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以遗忘症病人H.M.闻名的麻省理工研究项目(第7/8页)
这一次谈话之后是更长时间的沉默。我反复追问,想确定会面的日期,而科金反复地告诉我,她还没有机会和律师说,但是很快就会去说。
我有种感觉,科金在拖延时间,希望我花费了太多时间,以至于超过截稿日期。
在我第一次构思这个故事的两个月之后,科金发给了我一封电邮,里面包含着一份法律合同。
保密协议
签字人卢克·迪特里希(Luke Dittrich)(下文称为“接收方”),考虑到某些信息、知识的用途与由苏珊·科金博士(下文称为“信息”)主导的麻省理工研究项目“遗忘症病人H.M."有关。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下文称为“麻省理工”)准许签字人使用这些信息,以下是同意条款:
1.接收方同意承诺绝不将此信息用于商业利益(除接收方内部的技术评估外)。接收方还需了解,所有信息,包括通过对病人的访谈所获得的个人健康信息,这些信息受控于健康保险便利和责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and Accountability Act,HIPAA),还需同意承诺永远不对第三方公开任何部分的信息。
接下来的一条协议承认,我对麻省理工负的合约责任不会涉及麻省理工没有提供给我的信息,或者是我在签订协议之前获得的信息。之后的条款还警示道,倘若我有其他员工,那么他们也要遵守协议,“保护信息的机密权和所有权。”最后,这封协议以这一点结尾:
4.麻省理工理解,接收方给麻省理工提供30天时间,以检查每一份出版物中是否有对麻省理工的信息无意中的泄密,之后接收方可以自由出版技术评估结果。如果在出版物中找到任何此类信息,那么接收方必须同意在出版前删除此类信息。
这封协议让我觉得有些奇怪甚至不安。协议里对亨利这个人的描述是“一个名为‘遗忘症病人H.M.’的麻省理工研究项目”。“信息”对于人/项目的定义很模糊,而且我显然只能接收而不能使用这些信息,而麻省理工最终的要求说,我想要出版的是“技术评估”。协议中对用在病人H.M.身上的“所有权”一词也非常奇怪。然而我并不是一名律师,于是我将这封协议发给了《时尚先生》的律师,他很快回复了我,叫我不要签字,因为这份协议“不适合新闻业”。
我想起,在科金收到我第一封信之后,我和她之间的那通电话。她当时向我解释了,为何我用亨利的名字让她不高兴。
“我们从来都只称他H.M.,”科金说道,“这很重要。因为如果我们不这么做,那么人们就会找到他。”
看看科金是否正确的时刻到了。
2004年11月8日,我乘早班飞机从亚特兰大飞往哈特福德,决定要找到病人H.M.。我的计划是首先搞清楚他的姓氏,然后借着这条信息来找到他这个人(找到姓氏之后怎么做,我并不知道)。在我的记事本上,我列出了所有之前获得的关于病人H.M.的个人信息。写过H.M.的科学家都很谨慎,没有揭露太多信息,总的来说他们控制得很成功。自1957年来,数百篇写H.M.的文章中,没有一篇揭露了他的身份信息。但是,如果你读了大量此类文章,那么你也可以拼凑出一幅不完整的图景。
我知道他生于1926年2月26日。
我知道他父亲的名字是古斯塔夫,而这位古斯塔夫生于1892年,出生地是路易斯安那州拉福什堂区(Lafourche Parish)的蒂博(Thibodaux)。
我知道他外祖父曾经一直是当地的副警长。
我知道亨利曾加入了哈特福德市中心主大街(Main Street)的圣彼得教会,并在那里受洗,第一次领圣餐。
我知道他曾经在安德伍德打字机公司(Underwood Typewriter)的工厂工作。
这就是我全部知道的。
我在中午之前就到了布拉德利国际机场(Bradley International Airport),我开上了租用的汽车,然后开始调查。
我从哈特福德人口记录局(Hartford Bureau of Vital Records)着手,我跟办公柜台后面的那位女士说,我想查询亨利的姓氏,并且给了她一些相关信息。而她告诉我他们的数据库没有办法这样查询。她建议我联系康涅狄格州卫生局(Connecticut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的记录部门。我告诉她,我前一天已经给他们打过电话,并且一无所获。
她给了我几条思路。
“也许你应该去康涅狄格州立图书馆(Connecticut State Library)看看。”她说。
康涅狄格州立图书馆坐落在主大街上,就在州议会大厦(state capitol)的对面。图书馆正面宽广,两侧立着大理石石柱,顶上雕刻着身着长袍的女法官,大门是镀铜的,并包着一层精美的红色皮革外层。我向保安询问,图书馆的历史和宗谱部门在哪里,他让我沿着盘旋的大理石楼梯往下走,一直走到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