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第三条道路(第2/2页)

只有监院或者方丈,才能对地方事务的处置形成重大影响,对不合理的治策做出干预。三都倒是也能涉及地方,但必须通过三都议事这么个制度来实现。

赵然的建议是,红原地区设立的道院,赋予八大执事真正的地方处置权,比如加强方堂方主的职责,授予绥靖治安和动用武力的权力;比如授予经堂高功教化百姓的职责,由经堂负责地方的文风教化;比如授予典造堂县衙吏房的职责;比如授予库房财权和仓廪管辖权……

如此一来,一座道院不仅具备道院原本的功能,还代行了官衙的职能,合二为一,两条腿一起走路,自然就稳当了。至于三部的所谓自治,在如此强力的机构下,一切都是泡影,三年五年之内,必然稳稳纳入大明治下,其实已经是缓进式的改土归流了。

至于与上面的关系,则实行分头管理、分头对接的办法,教化布道方面,接受道门的管理,地方治理上,则对接川西总督衙门。

在人员配备上,可以进行扩充,也允许交叉。玄元观选派道士主持道院的总体事务,可为方丈,川西总督衙门选派能干的官吏,充入其中,可为监院,以下各层均可循此例。

所有充入红原地区道院的朝廷官吏,均需接受道门核查,考核通过后授予道牒,打破道门是道门,官衙是官衙的分割,就此融为一体。

这就是赵然提出的“不左不右”,“道法守中”。简而言之,“特事特办”,“建立特区”,走第三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