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拜金(第3/3页)
其实按照李牧的理解,奢侈品不需要什么款式和潮流,弄一把一百美元的钞票,或者是一堆金铂,用绳子把它们穿起来往身上一围,就是最好的炫耀。
如果想要所谓低调的奢华,就把一百面值的美元换成五十面值的,还可以天天不重样。
“这不太好吧,现在这个价格,我都已经感觉很高了。”格洛丽亚还不算是成功的商人,或者说格洛丽亚还没有练成李牧那种厚度的脸皮。
“高吗?我不觉得,你应该问值不值得,不用问别人,问你自己就行。”李牧有信心,如果超越时代上百年的设计,还不能横扫19世纪的伦敦和巴黎,那李牧这个穿越者也实在是太失败了点。
“我自己……”格洛丽亚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看着自己的水晶鞋,咬着嘴唇的小模样看得李木心里头一荡。
今天注定不是个增进感情的好时机,李牧刚刚找到点感觉,正准备乘胜追击,就看到严顺拿着一个文件夹,躲在岸旁的花丛中拼命向自己挥手示意。
李牧向严顺微微点头,很隐蔽的给严顺打了个手势,让严顺去办公室里等着。
“如果是偶尔买一件的话,那么也不是不能接受。”格洛丽亚思索再三,终于还是承认自己抵抗不住诱惑。
格洛丽亚还算是比较克制的,成为巴伦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为《都市丽人》的老板,如果格洛丽亚愿意,想买什么都不困难。
“这就是了,既然你想要,那么别人就也想要,想想看吧,如果你生活在伦敦或者是巴黎,你周围的朋友们都有了一个漂亮的手袋,偏偏就你没有,这种感觉会不会让你抓狂?”李牧试图想勾勒出一个“拜金女”的形象,不过仔细想想,这个设定好像和格洛丽亚并不相符。
一般情况下,只有没钱的女人才会成为“拜金女”,有钱的女人不用拜金,因为金钱会主动朝拜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