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好事多磨(第6/6页)
“我出去吃,布林克利。”我吩咐。
吉夫斯的接班人是伦敦的中介派过来的,不得不说,要是我当时有空亲自去挑选,绝不会选这一位。他决不是我的理想人选。此人透着一股抑郁之气,面孔瘦长,皮肤坑坑洼洼,深眼窝,眼神深不可测,从一开始就对雇主和员工之间的闲话家常不感兴趣,而和吉夫斯待久了,我已经养成了习惯。从他一上门,我就努力建立友好的关系,可惜收效甚微。他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但看得出,他内心里老琢磨着即将到来的“社会革命”,而且把伯特伦视为暴君兼奴隶主。
“对,布林克利,我出去吃。”
他没答话,只是瞅了我一眼,好像看我适合什么尺寸的路灯柱[3]。
“我今天累坏了,得好好吃一顿、喝两盅。估计布里斯托尔就能找到这两样。而且那儿应该会有演出什么的,你说呢?那可是数一数二的观光圣地呢。”
他微微叹了口气,好像听到我说演出什么的让他很郁闷。他最希望看到的场景是我在公园狂奔,后边一堆民众举着滴血的菜刀紧追不放。
“我开车过去,你可以告假一晚。”
“遵命,少爷。”他叹息着回答。
我只好作罢。这家伙真叫人气闷。他爱谋划屠杀贵族阶级,我压根也没意见,可该死的,乐乐和和地给个笑脸就那么难吗?我一摆手打发了他,然后去车库取车。
到布里斯托尔不过三十英里左右,时间充裕,我舒舒服服地吃了顿饭,然后去剧院赶音乐剧。其实这出戏当初在伦敦排演的时候我就看过好几场,这次重看,还是觉得可圈可点。总而言之,启程回家的时候,我只觉得神清气爽,焕然一新。
抵达幽居的时候估计已经过了午夜。我睡意正浓,一进屋就点了支蜡烛,直奔楼上卧室。我一边开门,一边想着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了,于是一边往床边走,一边简直要放声高歌起来。突然间,床上有什么腾地蹿了起来。
我吓得手一抖,蜡烛掉在地上熄灭了,屋里立刻漆黑一片。不过大概情况我也已经看了个明白。
从左往右数,床上是玻琳·斯托克穿着我那套金色道道的黛紫色睡衣裤。
[1] 帽子号码以头部直径衡量,九又四分之一号约为75厘米。
[2] 伯弟指的应该是不采用宗教仪式的公证结婚(civil marriage),一般举办婚礼须等三周,获得特殊许可后可在次日结婚。
[3]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描述了将法国大革命期间将犯人吊死在路灯柱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