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石墙村,九年一度的奇事(第2/8页)
大家一致公认,“第七只喜鹊”的布丽琪·康蕊是酒馆最漂亮的女侍。她在与自己交往一年的汤米·弗瑞斯特和一个黑眼大汉间挑起了争端。大汉揣着一只呜里呜噜叫的小猴子,会说一点儿英语。每回见布丽琪经过,他都会露出含情脉脉的微笑。
在酒吧里,那些老主顾跟游客们凑得很近,这么说道:
“要九年才一次呢。”
“据说过去每年仲夏都举办一次。”
“问问波洛缪斯先生吧,他准知道。”
波洛缪斯先生个子挺高,橄榄色皮肤,绿眼睛,黑色发卷儿紧贴前额。村里的姑娘长大后都会爱慕他,可他从不予以理会。据说他很久以前也是游客,来到石墙村就留下了。他酿的酒甘洌醇厚,当地人都赞不绝口。
酒吧里,汤米·弗瑞斯特和黑眼大汉爆发了冲突,那大汉似乎叫阿伦·贝。
“看在老天的份上,别吵了!谁来劝个架啊!”布丽琪大喊,“他们要为了我拳脚相加了。”她优雅地一甩头,好让油灯的光照亮她美丽的金色鬈发。
尽管有一大帮村民和外来客在看热闹,可没人出面劝架。
汤米脱掉衬衫,握紧拳头举到胸前。阿伦·贝呵呵一笑,冲草坪上吐了口痰,拽住汤米的右手一抡,汤米立刻腾空飞起,下巴磕地。他手脚并用,挣扎着爬起身,直扑阿伦·贝,正想冲对方的颧骨迅猛地来上一拳,就被一阵扑面而来的拳风击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阿伦·贝坐在他身上咯咯直笑,用阿拉伯语咕哝着。
不费吹灰之力,这场打斗就迅速收场了。
阿伦·贝从汤米·弗瑞斯特身上站起来,神气活现地走向布丽琪·康蕊,朝她深深一鞠躬,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布丽琪没理他,快步跑到汤米身旁。“天啊,亲爱的,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她一边问,一边用围裙擦去他脸上的灰,用各种爱称呼唤他。
阿伦·贝与看客一同回到酒馆。等汤米回来后,阿伦·贝好心好意地为他买了一瓶夏布利干白葡萄酒。两人都不知道谁胜谁负。
那天晚上,邓斯坦·索恩不在“第七只喜鹊”。他是个实在的小伙子。最近六个月,他一直在对黛西·海斯塔——一个同样实在的姑娘献殷勤。晴朗的夜晚,他俩会肩并肩绕着村子散步,探讨庄稼轮作的原理、天气和其他切合生活实际的话题。每次散步,两人总喜欢深情对望,黛西的母亲和妹妹必会识趣地拉开六步距离,跟在他们后头。
来到海斯塔家门口,邓斯坦会停下脚步,鞠躬道别。
黛西会走进家门,摘下花边女帽,说:“我真希望索恩先生能下定决心向我求婚。我想爸爸一定不会反对。”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黛西的母亲附和道,每个夜晚她都会这么说。她摘下女帽和手套,带两个女儿走进客厅。客厅里有个高个子绅士,留着长长的黑胡子,正坐在地上整理包裹。黛西、妹妹和母亲一齐向他行屈膝礼(他几天前刚到村里,会说一点儿英语)。这位临时住客站起身,鞠躬回礼,又转回自己那包木制品,继续分类、整理、抛光。
四月寒气逼人。英格兰的春天总是变幻莫测、难以捉摸。
南来的游客沿着林间的羊肠小道而来,挤满了所有空房,或将就在牛棚和谷仓里搭铺睡。有些人支起彩色帐篷,还有些人乘着大灰马或毛发蓬乱的小矮马牵拉的篷车。
森林里遍地开满铃兰。
四月二十九日清晨,邓斯坦·索恩抽到签,要与汤米·弗瑞斯特一同站岗。他们站在裂口两侧静静等候。
邓斯坦轮值过许多次,可迄今为止,他的职责仅限于站在原地,时而用嘘声吓走孩童。
今天他自觉重任在身。他和汤米手执粗短的木棍,一见到外乡人靠近裂口便开口制止:“明天再来吧,各位好心的先生,明天再来。今天谁都不许通过。”
外乡人会退后几步,目光依旧不离墙外朴实无华的草坪、草间毫不出奇的树木和远处单调呆板的森林。有些来客会与邓斯坦或汤米搭话,可两人都抿紧嘴唇,拒绝交谈。他们对守卫之职颇感自豪,自然也有了些架子。
到了午餐时间,黛西·海斯塔为两人捎来一小锅肉馅土豆饼,布丽琪·康蕊给两人各带来了一大杯调味麦酒。
黄昏时分,村里另外两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手提油灯前来换班。汤米和邓斯坦走进“第七只喜鹊”,波洛缪斯先生为他俩各上了一大杯品质上佳的麦酒,作为站岗的报酬。好酒果然名不虚传。酒馆挤得超乎想象,热闹非凡,到处都是兴奋的嗡嗡声。对于走出村外的森林就丧失距离感的邓斯坦而言,只觉得五湖四海的人都聚集此地。因此,他恭敬地看着邻桌的高大绅士——一位头戴黑色大礼帽,从伦敦远道而来的绅士。对共进晚餐的另一位皮肤黝黑、一袭白袍、身材更为高大的绅士,他同样心存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