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都是自己划出来的(第2/3页)

可能有人会说以上三点只是在观念上形成了人们的反感,而不一定真正把相关人员推向自己的对立面。

如果我们想明确地知道,太平天国把什么人划入到了自己敌人的范围里,只要查一下他对“妖”的界定就可以了。太平天国称敌人为“妖”,妖分死妖、生妖两类。凡用土、木、石、金、纸、瓦六种材料做成的偶像为死妖,都是要捣毁的;凡邪教、粉色、烟、酒、戏、堪舆、卜、筮、祝、命、相、聃、佛、娼、优、尼、女巫、奸、赌等十九项均为生妖,而这所有的十九项生妖,则就是太平天国现实的敌人。

这十九种人是多大的数量,我们当然不可能有确切的统计,仅以我们可查的部分相关数据以窥一斑:

烟:我们只知道,鸦片战争之后,鸦片流毒一发而不可收,吸食鸦片的烟民到1906年有2000万人139;

佛:乾隆元年(1736)至四年(1739)止,共颁发过各省度牒部照340112纸,另有资料显示,清末时,全国僧尼约有80万人140。

娼:陈其元在其《庸闲斋笔记》中记载了上海自通商后色情业发展的情况,“娼寮妓馆,侈风骈集,列屋而居,倚洋人为护符,吏不敢呵,官不得诘,日盛一日,几于花天酒地矣。余摄县事时,欲稍稍裁抑之,而势有不能。尝饬洋租地保密稽之,盖有名数者,计千五百余家,而花烟馆及咸水妹、淡水妹等等,尚不与焉。女闾之盛,已甲于天下。”141

从以上几组数据我们可以推断,被太平天国视为敌人的十九种“妖”可能会是一个多大的数字,而与这十九种“妖”有密切关系的人群又是一个多大的数量。

由此我们可以想见,太平天国的战斗虽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也只是“小众”的战斗,这种战斗不可能像锤子一样直接击碎敌人,而最多只能像锥子一样扎入敌人的身体。只要不能一下把敌人扎死,过一段时间之后,他仍然能恢复如初,最多只是留下一个疤。

太平军要想取得小众的胜利,必须使这个小众有强大的战斗力,以使锥子扎得更狠、更深、更致命。

太平军的战斗力是靠两个方面来维持的,一是理想诱引,一是纪律的惩罚。

革命本身不是目的,革命的目的不是打破一个旧世界,而是建立一个新世界,不是抛家舍业,而是为了现实的利益。为什么阿Q要革命?就是因为他无立锥之地,只有革命他才可能获得秀才娘子的宁式床和吴妈。为什么无产阶级最具有革命性?就是因为他们除了劳动力之外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革命之后可实现美好的共产主义。为什么太平天国“从者俱是农夫之家,寒苦之家”?主要是拜上帝教给了他们一个美好的念想:在政治上强调“天下多男子全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的平等思想;在经济上强调“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洪秀全告诉他们通过革命可以去创造出一个“各自相安享太平”的“人间天国”,而这些在他们原来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实现的。

只有理想的诱引不足以实现人们长久的热情,更不能形成持续的战斗力,战斗力的形成更需要纪律的约束,因此,战斗的开展既需要激情的战斗动员,又需要强硬的“斩不赦”作为后盾,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太平天国快速发展的是随处可见的严酷的法律制裁。

太平军入南京之后,“严严整整,民心佩服。安民者出一严令,凡安民家,安民之地,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沓(踏)入民家门口,即斩左脚,右脚沓(踏)入民家门口者,斩右脚。法律严,故癸丑年(1853年)间,上下战功利,民心服。”142

然而问题是太平军的纪律不仅仅是针对战士的,还是针对所有的教众与辖区内所有居民的,其所涉范围之宽、所用刑罚之严,是以严酷著称的《秦律》和《大明律》所不可比拟的。在曾国藩搜集整理的太平天国刑律中有“应斩罪多款”,现抄录部分如下:

凡杀妖之时,闻鼓则进,闻金则退,不得违误,违者斩。

凡各军兄弟,行俱要定大旗,各归各队,不得越次争先,耽延退后,违者斩。

派在左边杀妖,不得到右边,派在右边杀妖,不得到左边,违者斩。

自后杀妖之时,路旁金银衣物,概不准低头捡拾,以及私取私藏,违者斩首不留。

凡传令听讲道理,如各馆有无故不到者,枷七个礼拜,责打一千,再犯斩首不留。

凡黑夜支更,如果贪睡,被旁人将鼓拿去交出告犯(发)者,责打一千,再犯斩首示众。

凡接递紧要公文,如有迟误日时者,斩首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