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陌生人(第5/6页)

也许是因为我出生在很恶劣的天气里。一大早,渔民和野鹦鹉就看出了坏兆头。我母亲那时已经软得像块破布,等着那早该出世的婴儿。她说她忽然就振作起来,想去晾衣服。后来她才明白,是暴风雨之前吹来的氧气让她醉了。她朝着洗衣篮才走了一半,就看见天色变黑,然后我就剧烈地动起来。她叫来我父亲,他们俩让我在瓢泼大雨中出世。可以说,我就是从羊水直接来到了雨水里。有件事值得一提,我想,我第一次见到柯西先生时,他正站在海里,怀里搂着朱莉亚,他的妻子。那年我五岁,他二十四岁,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场景。她的眼睛闭着,她的头上下晃动,她那浅蓝色的泳衣时而鼓起,时而凹陷,随着海浪与他的力量起伏不定。她抬起一只手臂,摸了摸他的肩膀。他把她转向他的胸膛,抱着她上了岸。我想是阳光让我满眼是泪——不是看到海里的这般温柔。九年之后,听说他家里需要帮手,我便一路跑到了他家门口。

外面的牌子写着“马切奥……馆”(原文为“cafe—ria”,意为招牌上字不全。),但这小馆其实是属于我的。看起来也许不像,其实是的。比尔·柯西死的时候,我已经给他做了快五十年的饭。他葬礼上的花还没凋谢,我就转身离开了他家的女人们。我能做的都做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了。我不想饿肚子,于是帮人洗衣服。但是家里总有顾客进进出出太麻烦,我终于还是答应了马切奥的恳求。他家的煎鱼不错(外面又焦又脆,里面又嫩又软),但小吃总是很让人失望。我做的羊角豆、红薯、豌豆炒饭或者随便什么东西都让如今这些靠外卖食品持家的妻子无地自容,倘若她们还有什么羞耻心的话——自然已经没有了。曾经每家都有个好厨师,用烤箱而不是什么铝盒做吐司,用勺子而不是什么机器打面糊,并且知道做肉桂面包的秘诀。现在呢,唉,都没有了。人们只有到了圣诞节或者感恩节才会认认真真下一次厨房。其他时候他们就来马切奥餐馆,祈祷我不要哪天一头栽倒在炉子旁死掉。我从前是走路上班的,后来脚肿了,就只好辞职。我在家待了几个星期,养养身体,一天到晚看电视,然后马切奥来敲门了,说他实在受不了餐馆里一个顾客都没有。他说他愿意每天开车接送我上下班,从上滩到丝克,只要我肯再救他一次。我说我不仅不能走路,连站也站不住。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办法。他给我准备了一把带轮子的高脚椅,这样我就可以在炉子、水池还有菜板之间往返。后来我的脚好了,但是我已经习惯用轮子滑来滑去,没法放弃了。

那些还记得我的真名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走了。现在也没有人再问我。就连有无穷多的时间可以挥霍的孩子们,也当我已经死了,不再过问我。有人觉得我叫路易丝或者露西尔,因为他们看过我拿引座员的铅笔在奉献袋上签了“L”。其他人听人说起过我,或者听到有人喊我,就觉得我叫埃尔,是埃莉诺或者埃尔韦拉的昵称。他们都错了。总之他们不再猜下去。就像他们不再把马切奥餐馆叫作马切奥餐馆,也不再补上缺少的那几个字母一样。现在大家就把这里叫作“湾口小馆”,而我就像被便利的交通方式惯坏的人一样,还在那里滑着轮椅。

女孩们很喜欢这里。她们喝着丁香冰茶,向朋友诉说着他说了什么,描述着他做了什么,猜测着他是什么意思。比如:

他三天都没给我打电话,我打给他的时候,他又想马上见面。看到了吧?如果他不想和你在一起,肯定不会那样的。唉,好啦。见面之后我们聊了好久,他头一次真的在听我说话。当然了,有什么难的?只要等你闭嘴,他就可以说他的了。他不是在和那谁谁约会吗?才不是呢,早分手了。他想让我搬过去住。先把该签字的签了,亲爱的。我谁都不要,就要他。这样啊?呃,不要用一个银行账户,听见了没?你想不想吃鲷鱼?

真蠢。不过她们给午餐时间增添了点滋味,让旁边偷听的心碎的男人们振作了一些。

我们餐馆一直没有服务员。菜都盛在加热的盒子里,等你把自己的盘子装满,就去收银台付钱。收钱的是马切奥,或者他老婆,要么就是他的哪个靠不住的儿子。然后你就可以坐下来吃,或者带走。

那个不穿内裤的女孩——她说她叫朱妮尔—经常过来。第一次见到她时,我觉得她像是飞车党里的人。靴子。皮夹克。狂野的头发。马切奥也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盖了两次才把她的咖啡盖上。第二次见到她是星期天,教堂礼拜快结束的时候。她走过整排装菜的盒子,看菜时的眼神跟 “救救这孩子”广告里的那种眼神一样。我正坐在水池边休息,吹着一杯汤,准备蘸面包吃。她走路的样子好像一只黑豹。蓬松的头发不见了,编成了无数根长辫,每根发梢上都系着个亮闪闪的东西。她的指甲涂成蓝色;嘴唇涂成黑色,宛若黑莓。她还穿着那件皮夹克,下身改穿了长裙,不过几乎是透明的,靴子上摆动的是一片花哨的空气。她的私处在红色大丽花与满天星之间一览无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