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玻琳·斯托克的烦心事(第2/3页)

哦,好吧。当然了,要想领会其关键,必须得身临其境地观察他的言行举止才行。我最擅长鉴貌辨色了,而扎飞的貌色尤其有门道。提到玻琳的时候,他不仅表情如同青蛙标本,外加一丝《灵魂苏醒》[2]的意味,其脸孔更是呈现出深绯红色。他鼻尖微颤,举止也透着不好意思。凡此种种使我坚信,我这位老同学是彻底沦陷了。按说他认识倾慕对象不过几天而已,这似乎也太着急了点儿。不过扎飞就是这性子。急躁冒进,兴之所至,一往无前。你只要替他物色好对象,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嗯,果真如此的话,我也并不介意。伯特伦不是狗占马槽那种人。对我来说,无论玻琳·斯托克花落谁家,这位被弃如敝屣的求婚者都只有一句衷心的“放马去吧”!这种事呢,过后冷静地一琢磨才能明白。最初那阵子伤心欲绝,直到某天突然醒悟,这其实不失为幸事,然后就释然了。我承认,玻琳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动人的女孩子,但驱使我当天晚上在广场将一颗真心抛在其裙下的爱火已然熄灭,了无痕迹。

就这么抽丝剥茧——是这个词吧,我最终得出结论:我之所以改变初衷,是因为她精力充沛得叫人吃不消。玻琳·斯托克赏心悦目是不假,但她有一个严重的缺点:还没开早饭,她就要拉你去游上一英里;午饭后,你正想打个盹,她又把你拖去网球场,厮杀五个回合。我大彻大悟后发觉,能胜任伯特伦·伍斯特太太一职的,应该是珍妮·盖诺[3]那样的。

但到了扎飞那里,我认为不足的,都不能称其为不足。瞧,他也属于精力充沛型的,没事儿就骑马、游泳、射箭、大喊大叫吓唬狐狸,总之是成天折腾。他和斯托克小姐简直天生一对,我觉得,只要需要我帮把手促成这段姻缘,我一定不遗余力。

刚想到这儿,我看到玻琳出了屋子,向我逼近,显然是想聊聊天、叙叙旧什么的,鉴于刚才那番深思熟虑,我也就没有转身走人,而是爽快地打个了招呼,由她领着拐上一条杜鹃丛生的小径。

以上种种皆表明,说到成全哥们儿,伍斯特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话说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和这位小姐两两相对。适才刚从偶遇的震惊中缓过劲儿,但想到要絮叨知心话,我一阵心绪起伏。分手的消息是她通过信件传达的,而上次碰面,我们还是订了婚的小两口,因此我这会儿有点搞不清该摆什么态度。

但是,想到可以替扎飞美言几句,我平添了几分勇气。我们找了一张朴素的长椅坐下,开始进入议程。

“伯弟,能在这儿碰见你,真是不可思议呀,”她先开了口,“你怎么会跑到这附近?”

“我暂时隐居在此,”我回答道,我很高兴,开场的题目可谓是不含感情色彩,“我需要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地弹班卓里里,所以在这儿租了一间茅舍。”

“什么茅舍?”

“我租了间茅舍,就在海湾边上。”

“你遇见我们肯定很吃惊吧。”

“可不是。”

“是惊讶,而不是惊喜,嗯?”

“那,丫头,看到你我当然很高兴,至于令尊和格洛索普嘛……”

“他可不是你的头号影迷,是吧?对了,伯弟,你真在卧室里养猫呢?”

我身子不由一僵。

“我卧室里曾经有猫是不假,不过你所影射的那桩公案,背后其实隐藏了一个合情合理的……”

“好啦,你别紧张,也不用解释。不过我爸听说这事的时候,你是没看见他那表情。说到我爸的表情,要是这会儿看见了,我准要笑死。”

我摸不着头脑。老天做证,我这个人最有幽默感,但J.沃什本·斯托克的表情却从来没让我觉着好笑。我反而觉得他像南美内陆的海盗——体形壮硕,眼神凌厉。我看到他不仅不想笑,每次站在他面前,我都觉得底气不足。

“我是说,要是他突然现身,让他看到咱们俩肩并肩的。他以为我对你余情未了呢。”

“真的假的?”

“真的,我发誓。”

“可是,该死……”

“一点儿不假。他自以为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严父,棒打鸳鸯后得时刻警惕,提防两人见面。他哪里知道,你收到我的分手信,简直要乐翻天了。”

“哪有!”

“伯弟,不用跟我装假。你明白,你心里高兴着呢。”

“这叫我怎么说。”

“不用说出来,为娘的明白。”

“该死,别这样!我真心希望你别说这种话。你在我心里永远神圣不可侵犯。”

“你什么?你这些话都是打哪儿学来的?”

“哦,估计是跟吉夫斯学的,主要是他。我上一个贴身男仆——他现在不在啦——很有文学素养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