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沙场重逢(第3/5页)

几乎是那两头苍鹰陨落的瞬间,一处隐蔽的山谷之内,身穿深绿色甲胄,外罩金凤织锦大氅的林碧负手而立,望着哀鸣滑落的爱鹰,凤目中露出一丝冰寒之色。她冷冷道:“众军听令,出发。”那些原本闲散的坐在地上,倚在马鞍前的,看上去和气懒散的军士几乎是在顷刻之间褪去了伪装,上马,整理兵器,立刻变成了杀气凛凛的战士。林碧翻身上了战马,也不招呼一声,便策马冲出了山谷,丝毫不用她吩咐,二十多名男女亲卫如影随形一般策马跟上,将林碧护在当中,而那些原本看上去散漫混乱的代州骑士更是丝毫没有犹豫,虽然从衣甲上面看不出他们的军职高低,可是他们自然而然的按照心照不宣的次序策马跟上,似乎松散而实际上严密的骑兵战阵本就是代州军的特色之一。

这个山谷中聚集了一万五千代州军,和北汉军主力不同,代州军穿的是各色各样的皮甲,看上去似乎十分混乱,这是因为代州军几乎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往往一副上好的甲胄流传数代,就连兵器马匹也往往是自备,这是代州军独一无二的传统。

东晋文弱,即使在中兴之时,朝廷也无能抵御蛮人,而林氏为了保护乡土,便私自招募乡勇御敌,因为代州不论男女,为了抵御蛮人都是苦练骑射,所以代州军都是土生土长的乡人。至于自备兵器马匹,乃是因为代州人虽然深受蛮人侵掠,却也被蛮人的习性所染,在代州,若是稍有资财,家中如果生了一个男孩子,第一件事情就是准备一块精铁,然后每年锤炼一次,等到这个男孩子成人,就将这块精铁铸成兵器,百炼精钢铸成的兵器自然是得心应手。而一般在这个男孩子稍微长大的时候,就选一匹小马驹让他亲自喂养照看,这样等到男孩子长大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匹心灵相通的爱马。即使后来代州军成了名正言顺的官兵,这种习性也没有改变,所以代州军看上去总是有些像乌合之众。可是只有和他们做过战的人才知道代州军的可怕之处。

因为常年和蛮人作战,几乎每一个代州军士都有单枪匹马被蛮人追杀的经历,所以他们的战力绝对是出类拔萃,而一旦他们组成骑兵,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代州军是靠着血缘和地域组织起来的劲旅,所以一旦上了战场,这些骑兵的协同作战可以说是天衣无缝,为了亲人的安危,他们作战悍不畏死,这样一支骑兵可以说是天下无双,只是将近百年来,代州军从来没有过出境作战的例子,所以除了蛮人和曾经和代州军苦战过的北汉军,无人真正知晓代州军的可怕之处。这一次北汉王室动之以情,终于说服了代州出兵,而林碧在代州军心目中是下一任统帅的不二人选,也是看在龙庭飞乃是林碧未婚夫婿的份上,代州军才会同意到沁源助阵。

就在李显和荆迟心有默契地想要退兵,却被龙庭飞率北汉军苦苦缠住的时候,远处突然响起号角声,那号角声和雍军、北汉军常常使用的曲调皆不相同,充满了苍凉和野性,令人一听之下就觉得心胆俱寒。而且在李显、荆迟的耳中,可以听得出来那号角声快速前进,几乎是风驰电掣,能够以这样的速度,保持骑兵冲锋的阵形,两人都自认没有这样的本事,不由心中更是忧虑。那号角声从西北方向逼来,却在即将接近战场的时候突然转了方向,向李显后阵绕去。李显心中大惊,连声催动麾下将士变阵,加强后面的防御。

可是几乎就在李显的将令传递到全军的时候,努力变换阵势的雍军遭到了重击,代州军的战马虽然看上去毛色混乱,可是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上好的战马,毕竟在战场上想要保住性命,马匹的精良是必要的条件,而且代州接近蛮地,虽然年年交战,可是闲时的互市也不会错过,代州人有更好的途径获得蛮人的良马。所以林碧带着代州军几乎是没有任何迟滞地冲入了雍军后阵,然后就是雨点似的箭矢落下。准确而无情的消灭着后方的雍军。

若论骑射之术,中原没有军队可以胜过代州军,为了和蛮人作战,代州不论男女,都是自幼学习射箭,就是一个小女孩,也可以轻而易举的百步穿杨。而在战场上,骑马射箭有三种境界,最平常的就是“骑射”,要求可以在战马上可以坐稳射箭,要求百米靶十中五,七十米靶十中七,五十米靶十中九。当然不要说代州军,就是雍军和北汉军的精兵在“骑射”上也可以做到百米靶十中八九。第二种境界就是“奔射”,要求骑士在高速奔跑的战马能全方位射击,并且命中率最起码要达到骑射的要求。还有一项要求是,在战马奔驰的一起一伏中,骑士必须抓住这瞬间各射出一箭。凡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骑兵已经是天下有数的精兵,就是雍军和北汉军中也只有三成军队可以完全达到这样的目标。第三种境界就是“飞射”,要求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射中固定的靶子,这已经不是普通骑兵能掌握的技术,能够有这种本领的骑士通常是军中有数的神箭手或者出色的骑兵将领。而代州军可怕之处就在于几乎所有人都能够达到“奔射”的境界,还有一成左右可以达到“飞射”的境界,这样的水准,就是以骑射为谋生技能的蛮人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