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霍小玉(第4/4页)
如此过了两年,李生授了郑县主簿之官,临将赴任,小玉对李生道:“我知道郎君年少才高,一定有很多豪门阔族争相联姻,但我今年年方十八,郎君年方二十二,离郎君壮年之时,还有八年。我知道自己乃是蒲柳之姿,不足奉君子,就请郎君爱我之情能维系八年,然后我将削发为尼,夙愿足矣。”
李生大为感动,就与小玉相约,最晚八月,必定会将小玉迎过去。两人依依惜别。不料家中太夫人已替他订下了一门亲事,乃是他的表妹卢氏。李生不敢违抗,只能顺从母意。他自觉愧对小玉,便不敢再去霍宅,偶尔要经过时,也宁愿绕道而走。小玉相思成疾,想见李生一面,却无法传达给李生。小玉怨愤深重,病情越发沉重。听说此事之人无不感慨怜惜。
到了第二年三月,李生与五六位朋友到崇敬寺赏玩牡丹,正吟咏之际,忽然一位身穿黄纻衫的豪侠之士走上前来,说是特慕李生之名,极力邀请李生去家中做客。李生推却不过,只好前行。黄衫客领着他一直走到了霍小玉的门前,李生惊惶欲走,黄衫客急忙命令仆从挡住他,强邀入霍宅。
先前霍小玉梦见一位黄衣人抱了李生放到她面前,起床之后,便相信今日定能与李生相见,于是便开始梳妆打扮。才打扮整齐,黄衫客便挟持着李生抢入。小玉大喜,顾不得病体沉重,忙起来迎接。李生坐在厅中,见到小玉形销骨立,弱质可怜,一时也心中恻楚,但错在自己,也说不出话来。小玉忍病强起,侧身转面,斜视李生良久,将杯酒倾泻于地,说:“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小玉抓住李生手臂,痛哭数声而亡。李生回家之后,但觉天地茫茫,似乎都变了颜色。此后他疑心病日渐严重,每每怀疑自己的妻子不贞洁,最后终于离异。后来再娶了三次,都是这般下场。听闻此事的人都说这是李生薄幸的报应。
【非烟案】
霍小玉与李娃俱为倡门之女,惜所遇者大不同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