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秦朝贡献了什么(第2/2页)
秦帝国的中央官僚机构,世人一直称之为“三公九卿”,实际上秦帝国的官僚机构,远远比三公九卿要复杂,确切地说,其特点就是官职越来越多,权力越来越小,分权越来越多,中央对官员的控制能力越来越强。
秦帝国的官职,以丞相为最尊贵。在战国时期,秦帝国的丞相,往往被称为“相邦”,按照《汉书》的记载,丞相的主要职责就是帮助天子“助理万机”,可以说是百官之首。但是对于秦帝国这样一个君权至上的国家来说,做丞相就很尴尬。领导用着你干活,还不想让你掌权,结果就是丞相的权力越来越小。
在中国,丞相其实是封建制度国家的专利。在奴隶制时代,中国是没有丞相的,因为当时中国官场的官职关系,主要就是世袭贵族之间的等级关系,他们的官职排列,是以分封制为基础的,而到了封建社会,封建皇帝选择官员,不再以身份的高贵程度,而是以能力的高低程度。作为封建化改革最彻底的战国国家,秦国的丞相出现得比较晚,当年主持商鞅变法的商鞅,秦孝公在世的时候恩宠无比,但是他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做过丞相,大多做过“左庶长”、“大良造”之类的官职。秦国开始有丞相,是在秦武王在位的时候,之所以出现的这么晚,主要是由于秦国历代帝王,大多希望能够建立一个个人君权独大的政治体制,但是随着秦朝统治区域的扩大,国君个人的力量已经越发应付不过来,所以就需要提高丞相的权力,吕不韦当权时期,是秦国丞相最幸福的时候,那时候的秦国秦庄襄王在位,是秦国历史少有的一个贪图享乐的帝王,国家大事大多交付吕不韦,造成的恶劣影响就是,后来秦王嬴政登基的时候,甚至国家大权一度都被吕不韦把持。嬴政不像他的父亲那样懒惰,从他亲自掌权开始,削夺丞相权力就成了一种国策,比如原先丞相可以拥有的统兵权,就被分给了掌握兵事的太尉,地方上的兵权,也被委任的尉负责。但对于丞相,仅仅限制是不够的,嬴政的另一个手法,就是设立御史大夫,表面看是附属丞相工作,其实就是查禁不法,整顿贪污,用官职比丞相低的御史来监督丞相,这种以小制大的思路,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发明的,而后的汉武帝大一统时期,这一条被做得更加彻底。不但各地有御史,全国各地还划分成了13道御史,大一统的程度,比起秦国来都更加深化。
三
秦朝对于中国大一统政治的另一个贡献,就是确立了官员的任免选拔体制。
自从商鞅废除了中国延续几百年的世卿世禄制之后,秦朝很快就有了系统的官员任免制度,并且形成法律。早在战国时期,秦国的官吏就必须通过国家正式委派后才能任职,如果没有任命而敢先行使职权,或者是受到私人派遣来任职,都将会依法治罪。甚至秦朝的有些法律规定的近乎苛刻,比如官员到异地为官的时候,不能带自己的随从,这是为了防止官员形成个人的势力,春秋时代那种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从此开始成为历史的名词了。
秦朝的官员选拔条件,当时主要包括三条。第一是必须要有一定财产,穷人不能当官,这一点,韩信就受害很深。第二是必须要认识字,懂得法律。第三就是年龄必须要在17岁以上,这是在秦朝当官的三条“硬标准”。而且,秦帝国也建成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员考核制度,用来考核官员,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又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创举。而一旦官员不称职或者考核不合格,就要被废官或者除官,这两种处罚的性质不一样,如果一个官员被废,意味着他将这辈子无缘做官,如果这个官员被除,也就说明他还是有希望再次做官的。当然,在官员的选拔体制上,秦帝国并不系统,官员的来源五花八门,这也是他们后来行政混乱,国家陷入内战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我们看看西汉的历史,或许就不难发现秦帝国“大一统”的重要性。代秦朝而起的西汉,对于秦帝国的大一统政策,采取了大力吸收的做法,其主要官职和管理制度,都是在秦朝的基础上进行政策上的微调。虽然秦朝仅仅经过了二世就灭亡了,但是中国中央集权国家的地基,他们已经打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