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烈日照大旗(第3/4页)
丁灵琳好像觉得很有趣,道:“你是不是准备去杀我三个哥哥?”
路小佳道:“你是不是只有三个哥哥?”
丁灵琳忽然叹了口气,道:“很不好。”
路小佳道:“很不好?”
丁灵琳道:“他们不在这里,当然很不好。”
路小佳道:“他们若在这里呢?”
丁灵琳悠然道:“他们只要有一个人在这里,你现在就已经是条死鹿了。”
路小佳看着她,目光忽然从她的脸移到那一堆花生上。
他好像因为觉得终于选择了一样比较好看的东西,所以对自己觉得很满意,连那双锐利的眸子,也变得柔和了起来。
然后他就拈起颗花生,剥开,抛起。
雪白的花生在太阳下带着种赏心悦目的光泽,他看着这颗花生落到自己嘴里,就闭起眼睛,长长地叹了口气,开始慢慢咀嚼。
温暖的阳光,温暖的水,花生香甜。
他对一切事都觉得很满意。
丁灵琳却很不满意。
这本来就像是一出戏,这出戏本来一定可以继续演下去的。她甚至已将下面的戏词全都安排好了,谁知路小佳却是个拙劣的演员,好像突然间就将下面的戏词全都忘记,竟拒绝陪她演下去。
这实在很无趣。
丁灵琳叹了口气,转向叶开道:“你现在总该已看出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了吧?”
叶开点点头,道:“他的确是个聪明人。”
丁灵琳道:“聪明人?”
叶开微笑着道:“聪明人都知道用嘴吃花生要比用嘴争吵愉快得多。”
丁灵琳只恨不得用嘴咬他一口。
叶开若说路小佳是个聋子,是个懦夫,那么这出戏一样还是能继续演下去。
谁知叶开竟也是一个拙劣的演员,也完全不肯跟她合作。
路小佳嚼完了这颗花生,又叹了口气,喃喃道:“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女人也一样喜欢看男人洗澡的,否则为什么她还不肯走?”
丁灵琳跺了跺脚,拉起叶开的手,红着脸道:“我们走。”
叶开就跟着她走。他们转过身,就听见路小佳在笑,大笑,笑得愉快极了。
丁灵琳咬着牙,用力用指甲掐着叶开的手。
叶开道:“你的手疼不疼?”
丁灵琳道:“不疼。”
叶开道:“我的手为什么会很疼呢?”
丁灵琳恨恨道:“因为你是个混蛋,该说的话从来不说。”
叶开苦笑道:“不该说的话,我也一样从来就不说的。”
丁灵琳道:“你知道我要你说什么?”
叶开道:“说什么也没有用。”
丁灵琳道:“为什么没有用?”
叶开道:“因为路小佳已知道我们是故意想去激怒他的,也知道在这种时候绝不能发怒。”
丁灵琳道:“你怎么知道他知道?”
叶开道:“因为他若不知道,用不着等到现在,早已变成条死鹿了。”
丁灵琳冷笑道:“你好像很佩服他?”
叶开道:“但最佩服的却不是他。”
丁灵琳道:“是谁?”
叶开道:“是我自己。”
丁灵琳忍住笑,道:“我倒看不出你有哪点值得佩服的。”
叶开道:“至少有一点。”
丁灵琳道:“哪一点?”
叶开道:“别人用指甲掐我的时候,我居然好像不知道。”
丁灵琳终于忍不住嫣然一笑,她忽然也对一切事都觉得很满意了,竟没有发现有双嫉恨的眼睛正在瞪着他们。
马芳铃的眼睛里充满了嫉恨之色,看着他们走进了陈大倌的绸缎庄。
他们本就决定在这里等,等傅红雪出现,等那一场可怕的决斗。
丁灵琳也可借这机会在这里添几套衣服。
只要有买衣服的机会,很少女人会错过的。
马芳铃看着他们手拉着手走进去,他们两个人的手,就像是捏着她的心。
这世上为什么从来没有一个人这样来拉着她的手呢?
她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总是得不到别人的欢心。
墙角后很阴暗,连阳光都照不到这里。
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一出生就被父母遗弃了的私生子。
热水又来了。
路小佳看着粮食行的胡掌柜将热水倒进桶里,道:“人怎么还没有来?”
胡掌柜赔笑道:“什么人?”
路小佳道:“你们要我杀的人。”
胡掌柜道:“他会来的。”
路小佳道:“他一个人来还不够。”
胡掌柜道:“还要一个什么人来?”
路小佳道:“女人。”
胡掌柜道:“我也正想去找陈大倌。”
路小佳淡淡道:“也许他永远不会来了。”
胡掌柜目光闪动,道:“为什么?”
路小佳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却半睁着眼,看着他的手。
他的手枯瘦蜡黄,但却很稳,装满了水的铜壶在他手里,竟像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