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老姜弥辣!(第2/2页)

矮胖修士点了点头,然后清了清嗓子看着三人说道:“首先是这次行动的安全问题,为了不走漏消息,不在发现宝物后起内讧,我等四人都必须签订下【幽冥血契】和发下道心誓言遵守约定分润宝物。”

“在分润宝物的时候,李某作为发起人,进入洞府后当享有优先挑选两件宝物的权利,然后三位道友再根据出力的程度来决定谁先挑选第三、第四、第五件宝物,若是这样还有多余的宝物,则视宝物数量来决定继续均分还是折算成灵石按照四二二二的比例分配。”

“若是宝物不足五件,那就由前面拿到宝物的道友,各自拿出一笔相当于宝物一半价值的灵石补给后面没有拿到宝物的道友,当然李某是不可能出灵石的,这是李某身为发起人的权利!”

“诸位觉得李某这番话如何?”

矮胖修士说完,目光炯炯的看着周阳三人问道。

听到他这话,萧枫首先就伸出手指看着他说道:“最重要的一点,如果那座洞府中真有【九天玄金】存在,总不能我等三人就眼看着李道友将此物收入囊中吧?”

矮胖修士闻言,顿时苦笑道:“此事是我疏忽了,不过萧兄也太看得起李某了,那【九天玄金】是何等宝物,即便是真得到了此物,李某肯定也是无福消受的!”

“这样吧,如果【九天玄金】真的存在,我等就将其拿出去拍卖,然后按照四二二二的分配方法分配拍卖所得灵石如何?”

“就这么办。”萧枫点了点头,认可了矮胖修士的处理方式。

“妾身也没有意见。”姜凤仙螓首微点的也投了赞同票。

这样周阳不管愿不愿意,都没什么好说的了。

于是他只好说道:“黄某也有一个小小的提议,那就是黄某的修为只需要闭关两三个月就能晋升到紫府三层了,不知几位道友可否等黄某晋升后再出发?”

“这怎么行!迟则生变,消息已经传出,万一引来金丹期修士,黄道友觉得我们能有好下场?”

矮胖修士一脸不满的看着周阳说道,微微有些怒意。

周阳这时候提出这个提议,在他眼中无疑是故意捣乱。

他之所以要在这次交换会上招募人手,可不就是想要打个时间差,先一步深入蛮荒丛林,让别人想追都追不上。

然而这时候,萧枫却是忽然说道:“不,老夫反而觉得黄道友的提议很好!”

他说完不等矮胖修士反驳,便眯眼说道:“你们想,现在消息随着那些道友的离开,肯定会传开的,如果真引来了金丹期修士,以金丹期修士的神通,我们纵然先行一日,又真能保证可以甩开他们吗?”

“但是我们如果并不急于出发,而是先找个地方藏上一年半载不露面,恐怕谁都会以为我们全部陨落在蛮荒丛林之中了吧!”

听到萧枫这样说,周阳三人都是一愣,他们谁都没有想到这茬。

这时候除了感叹姜还是老的辣外,矮胖修士也是没有说什么反驳之语,只是面带疑色地问道:“可是我们藏到哪里去呢?有什么地方能够让我们四个紫府期修士藏上那么久,还不耽误修行?”

“这件事简单,妾身除了这凤云山洞府外,还在蛮荒丛林中另外有一处无人知晓的别府,我们可以到那里待上一段时间再出发。”

姜凤仙这时候也是突然插话,直接解决了这个难题。

见此,那矮胖修士也没有再说什么,点了点头道:“既然几位道友都觉得这样做比较好,那李某也没有什么意见了,我们现在就订立血契吧。”

“幽冥血契”在流云洲修仙界属于正常流通的一种消耗性宝物,当然仅限于金丹期以下的血契。

矮胖修士李正威准备的四张血契,都是筑基修士坐化前制作。

这种血契对于紫府期修士的约束力其实并不一定致命,但是违反契约的代价却也不容忽视。

最重要的是,血契一旦签订,有人违反契约的话,马上就会受到契约之力反噬,到时候其他人自然会知道谁违反了契约,从而一起对其进行制裁。

而四人签订好血契后,当即就在姜凤仙的带领下离开了凤云山,前往了她在蛮荒丛林中的另外一处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