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重定中原 第十八章 扶苏变法(第2/3页)
扶苏琢磨了一下道:“肉刑的确过于残暴,剥夺了犯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也不可尽废,否则光以其它一些不痛不痒的轻刑恐怕会让不少人、尤其是有钱人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样吧,废除现今所有肉刑,改为打板子。不明白朕什么意思?就是男犯脱了裤子打屁股,屁股虽然软,但是打起来还是会很痛,而且用刑过后,一旦康复,别人也看不出有什么异状,这比肉刑好多了。至于女犯吗,不太好打板子,就改为鞭背吧,那种痛楚也非一般人可以忍受,而且可以留疤警戒,但外表也看不出什么!军师以为如何?”
“妙啊!”张良一眼崇拜的小星星:“臣也觉得将肉刑一刀切不是什么好主意,只是想不出好的替代方法,所以才建议陛下全部废除!没想今日陛下一想就想出来两个,而且都是既可惩戒宵小,又可让其有改过自新机会的良方,臣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陛下圣明!”
扶苏心中暗喜:“这有何难,后世里不都是打屁股的吗!这废除肉刑改为拍板子的主意好像是汉武帝想出来的吧,呵呵,不好意思,借用了!”嘴上却道:“行了,行了,别拍马屁了,还有吗?”
张良忙道:“刑法的适用原则臣认为不用改了,非常合适,其它的建议就没什么了!”
扶苏想了想道:“这样吧,朕这里要增加几条法令,你记录一下。第一、恶意损毁山林罪。从今日起,凡我秦国有需要开荒者,如果涉及到破坏林地、草原、湖泊者,必须到当地官府进行申请。有擅自开荒者,重责三十板,所开荒地收归官有,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如不是出于垦荒需要而擅自破坏山林、湖泊者,令其照价赔偿,并处以五十板刑罚,严重者加处三个月至三年刑役。
官府对于批准开荒之事也不准过于宽松,必须遵循不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原则,而且如无朝庭特旨者,对每亩新开荒地征收相当于一百斤粟米的税收。另外,全县耕地亩数不得超过全县总亩数的三成!记下没有?”
张良有些疑惑道:“陛下,此罪不是打击百姓们垦荒种田的积极性吗?”扶苏摇了摇头道:“非也,非也。目前我国北方山清水秀,土地肥沃,既可耕种,也可放牧,但是如此不加限制地进行大规模垦荒的话,迟早会将环境破坏殆尽,届时我国将无牧马之地。一旦我国不再出产优质战马,那么如何和来自北方广漠草原上的精骑抗衡!?你看到没有,原本关中乃鱼米之乡,不仅山林茂盛、水草丰足,而且是天下有名的粮仓,可是最近几年来修建骊山、阿房宫、极庙等建筑,几乎将附近山林砍伐殆尽。如果不以严刑制止,任其泛滥下去的话,不出一百年,关中将不再出产良马;不出五百年,关中将成为一个水土流失严重、百姓食不裹腹的荒蛮之地!子房,做事不能只看眼前利益,也不能将目光全盯在百姓身上,有时候要看得远一些,也要考虑到国防需要!否则五百年后,也许不止是关中被破坏殆尽,甚至连中原都不复繁盛,届时后世子孙们可是要骂我们的噢!”
张良闻言沉默,良久点了点头道:“陛下见识深久,张良不及!听陛下适才所言,是不是打算在关中和中原大力推行马政?”“是啊!”扶苏点了点头:“一个国家不能偏文,也不能偏武,只有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行。可以肯定的是,最少千年之内,我国主要的敌人将来自北方的草原,而要与草原精骑抗衡,就必须要求我国建立强大的骑兵。所以,保护环境、推行马政,将成为我大秦日后不可动摇的国策!”
张良点头,却有些犹豫道:“只是,陛下,朝庭严格控制拓荒,那百姓们耕地不足怎么办?”扶苏摇了摇头道:“至少五十年内耕地不会不足,现在历经战乱,国家人口肯定不会超过两千万人,偌大一个国土的现有耕地完全可以养活这些人。但日后日子稳定了,人口日益增多,难免就会耕地不足。不过那也没关系,日后朕会建立新法,严厉打击豪强地主,禁止土地恶意兼并,并且会立法规定凡我国人每人皆有两亩私产,这私产如不犯法,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个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卖,否则严惩。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缓和耕地紧张的问题,至少使百姓们都有一口饭吃!”
张良眼睛一亮,喜道:“陛下此计甚好,为何不早些实行?”扶苏笑道:“不可!这土地可是那些豪强地主的命根子,现在朕打江山,还需要那些豪强地主的支持吗,早早把他们得罪了,可不利于朕的江山。还是徐徐图之,以免激变!”
扶苏想了想又道:“还有,第二条法令为:废除贱民制度,准许良贱通婚。我大秦规定:凡战俘、逃犯、罪犯、罪犯家属、私门的臣妾(男奴女婢)、国家的隶臣妾、刑徒、谪戍之人、迁徙之徒、赘婿、后父、事末业(商贾)而贫者,都属于‘贱民’。但从即日起,我大秦国土之内没有平民跟贱民之分,众生一律平等:原‘贱民’中本身有罪者称为‘罪犯’,刑满即恢复平民身份;其余原‘贱民’中人皆恢复平民身份。日后,有再敢以贱民称人者,无论皇亲贵族、还是官史百姓皆罚粟米一担,掌嘴十记;另国内各阶层皆可通婚,不可以良贱不可为婚为由阻碍男女婚姻。子房,此条还可以引申一下,如:入赘上门者在我国中地位十分低下,常受欺凌,但这些人也是朕的子民,不可不以真心爱之:此外,私门臣妾、后父、商贾、妓女等原无罪‘贱民’都享有和平民一般权利,如果有恶意辱骂者、责打者,依盗伤罪加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