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谁是高手(第3/6页)
那意思就是她根本看不起你。
她若在你背后骂你,你反而应该觉得高兴才是。
还有件事很妙。
当一个男人和女人单独相处时,问话的通常都是女人。
这种情况男人并不喜欢,却应该觉得高兴。
因为女人若不停地问一个男人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无论她问得多愚蠢,都表示她至少并不讨厌你。
她问的问题愈愚蠢,就表示她愈喜欢你。
但她若连一句话都不问你,你反而在不停地问她。
那就糟了。
因为那只表示你很喜欢她,她对你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也许连一点兴趣都没有──一个女人若连问你话的兴趣都没有了,那她对你还会有什么别的兴趣?
这情况几乎从没有例外的。
现在也不例外。
田思思是女人,她并不讨厌秦歌。
所以她还在问:“你佩服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这问题本来很简单,很容易回答。
妙的是秦歌偏偏不肯说出来。
03
男人和女人有很多地方不同,城市和乡村也有很多地方不同。
在很多喜欢流浪的男人心目中,“城市”最大的好处就是,无论到了多晚,你都可以找到个吃东西的地方。
那地方当然不会很好。
就正如一个可以在三更半夜找到的女人,也绝不会是好女人一样。
但“有”总比“没有”好,好得多了。
04
就算在最繁荣的城市里,也会有很多空地,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被人空置在那里。
这些地本来当然是准备用来盖房子、做生意的,谁也弄不清后来房子为什么没有盖起,生意为什么没有做成。
到后来人们甚至连这块地的主人是谁,都渐渐弄不清了。
大家只知道那里有块没有人管的空地,无论谁都可以到那里去放牛,去养猪,去打架,去杀人──甚至去撒尿。
只有脑筋动得特别快的人,才会想到利用这空地去赚钱。
用别人买来的地方去赚钱,当然比较轻松愉快,却也不是件容易事。
因为你不但要脑筋动得比别人快,拳头也得比别人硬些。
这摊子就在一块很大的空地上。
田思思问过秦歌:“你要带我到哪里吃东西去?”
秦歌道:“到七个半去。”
田思思道:“七个半是什么意思?”
秦歌道:“七个半就是七文半钱,七个半大钱。”
田思思道:“那地方就叫七个半?”
秦歌点点头,笑道:“那地方的老板也就叫作七个半。”
田思思道:“这人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秦歌道:“因为别人剃头要十五文钱,他却只要七文半。”
田思思道:“为什么呢?”
秦歌道:“因为他是个秃子。”
田思思也笑了。
秦歌道:“这人在市井中本来已很有名,后来又在那里摆了个牛肉摊子,无论牛肉面也好,猪脚面也好,都只卖七个半大钱一碗,到后来生意做出了名,人当然就更出名,这里出来混混的人,不知道七个半的只怕很少。”
田思思道:“那里的生意很好?”
秦歌道:“好极了。”
这摊子的生意的确好极了。
田思思从未在三更半夜里,看到这么多人,也从未在同一个地方,看到这么多种不同的人。
几十张桌子都已坐满了,各式各样不同的人。
有人是骑马来的,有人是坐车来的,所以空地的旁边,还停着很多车马。
各式各样不同的车马。有的马车上,居然还有穿得很整齐、很光鲜的车夫在等着。
田思思实在想不通,这些人既然养得起这么漂亮的车马,为什么还要到这种破摊子上来,吃七个半大钱一碗的牛肉面?
一大片空地上,只有最前面吊着几个灯笼。
灯笼已被油烟熏黑,根本就不太亮,地方却太大,灯光照不到的地方,还是黑黝黝的,连人的面目都分辨不出。
灯光照不到的地方,远比灯光能照到的地方多。
田思思和秦歌在旁边等了半天,才总算在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找得张空桌子。
居然没有人注意到秦歌。
又等了半天,才有个阴阳怪气的伙计过来,把杯筷往桌子上一放。
“要不要酒?”
“要。”
“多少?”
“五斤。”
问完了这句话,这伙计掉头就走。
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
田思思怔住了,忍不住道:“这伙计好大的架子。”
秦歌笑笑,道:“我们是来吃东西的,不是来看人的。”
田思思道:“但他却没有问你要吃什么?”
秦歌道:“他用不着问。”
田思思道:“为什么?”
秦歌道:“因为这里一共只有四样东西,到这里来的人差不多都每样叫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