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定下来了(第3/4页)
有关王为的新职务任命,最终到八月中旬才正式下达。
这个时候,白娇娇已经就任西城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差不多三个星期了。
场面上的办事效率就这样,加上王为自己还请了几天假。
王为请这几天假干啥去了?知道内情的人无不把眼珠子都瞪了出来——他专门陪着唐威的女儿唐依依去外边玩儿了。
据说去了一趟香港。
听到这个消息后,大伙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这可真是牛人!
最奇怪的是,白大队对此好像没什么反应,就好像不知道这回事一样,王为还是每天一早负责接送白大队上下班,那殷勤的小样,让人一点都不怀疑他对白大队的“忠诚”!
或许,白娇娇和王为的所谓恋爱,只是假象?
白娇娇想要以此来掩饰什么?
不过这终究是人家的私事,外人也不好干涉,连问都不好问。
谁敢去问白娇娇这样的话题?
王为最终没有去成刑侦大队,而是去了禁毒大队,跟和平成了搭档,被任命为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仍然兼任红玉派出所副所长,负责试点运作。
应该说,王为身上的两个职务,都颇有实权。
他在红玉所依旧管着禁毒中队和刑侦中队,这两个中队的重要事情,还是要向他请示,他一样的有决定权。
而在分局禁毒大队,压根就只任命了一位副大队长,原先的那位副大队长调走了。
王为是和平唯一的副手。
也就是说,一旦和平因故缺勤,王为就是禁毒大队的实际负责人。
以王为的年龄和资历来看,这几乎已经是最合适的安排了。
他刚刚从学校毕业一年,就已经成为正股级实权领导干部,马上就直接升副科级,在特别注重论资排辈的公安系统,这简直就是扔炸弹,人为破坏安定团结。
王为立马成为公敌!
现在先去禁毒大队当副职,再熬一下资历,时机合适的时候,接过和平的位置,顺理成章。又或者转到下边某个城区所去当个一把手,也不是没可能的。
到那时,资历够了,别人也无话可说。
至于别人在这个职务上熬了五年八年的资历上去,你小子只熬一年半载,那也是因人而异,有意见也只能憋着。
总的来说,王所这一次的运作还是大获成功的,对这个任命也还比较满意。
在他正式被任命为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之前,就已经交卸了红玉所刑侦中队长和禁毒中队长的职务,由张方和梁宇顺利递补。
张方这小子,一年前还是个联防队员,可以说啥都不是,随时有可能被发回原单位,一年过去,不但成了政法专项编制的正式民警,还成了正儿八经的中队长。
这际遇,不知羡煞多少人。
更别提李民主同志有多郁闷了。
但现在的李所,已经低调很多,再不像以前那么跋扈了,纵算见到张方,也客客气气叫一声“张队”。
人家起来了,你不承认也不行啊!
分局主要领导亲自找王为谈了话,当然是笑哈哈的,程序性多于实际意义。对王为,分局领导尽管直接打交道不多,了解得还是蛮深入的。
这种人要用,但是要有条件的用,不能太放任,否则容易出问题。
再有就是,一开始就要跟他讲清楚规矩,不然等他养成了自己的习惯,再跟他讲规矩,基本就等于对牛弹琴。
分局领导坚定不移地认为,王为这样的性格,其实内心深处根本就不在乎职务,你要是拿这个东西去掐他脖子,他能直接把你推到墙上。
这种没上进心的家伙,最难管理。
分局领导明白无误地告诉王为,今后的工作,以禁毒大队这边为主,红玉所为辅。
毕竟王为现在是禁毒大队名副其实的二把手,和平一旦缺勤,禁毒大队就得由他挑起大梁。至于红玉所那边,还有刘强和张海华,两个中队长也提拔起来了,王为还挂着副所长的职务,更多的时候是为了照顾市局的面子,或者说是为了照顾洪局的面子。
试点单位是洪局一手推动的,还没有正式结束试点,王为就不能彻底走人。
对此,王为也没啥意见。
他终究不可能在派出所干一辈子,总是要往上走的。
没能如愿以偿去刑侦大队,王为也能理解。
魏明辉的面子,到底还是要照顾一下的。
杨振华终于得偿所愿,担任了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成为白娇娇的副手。
白娇娇是无所谓的,是杨振华还是王为给她做副手,问题不大。在白大队手下,请你只谈工作,别谈其他的。杨振华要是仗着有魏明辉撑腰,敢在白大队面前炸翅,看白大队怎么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