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不归 第1章(第7/8页)

  对铜锣湾,我其实蛮熟的,以前,我娘很爱来这里逛街,没什么钱,一天到晚都是windowshopping,乐在其中。她常常痴痴望住某个女装品牌店中的衣服,无限向往的说:“我家囡囡穿那个红裙子,一定可爱得要命。”

  就她的品位看,她看中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惨不忍睹。但是我很享受,享受她一边那样说,一边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摩的温度。

  这一区的街道,大大小小,繁华的固然是繁华,也有许多小巷子,藏在大都会表象之后,住着庸庸碌碌的众生。我要找的,就在其中某一条巷子里。

  一条原本应当平和而家居的小巷子。

  现在却很热闹。警车停在巷口,几个围观民众窃窃私语,血腥味从警戒线围成的圈子里传出来。

  是我最憎恶的场面。在这个场面里,我失去在人间最珍贵的那个人。

  强忍着胸口的不适,我慢慢走近封锁线,透过人群,看到警察在一家小店铺中进进出出,店铺边挂一个小小的牌子,行草遒劲,写了“珠宝店”三个字。

  对讲机中嘈杂不休,隐约听到,是桩命案,他杀,死者是这家小珠宝店的掌柜。

  香港警察工作效率甚高,对讲机中内外呼应,说现场证据收集已毕,很快尸体就放在担架上,蒙着白布抬了出来,准备送上车去。

  我一抬手,带起一阵强烈的局部龙卷风,顿时方圆两米之内,天昏地暗,人群中响起胡乱的惊呼,我越众上前,掀起那块遮挡的白布,俯身细看,第一眼就看到一个硕大的光头,皮肤呈现玉石一般硬而透明的质地,这是蓝田族类鲜明的外部特征,但是其他部分的特征则更鲜明地告诉我,他也是人类。血液,味道,气场,身体结构。全身内外都没有伤口,但脖子上有一道细细的勒痕,几乎不可见,但有残存的真气萦绕,显然杀死他的不是寻常人。

  结论如何突兀古怪,却无可置疑。

  他既是蓝田族成员,也是人类。

  简而言之,是一个杂种。

  非人与人的,杂种。

  为什么那块被重新炼过的祖母绿,会呈现出一种半途而废的效果。因为出手施法的人,根底不纯。

  之前粉雄联盟两个高级成员,明明是凡人之身,战斗中却施展非人族类最精髓的密法,状况和眼下如出一辙。

  非人和人的杂种并非没有,但多少年也难得出一个,恰似人类和蜥蜴,天生不该传宗接代。倘若接二连三出现,必然有大问题。

  踟蹰于闹市街头,我想着自己该何去何从,蓝田半人委托的任务倒是顺利完成了,发现一个冒牌货,不过已经死了,人死灯灭,阿弥陀佛,我们就原谅他吧。

  这时候我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个常识―――不要指望我会说我犯了一个错误,就算犯了我都不会承认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死掉的。

  尤其是死于他杀。

  尤其是一个拥有非人特质,人类轻易杀啊杀杀不死的半人。

  找到那个杀手,也许就可以找到原因。找到了原因,也许就可以解杂种横行的秘密,找到秘密是为了什么,显然不是我会考虑的问题。。。。

  左思右想,耳畔市声如潮,忽然一线细细的声音传来,在我耳边问:“老狐狸,回不回来来吃饭,今天晚上有可乐排骨和芫爆里脊。”

  是辟尘。数个月以来我寄居东京,每天晚上六点到七点间,无论人在哪里,这问题都会准时在耳边响起,大多数时候我在市内,身边有手机,偶尔电话接不通,他才会丢下锅铲,跑出院子,用上千里犀牛吼这一大法。

  我侧头听他把这句话重复两遍,不顾自己站在熙熙攘攘之中,连忙站个马步,大吼一声:“今天不回来了,给我留点。”

  回来。不回来。回不回来。有人等你,有人盼你,有人留温热饭菜给你。

  不曾无家可归的人,难以了解这些平常情事,多么可贵。

  第一次去猪哥家,果然如他所说,看到一只好不拉风的犀牛在厨房里哼着hip-hop,看到我进来,探了一下头,面无表情地说:“住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