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科技流(13)(第3/6页)

洛林否定道:“看到藏宝图的旅行者,一般会抹去那个胎记的,那是放在基因外缘的,而且每一代的旅行者后裔,只会有一个人遗传到这个胎记。”

黄宣偷眼看向谢郝,见他与几个美国政客交谈正欢,摇头问道:“我记得他是迪拜酋长?迪拜有多少个酋长。”

“一个。”洛林早就搜索过资料,将能量屏放在黄宣面前,道:“迪拜酋长国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一员,谢郝是迪拜酋长,并且是阿联酋的副总统兼总理。”

黄宣再看谢郝旁边的纽约州政客,突然明白美国人的骄傲在哪里了。

……

伯吉斯在帮“俄亥俄尖叫”放松,这匹棕色的大马看起来并没有沮丧的样子,也许它还不明白什么是沮丧,但冠军先生显然不很高兴,看见黄宣也只是打了个招呼。

黄宣轻轻的点点头,就走去飞电的那一边。两岁的马驹尚没有到达它的巅峰期,在纯种马比赛中,3岁马通常是最常见的,但并不是最强的,因为马匹3岁就到达了成熟期,可以进行配种,因此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马主总是希望赛马在3岁时就获得好成绩,然后就能够坐享其利了。

飞电的体型要比赤兔小的多,但也比旁边的纯血马大上两圈不止,它的肩高与黄宣个头相当,如果骑上去的话,身材瘦小的伯吉斯只能搭到黄宣的胸口。

黄宣小心的整理了马鞍,这是典韦教给他的,若是马鞍下有小石子或其他的东西,人坐上去之后,马会很不舒服,这个时候的操纵性极差,甚至可能将主人从马鞍上颠下来。

而中国军队习惯使用骟马的原因正是公马性烈。其实使用骟马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蒙古人养马也习惯在马匹一二岁时早去势,这种马骁勇健壮,只是汉人本身不养马,更没有如蒙古人般将好马留作种马的习惯,将军们的急功近利让半个中亚的马群整体退化,至今也无法恢复。

伯吉斯窥了黄宣一眼,不屑之情溢于言表,赛马之道,3分骑师,6分马力,要说1000公尺比赛,一匹2岁口的重型马能胜过日蚀短途马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的。

以他的知识而言,这的确是不可能的。

洛林给出的胜率只有7%,飞电还没有长大,何况黄宣也只是刚刚学会骑马而已。

不过,小黄同学当然不会让他的1亿美金打了水漂,虽然大度的输掉1亿美金很有气魄,但也容易被人视作智力低下的代表,所以他一边梳理着飞电的鬃毛,一边就对洛林道:“帮飞电来点反重力,一点点加上去,可别被别人发现了。”

“没问题。”洛林实际上是个喜欢作弊的家伙。

黄宣同样喜欢作弊,他心里没有一点愧疚的看了伯吉斯一眼,又道:“如果马速过快,我不会从马上掉下来吧。”

“我可以为你加上一些磁力吸附,不会有问题的。”美金就是能源,如果洛林再聪明一些的话,他也会有思维定势的。

催促的梆子声响了起来,黄宣将收拾干净的马鞍重新披挂在飞电身上,这是个技术活,好在有工作人员帮手,才不至于丢丑。

再次骑上马的时候,一身骑士服的黄宣也很有些“黄马王子”的样子,他缓缓的向起跑线驶去,一个穿着红色工作服的年轻人跑了过来,大声对黄宣道:“黄先生,马会最后统计,闪电与俄亥俄尖叫的赔率是1赔1.5,现在外围一共有6000万美金下注。”

看起来,赤兔的胜利对赔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不过黄宣更关心飞电的名字——能把它翻成“闪电”的人,也真是省心。

在场的人稍稍增多了一些,大都是原本不喜欢赛马的家属。赛马原本只是聚会的一个借口而已,而有妻子或者儿女作伴,往往会让聚会气氛显的亲切一些,所以很多人会将时间放在冷餐会上,而不是赛马场上。

不过,美国人是喜欢数据的,就像是ESPN转播赛马,也总是整出些某某记录的噱头,若非如此,一次只要1分钟的冲刺,很难引起电视观众们的兴趣。

漆成灰色的栅栏挡在起跑线前,黄宣探头看去,很容易就发现又跳又叫的嘉拉迪亚,她的提包也不知丢去了哪里,淡黄色的坎肩被拿在手里当作小旗挥舞着,远远的看去,有如起舞的孔雀。

伯吉斯的脸色很不好,作为一名平地骑师锦标赛的获胜者,仅仅是参加这样小型的赛马比赛本身就是很掉份的事情,何况他还在骑着“俄亥俄尖叫”的时候输了,那可是日蚀马王!然而,第二场的加赛对他而言,也只能算作是置之死地而后生,若非鲍勃以力相迫,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

一场3000公尺的比赛是很疲劳的,特别对于马匹而言。

黄宣高昂着头,俯视着周围的参赛者,飞电是一匹小公马,比起赤兔的骄傲,它有着更强的烈性,即便是在栏杆中,它也会下意识的驱赶其他的马匹,在马厩中,它就是1匹马占着5匹马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