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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读书人,并且极以此自傲。在他的心目中,读书人之所以为读书人,就是遇到事情能够冷静的辨别利害(虽然“利害”不就是“是非”)。辨明了利害,才能决定进退出处,这叫作明哲保身。他看不起文城的人们。看,一面军旗,一队士兵,一尊大炮,会教他们忘其所以的欢悦,愚夫愚妇们!不错,在圣经贤传上,他常常碰见忠孝节义等等字眼;这些字眼也时常的由他口中有滋有味的说出,但是这与其说是读书人应当信任这些好字眼,还不如说是读书人有点义务——把这些好字眼挂在嘴边说的义务。因此,在他遇到非亲非故的人,他的口中不是诗云,便是子曰;仿佛他就是一本活的经典。及至遇到他真关心的人,他的诗云子曰就一齐引退,而让位给两个铜板比一个铜板多,或与此类似的考虑与计算了。假若圣经贤传象太阳那么大,王举人的心眼才不过是个针孔,或更小一些。
“清癯”是王举人愿意拿来形容自己的两个字。中等的身材,小瘦脸,王举人并没有使人望而生畏的威严。全身,除了一些不十分硬的骨头,便是一些带着皱纹的软皮;无论他怎样怜爱自己,当他摸到自己的一身骨头与软皮的时候,也感到十分失望。所以,他一天到晚总去摸他的胡须,好教他的手有个地方放一放。他的胡须也并不体面。一共大概有几十根吧,而且每一根似乎都没有固定的颜色,黑不黑,白不白,又不肯定的黄或红。其中,有四五根很长,十几根极短,其余的都一根有一根的独立的尺寸,仿佛完全是偶然的长在一处。
可是,王举人很珍惜这些根“乌合之众”的毛儿,因为他以为只有这种稀疏,古怪,不美观的胡须,才正好配得上他的“清癯”。他常常的想:凭他的小瘦脸,稀胡子,再加上蓝纱袍,大红福字履,和一把雕鸰扇或团扇,教传真的好手给他画下像来,他必定和陶渊明,李太白,至少也和吴梅村,一样的潇洒俊逸!
一阵狂风,也许把他吹散,一场暴雨,也许把他浇瘫。但是,即使被风雨摧毁,他的眼睛会永远完整的存在。他的生命的力量,仿佛都在这一对眼睛上呢!单眼皮里包着一双极圆,极黑,极活动的眼珠,一齐往上翻,一齐往下落,一齐往左往右疾行。他的一双黑眼珠,在单眼皮的掩护之下,象一对诡计多端,无时不闹事作崇的小黑鬼儿。自左而右,或自右而左,两个小黑鬼极快的一走,从这个眼角走到那个眼角,他便从圣经贤传看到两个铜板比一个铜板多!“梦莲!”王举人托着水烟袋,用单眼皮遮住黑眼珠——他不愿教女儿看出他的聪明,因为心中有些怕她。“你看怎样?”
“什么怎样?”梦莲似笑似不笑的问。
“听说,连东门外的松林里都来了军队!”他用水烟袋向东指了指。他不敢说“战事”
两个字,而只提出松林里的兵。他怕战争。
“这两天,我的心老跳!”梦莲把柔软而洁白的小手按在胸前。
“怕?”举人公从上下眼皮的小缝里放出点黑光来,又赶紧收回去。
“不是怕,”她又似笑非笑的说:“是兴奋!”举人公吸了两口烟,然后又用烟袋向外一指:“你也和他们一样?”
“谁?”她慢慢的把小手从胸上挪下来,检查自己的手指——每个指甲都剪得圆圆的,短短的,没有任何可挑剔的地方。
举人公先摇了摇头,而后不愿得罪女儿,又非说出不可的,低声的说:“那些无知的人!看见几个兵,一面军旗,就忘其所以的高兴!”
“爸爸,你不高兴看见咱们的军队!”梦莲的眉头皱上了一点。
举人公低着头,用眼皮遮住来回转的黑眼珠。眼珠转了几次;他从战事看到家破人亡。
沉默了好大半天,他长叹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