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贴身男仆的分外事(第2/4页)

“有,先生。十点二十一分发车,先生,时间很充裕。不足的是这不是特快。”

我大手一挥。

“能跑就行,吉夫斯,只要轮子转得动,能往前开,我就满足了。那么,晚安。”

“晚安,先生。”

我精神昂扬地跨进茅舍,即便发觉布林克利还没回来销假,仍然心满意足,没受到丝毫影响。我只给了这厮小半天的假,结果他却一夜一日未归,身为雇主,我或许应该大不乐意;但作为注重个人隐私、且脸上涂满鞋油的个体,我对此完全没有意见。这种情况呢,假设吉夫斯在,肯定会说逆境中应独善其身。

我全速冲上卧室,抄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扎飞这个小窝没配备浴室),事成之后,整张脸浸到水里,毫不吝惜地打起肥皂。仔仔细细地拿清水冲过之后,我移步镜子前:这一照一下,痛苦失望之情霎时间涌上心头,因为我这脸仍然黑似从前。不妨说,我连个表面都没剐花。

此时此刻,我开动脑筋,没过多久就发现问题之所在。我忽然记起听谁说过——还是在哪儿读过来着——遇到这种危急情况,需要的是黄油。我正要下楼找黄油,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话说以我的处境——称得上被围猎的牡鹿——听到屋内有响动,在采取下一步行动前,必须要深思熟虑一番。我看十有八九是J.沃什本·斯托克嗅着气味跟来了,因为他一旦发现特等舱空了,第一个反应就是冲到我这间茅舍。想到此处,我出卧室查探时,并没有如雄狮般纵身扑出,而是更有几分蜗牛在雷雨天小心谨慎地探出触角的风范。我站在走廊里,先是侧耳倾听了一阵。

话说这动静还真不小。声音是从客厅传来的,不管来者何人,听起来是在摔打东西。斯托克老爹那么精明务实,要是他跑来抓我,可绝不会浪费时间玩这种把戏。这么一想,我不禁精神一振,甚至踮着脚尖挪到楼梯扶手边上,探头偷瞄下面的情况。

适才说的“客厅”,其实不过是一间会客室模样的小开间,不过面积虽小,配置却一应俱全,包括饭桌一张、老爷钟一座、沙发一张、椅子两把,还有鸟类标本玻璃匣子一至三只。从我站立的角度,倚着楼梯扶手望去,整个布局尽收眼底。下面光线虽然暗淡,但借着壁炉架上点亮的油灯,倒也看了个一清二楚。只见沙发翻倒在地,两把椅子都撇到了窗户外,鸟类标本匣子摔了个粉碎;截止发稿,最远处的角落里,一个模糊的身影正在勇斗老爷钟。

至于说两者谁占据了上风,还真是说不准。要是赶上赌性大发,我八成会押老爷钟赢。但我现在毫无兴致。两位斗士身子猛然一扭,那个模糊的身影面孔突然转了过来,我一下子心绪起伏:此人竟然是布林克利。如同迷途知返的羊儿,这个可恶的布尔什维克晃晃悠悠回来了,不仅迟了二十四小时,而且明显醉得一塌糊涂。

太不把我这一家之主放在眼里了!我霎时间忘了此时不宜暴露身份,只想着这该死的五年计划专员砸了伍斯特的家。

“布林克利!”我大吼一声。

据我估计,他一瞬间还以为是老爷钟发话了,只见他铆足了劲儿,猛地扑将过去。突然间,他瞄到了我,放开了钟,对着我目瞪口呆。那老爷钟左摇右晃了一阵子,最终垂直立正,敲响了十三下,又重归于寂。

“布林克利!”我又吼了一声,正要加一句“该死的”,突然发现他眼光闪烁,就是那种“眼前一亮”的样子。他先是站在那儿干瞪眼,然后放声大叫。

“老天保佑!魔鬼!”

他操起壁炉架上的餐刀,似乎是之前放在那以备不时之需的,大步奔上楼梯。

哎,说来真是千钧一发。倘若有天我晋升为祖父辈——以目前的形势看,概率实在微乎其微——某天晚上孙子孙女们围在我膝下,缠着爷爷讲故事,我就会给他们讲讲这段经历: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箭步冲进卧室,勉强躲过了那把餐刀。假如小朋友们半夜抽搐,尖叫着惊醒,就算大概领略到了这位长者此刻的心情。伯特伦一把摔上门,锁好,抬了一把椅子抵住门,又把床挪过来抵住椅子,饶是如此,要说他总算放下心来,那可是不负责任的夸大其词。我此刻的精神状态要怎么形容才确切呢?这么说吧:假设此刻J.沃什本·斯托克恰巧上门,我准会像欢迎亲兄弟一样欢迎他。

布林克利脸贴着锁孔,求我开开门,让他瞧瞧我内脏的颜色。老天做证,整件事最让我不爽的,是他居然还是那副毕恭毕敬的口气。而且他还一口一句“先生”,我听在耳朵里,觉得真是荒谬。我是说,你明明是要人家出门去,好用餐刀把他开膛破肚,那还开口闭口地“先生”做什么?可笑。这两件事明显背道而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