会送他在娱乐圈出道,这本身就不正常。
事实上“沈卿”性格内向又偏执,如果不是年少时沈缘主动找沈卿玩,沈卿也不敢往少爷身边凑。
而如果不是沈缘几次直接或者间接地帮助了他的忙,给了他温暖,自私狭隘的沈卿也就不会爱上沈缘,以至于为爱替嫁。
固然,沈缘作为主角受一直都是白月光似的万人迷人设,原身会喜欢上他一点都不奇怪。
但要沈缘主动接近这样的沈卿跟他玩,那就有点儿说不过去了。
毕竟在沈家里打工、像沈卿这么大的男男女女还是有很多的。
而且这些人中,愿意为了利益与顾家联姻的也有很多……
顾淮遇虽然快死了,但他声名在外,且有钱啊!
怎么最后就非要沈卿‘牺牲’自己,为爱替嫁冲上去,然后再因为种种不满而祸害顾家的小孩呢?
这设定听上去似乎就不合理。
据说当初很多读者都说作者这是强行设定,无脑剧情。
沈卿看书的时候倒是没细细去推敲这些情节的合理性,只记得作者强调过,这一切都是因为“沈卿”长得很不错,相当不错——
入得了沈家家主的眼。
送去顾家也能撑得起沈家颜面。
所以才不介意给他提位让他替嫁。
可直到代入自己的脸以后,沈卿才终于体会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像自己这么帅的人,难怪主角受当初会忍不住主动接近。
也难怪沈家家主会同意他上。
更难怪顾家会接受这样一个强行提咖的旁系分支!
一切,都是因为看脸啊!
以前沈卿也知道自己帅。
想当初读书的时候,他收到的情书能塞满整个桌堂。
不过对于穷人来说还是学习更重要,沈卿向来很少照镜子,也从不关注自己的长相。
可一旦将自己代入书中的“沈卿”,那种作者的设想真实不虚、真的没有强行搞设定的感觉就直冲心头。
沈卿多想回到原来的世界,去评论区里为作者辩解一声——
长得帅,真就是一切的答案!
洗漱干净过后,沈卿换了一身清爽的居家服离开了自己的房间。
……屋内的粉红色还是有点太辣眼睛了,他想出去洗洗眼睛。
而走出房间,看见装饰得非黑即白的走廊和小厅,一颗心终于静下来了。
他爱欧式简约风!
从这点来说,他跟身价百亿的大佬品味还是一致的。也不算太没见过世面和寒酸。
欧耶!
“主母,您需要喝点什么么?”
沈卿出现在一楼的客厅里,家里的佣人便主动过来询问他需要什么。
一开始沈卿还很不适应“佣人”、“主母”这样的称呼,不过他穿的是本古早风豪门文学,大家都这么叫,改称呼对别人来说反而很奇怪,便也默认了。
“……一杯咖啡一杯奶,不加糖,谢谢。”
佣人应下了,很快就去准备。
按理来说沈卿头顶伤势未愈,不能喝咖啡。
可佣人们也只专注自己的事,不敢八卦,更加不会越级干扰主母的事。
顾淮遇性格冷冽,不喜热闹,待人又严苛。
他生病避世以后才搬来这幢别墅独居,因为快死了,也只请了简单的佣人打理最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