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战利品(第6/6页)
预计十五天行军的第二十六天,蔬菜全部告罄。第三十二天,谷物和草料也没了。阿莎不仅思忖靠半冻的生马肉,人能活多久。
“树枝发誓说我们离临冬城只有三日骑程。”当晚清点完冻损后,里查德·霍普爵士告诉国王。
“只需把最虚弱的人留下。”科里斯·彭尼接口。
“那些人反正没救了。”霍普强调,“还有力气的人若不赶紧前往临冬城,留下来只是白白送命。”
“光之王会把城堡给我们。”高迪·法林爵士说,“若是梅丽珊卓女士在——”
最终,经过一整天噩梦般的行军之后——他们勉强走了一里,损失十二匹马和四个人——比兹伯利伯爵忍不住对北方人发难:“这么行军太疯狂了。人越死越多,为什么啊?为一个女孩?”
“为奈德的女儿。”莫甘·林德尔道。他在三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他狼仔管他叫“中林德尔”,不过很少当他面叫。深林堡之战中差点杀死阿莎的正是莫甘。后来行军途中,他专程来见阿莎请求原谅……为的是杀得兴起时喊她“贱人”,而非差点用斧子把她脑袋劈成两半。
“为奈德的女儿。”大酒桶渥尔赞同。“要不是你们这帮上蹿下跳的南方猴子一点儿小雪就吓尿了绸裤子,我们已经救下女孩,夺回了城堡。”
“一点儿小雪?”比兹伯利少女般柔软的嘴唇在愤怒中扭曲,“是你错误地建议我们出兵的,渥尔,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波顿的爪牙。是不是啊?他是不是派你来陛下耳边进献谗言?”
大酒桶反唇相讥,“豌豆荚,冲你刚才那些话,要你是个男人,我早砍了你。不过我的剑是好钢打造,不能被懦夫的血弄脏。”他喝口麦酒,擦擦嘴,“是,每天都在死人,我们看到临冬城之前会死更多的人。那又如何?这是战争,战争就得死人。事实如此,天经地义。”
科里斯·彭尼爵士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位氏族首领。“你想死吗,渥尔?”
北方佬似乎觉得很好笑。“我想在千年长夏的地方永生不死;我想住进云端的城堡,俯视众生;我想回到二十六岁——我二十六岁时能整天打架整晚鬼混。人们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
“冬天近在眼前,小子,冬天意味着死亡。我宁愿我的人为营救奈德的小女儿而死,也不要他们孤独饥饿地倒在雪地里,任泪水在脸上冻结。这样死去没有歌谣传唱。至于我,我老了,这是我最后一个冬天,能沐浴波顿的血我死而瞑目。我想要感受斧子劈开波顿家人的脑袋,热血溅在脸上的滋味,我要用舌头品尝鲜血,在回味中死去。”
“没错!”莫甘·林德尔高喊,“鲜血和战斗!”所有氏族民齐声呐喊,用杯子和角杯使劲敲桌子,国王的大帐里咚咚作响。
阿莎·葛雷乔伊也宁愿赶赴战场。用战斗为眼下的悲惨境遇作个了断。刀刃相见,雪白雪红,破损的盾牌和散落的肢体,一切终结。
第二天,国王的侦察兵在两个湖泊间发现了佃农的废弃村落——那里很贫瘠,只有几间农舍、一座长厅和一个瞭望塔。尽管今天只行军了不到半里,天色也还早,里查德·霍普仍命令在此扎营。等辎重队和后卫一点点挪进村,月已高挂,阿莎走在他们之中。
“湖里有鱼。”霍普报告国王,“我们可以在冰上凿些洞。北方人知道怎么做。”
尽管史坦尼斯穿着厚厚的毛皮斗篷和沉重的铠甲,看起来仍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他高大瘦削的骨架上本没有几两肉,现在更被深林堡到此的行军消磨殆尽。透过皮肤,能看到头骨的轮廓,而他下巴闭得那么紧,阿莎怕他把自己的牙都咬碎了。“那就去打鱼吧。”他一字一顿地说,“但天一亮就出发。”
然而天亮时,营地白雪皑皑,万籁俱寂。天空由黑转白,却无亮光。阿莎·葛雷乔伊躺在厚厚的毛皮底下,却冷得抽筋。她听到母熊的鼾声——女人的鼾声居然这么大,但她已在行军途中逐渐习惯了,甚至觉得这能带来安全感——让她担忧的是外面的寂静。唤醒人们上马、集合、准备行军的喇叭没有响起。召唤北方人的号角也没有响起。情况不妙。
于是阿莎从毛皮下钻出来,努力爬向帐外,一边敲掉晚上帐篷前堆起的雪墙。她手上的镣铐叮当作响。等她终于站起来,呼吸了一口清晨冰冷的空气,发现雪还在下,甚至比昨晚爬进帐篷前更大。湖泊消失,森林也不见,她能看见其他帐篷和小屋的轮廓,以及瞭望塔上的烽火发出的黯淡橙光。但她看不到瞭望塔,暴风雪吞没了一切。
前方不远处,卢斯·波顿在临冬城中严阵以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军队却被大雪封困,寸步难行,号寒啼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