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保心锁(第7/8页)

“哈哈,这老小子可有得瞧啦!”小关笑得嘴张得好大。“你这什么金针几时教给我,凡是坏蛋我都给他们来上一招。”

“好,以后我会教你。那马家的人我也整了他们一下,以示惩戒。但没有对付胡水度那么厉害就是。”李百灵一面笑着说又一面想:“小关想学这最精奥的金针绝学,他如果知道至少要熟读一百二十卷口诀,才算初步入门的话,他还肯不肯学呢?”

“还有,那马家的确时时恃势欺人,这儿的县太爷,还比不上马府一个总管。”李百灵摇头搓叹。

试想连代表法律的一县父母官,也都要仰承鼻息,任由指使的话,一般的老百姓常被鱼肉欺凌,已是不问而知。

“所以他们马家的镇宅之宝,我们不但取之无愧于心,甚至是应该做的事,假如此举能使他马家败落的话。”

这是伦理哲学上的理论根据。反过来说,如果全无理论可以依恃,李百灵的行为便变成盗贼之流了。

只是李百灵本身根本不必有哲理支持,因为最近一阵子,她已做了许多莫名其妙,没有什么哲学根据的事情。只不过对于不败头陀这类人,还是尽量使他们心安理得为妙。这是李百灵的想法。

小关忽然大为兴奋,一手揪住不败头陀胳臂,怪热络地问道:“那九骷髅秘音魔叉在神兵谱上徘第三名对不对?”

“对,对。”不败头陀怕他扯破灰衲衣袖,连忙回答。

“但天铸剑却只排名第七,对不?”

“对,对极了。”不败头陀仍然担心自己的衣袖,所以答得很快。

但可惜他还是躲不过灾劫,只听哧一声,衣袖被扯裂一道口子。

小关却浑如不觉,声音更兴奋:“排第三的当然比第七名好得多。那把魔又,一定可以制血尸死命。”

这道理乍听很好,但其实往往不对。

例如某甲很喜欢喝茶,最爱喝的是普洱。

假使在茶叶店中,极品铁观音比普洱贵很多,你能不能迫某甲改喝铁观音?他会不会衷心认为铁观音比普洱好喝?

简单地说,甲食物比乙可口,乙食物又比丙食物可口。因此,甲食物一定比丙食物可口。

这个推论公式,大致上可以成立。

只不过假使食物仍然是食物,但比较时却不在可口与否方面着眼,却是寻求哪一种拿来掷人比较痛些?

那么假定甲食物是蕃茄、丙食物是番薯的话,任何人都知道被哪一种掷中会更痛些了。

不败头陀不跟小关罗嗦解释,只望住衣袖裂口苦笑。

李百灵连忙把小关的手拉开:“唉,小关,有─点你有所不知。”

“我不知道什么?”

“魔叉天铸剑都可以刺透血尸的铜皮铁骨,所以这两种兵器都列得入神兵谱上。假如用魔叉和天铸剑互斩,肯定是天铸剑吃亏,故此魔叉排名第三,比天铸剑高了几级。”

“对呀,但听你的口气,好象魔又有什么不妥?”小关皱眉摇头,表示不满。

“的确有点儿不妥。因为这两件神兵刺中血尸的话,天铸剑可以刺死这个邪魔,但魔叉行不行却没有人知道。”

小关为之一楞,看看不败头陀的衣袖,不觉歉然。但同时,也不禁想起天铸剑。

天铸剑虽然在神兵谱上,是名列第七那么高的地位,可是剑鞘平凡陈旧,剑把也残败得好象快要跟剑身分家。

不识货的人,断断不肯相信这把破剑居然能够名列神兵谱中,而且还高踞榜上第七的前茅名次。

阿庭作仆人装束,用这把破剑找着一个包袱,高一脚低一脚晃晃悠悠地跟在小白屁股后头。

飞凤在驴背上,坐得又稳又舒服。

她偶尔会回头瞧瞧阿庭。

但几日下来,阿庭这家伙木口木面,一整天讲不到十句话。要不是他面貌长得满清秀俊美,飞风一定以为他不是呆瓜便是白痴。

殊不知这家伙嘴巴上的本事真不小,大大把飞凤吓一跳,让她心中不得不自认这回真是开了眼界。

那是树林里忽然冲出二十名壮汉,手中有拿刀剑枪斧的,也有拿着强弓长箭的。

这些人个个都以青巾蒙着口鼻,只露出眼睛。

他们身手都矫健之极,一下子已有四名持弓箭的壮汉,散开四周遥作监视,另有三名迅即绕向来路,使飞风和阿庭不能往回逃跑。

还有五名大汉,拦在路中。

飞凤回头,见阿庭仍然木口木面,好象对强人拦路之举没有一点儿感觉,心中不禁有点气:“喂,小关,你看见没有?”

她和阿庭现下是冒充李百灵和小关,所以在称呼上是错不得的。

阿庭领首:“看见啦。”

“这些毛贼真是瞎了眼睛。”飞风的声音清脆响亮,人人都听得见。

“李仙子,他们不是毛贼,是很厉害很凶狠的江洋大盗。”阿庭答得不假思索,声音也响亮得没有人听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