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3/7页)

“分妮。”她怯生生地悄声说。

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凯岩城的合法主人,你这鼻涕虫。“耶罗。”

“无畏的耶罗,欢乐的分妮,你们现在属于英勇高贵的亚赞·佐·夸格兹了。你们的主人既是学者也是战士,身居渊凯贤主大人之列,广受尊敬。有这样一位宽厚仁慈的主人,是你们的福气,你们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父亲。”

求之不得咧,提利昂心想,但他管住了嘴巴。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要在新主人面前献艺,他可不能再挨鞭子。

“你们的父亲最爱他的特殊珍藏,他会宠爱你们的。”管家滔滔不绝,“至于我嘛,就把我当成小时候照顾你们的保姆吧,我的孩子们都管我叫保姆。”

“第九十九号,”拍卖师宣布,“一名战士。”

女孩很快就卖掉了,而且立刻被驱赶到新主人那边,她紧抓着衣服,遮住小胸脯上的粉红乳头。两名奴隶贩子把乔拉·莫尔蒙牵到台上接替她。骑士除了腰布外一丝不挂,背上遍布鞭痕,鼻青脸肿得几乎无法辨认,手腕和脚踝都被铁链锁住。报应,早知今日,当初何苦如此待我。提利昂心想,但他发现大个子骑士的悲惨遭遇并不能让他快慰。

铁链缠身的莫尔蒙依旧是个危险人物。举重若轻的身材、粗壮的胳膊和结实的肩膀,再加上覆满胸膛的粗黑胸毛,让他看起来像头野兽。他瘀青的双眼,在那肿得不成样的脸上成了两个黑幽幽的池塘。他一边脸颊上有个恶魔面具的烙印。

当奴隶贩子们涌上“赛斯拉·科荷兰号”时,乔拉爵士挺剑迎击,在被制服前手刃了三人。奴隶贩子们很乐意杀他偿命,但他们的船长不许,因为厉害的战士能卖个好价钱。船长命人用铁链把莫尔蒙绑在一支桨上,鞭打到半死,又用饥饿来折磨,还给他打上烙印。

“这是条好汉,高大强壮,”拍卖师宣布,“斗志昂扬,在竞技场里干架大有前途。咱们起价三百如何?”

没人出价。

莫尔蒙对台下鱼龙混杂的买家熟视无睹,他的视线越过营垒,紧锁远方的城市,那自远古矗立至今的多彩砖墙。提利昂能读懂他脸上的神情,跟翻书一样容易:咫尺天涯。这可怜虫回来得太晚了。之前围栏边的守卫大笑着告诉奴隶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已经成婚,纳弥林本地的奴隶主为王,新国王富有高贵。等和平协议正式签署后,弥林便会重开竞技场。奴隶们坚持认为守卫说谎,认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可能跟奴隶贩子妥协。他们叫她“弥莎”,别人告诉他这是“母亲”的意思。他们口耳相传,说银女王很快会出城开战,击破渊凯人,解放大家。

是啊,她还会分给我们一人一块柠檬蛋糕,亲吻我们,神奇地治愈所有伤口呢,侏儒心想。对天降神兵的可能性,提利昂不抱任何希望;若情非得已,他宁可自我解脱。藏在他靴子里脚趾间的蘑菇足以毒死他和分妮两人,嘎吱和美女猪则得自求多福了。

保姆还在训诫主人的新财产。“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没说过的就不能做,只要乖乖听话,就能活得像小少爷。胖嘟嘟的,人见人羡……”他向他们担保,“如果不听话……但你们是不会不听话的,对不对?我亲爱的孩子。”他伸手捏了捏分妮的脸。

“降到二百,”拍卖师说,“这是条好汉哪,他值三倍这个价!当保镖多合适!没人敢再招惹你!”

“来吧,小朋友们,”保姆说,“让我带你们参观新家。等回到渊凯,你们会住进夸格兹的黄金金字塔,用银盘子进餐;不过在这里我们跟士兵住在一起,生活只能简朴些。”

“有人愿出一百吗?”拍卖师带着哭腔。

价格继续下降,直到五十枚银币才有个穿皮围裙的瘦子报价。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随即跟进。

一个士兵举起分妮,放到骡车后面。“那老女人是谁?”提利昂问士兵。

“扎哈娜,”对方回答,“她手下尽是些用来送死的廉价战士,专给英雄捧场的。你的朋友命不长了。”

他不是我朋友,但提利昂·兰尼斯特发现自己转向保姆:“你不能让她得到他。”

保姆眯眼看他。“你在聒噪些啥?”

提利昂伸手一指。“我们的表演缺不了他。这叫《狗熊与美少女》,乔拉是狗熊,分妮是美女,我是去拯救她的英勇骑士。我会在他身边跳来跳去,揍他的蛋蛋。这场戏精彩极了。”

管家眯眼瞧向拍卖台。“他?”乔拉·莫尔蒙的价格已攀回二百枚银币。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高叫。

“你的熊,我知道了。”保姆一溜烟挤过人群,凑到轿上的渊凯黄胖子身边,弯腰附耳报告。他主人听了点点头,满下巴的赘肉抖了抖,接着扬起扇子。“三百。”他气喘吁吁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