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九章 实质性问题(上)(第3/3页)

林汉龙这一番演讲可谓唱作俱佳,声情并茂,即使在这几位明朝顶级高官面前,也绝对算是第一流的口舌了。只有后面陈涛悄悄撇了撇嘴——当初陪我哥去买房子那会儿,通州的某个开发商也是这么慷慨激昂的,“痛快”成交以后才发现每平方比广告上都贵了好几百去……奶奶的,搞房地产的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人!

可惜对面那几位明朝官僚都没经历过后世推销员的忽悠,没能豁免林汉龙的魅惑术,钱谦益率先点头表示同意:

“这样很好,吾等所谈乃是国家大政,利在千秋之事,原也不必锱铢必较,效那等商贾之态。”

钱阁老都这么说了,周首辅也没反对,杨一鹤单独再唱黑脸也没意思,于是谈判原则就这样确定下来。之后双方再谈盐业方面的合作倡议,当然也就不那么“锱铢必较”了。

“好吧,一半就一半……作为交换,你们提的要求:是朝廷允许你们在琼州岛上开设一处宝泉局,用以铸造你们自己的银钱,是这样吧?”

双方先前其实早就进行过私下沟通,就是觉得能谈得拢才坐下来细谈的。在大明看来这似乎根本不算个事儿——自铸钱币确实称得上大逆不道,可琼海军啥时候在乎过这个?他们犯得着用大陆上每年能收入好几十万的私盐渠道来交换朝廷的铸币许可么?

“准确点说:是承认我们的银币可以作为大明帝国的合法货币,在帝国疆域之内能够自由流通——没错,具体措施就是表现为:允许我们在海南岛上开设一处被大明朝廷认可的货币发行机构。”

林汉龙这话说的有点绕口,但既然他先前说的那么正大光明,周延儒这会儿也就有话直说了:

“老夫有一点不明白——你们先前没得到朝廷许可的时候,就已经在大量私铸银钱了。那种半两‘银元’纹样精美,成色也足,完全不愁花不出去啊,如今又何必再特地来讨要朝廷的认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