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 滦 阳 消 夏 录 二(第3/28页)
韩公又言:此犹显易其位也。明季尝游襄、邓间,与术士张鸳湖同舍。鸳湖稔知居停主人妻虐妾太甚,积不平,私语曰:“道家有借形法。凡修炼未成,气血已衰,不能还丹者,则借一壮盛之躯,乘其睡,与之互易。吾尝受此法,姑试之。”次日,其家忽闻妻在妾房语,妾在妻房语。比出户,则作妻语者妾,作妾语者妻也。妾得妻身,但默坐,妻得妾身,殊不甘,纷纭争执,亲族不能判。鸣之官。官怒为妖妄,笞其夫,逐出。皆无可如何。然据形而论,妻实是妾,不在其位,威不能行,竟分宅各居而终。此事尤奇也。
注释
镇番守备:守卫在边境或边界的军事官员。古代称外国或者外域为“番”,镇番,守边的意思。守备,明清时武官名。清代绿营统兵官,称“营守备”;漕运总督下辖各卫和守御所也分设守备,统率运军领运漕粮,称“卫守备”。
走无常:旧时传说的一种超自然现象,即冥间利用活人的生魂来为冥间做事。
谩(màn)语:说谎话。
禳(ránɡ)解:向神祈求解除灾祸。
经略: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掌管一路或数路军、政事务,职位高于总督。王辅臣之变: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叛变,提督王辅臣响应。
季:这里指末年。
稔(rěn)知:熟知。居停:居住的地方。
笞(chī):鞭打,杖打。
译文
我的曾伯祖光吉公,康熙初年做镇番守备。据他说,有位李太学,他妻子经常虐待妾,一发怒就扒光妾下身的衣服用皮鞭抽打,几乎没有一天不打的。当地有位老妇人,据说能在阴阳两界来来往往,就是所谓的走无常的那种人。老妇人规劝李太学妻子说:“娘子与这个妾有前世的冤仇,她是应该偿还你二百鞭。你现在妒心太盛,打她的鞭数几乎超过了十几倍,反而又欠了她的债。况且,良家妇女受刑,就是官府大堂也规定不许扒衣服。可娘子却一定要让她裸露作为羞辱,事情做得太过分,就冒犯了鬼神的禁忌。娘子与我交情厚,我看见过阴间的册子,不敢不让你知道这些事。”李太学妻子冷笑说:“死老婆子胡说,想要让我祈祷消灾你好捞钱吧!”不久,经略使莫洛遭遇了王辅臣叛乱,乱党蜂起,李太学在兵乱中丧生,他的妾归了副将韩公。韩公喜欢她聪明智慧,极为宠爱。韩公又没有正妻,家政大权就由这个妾掌握。而李太学妻子在兵荒中被贼党掠走。贼党被攻破后,李太学妻子被俘,俘虏分赏将士时,恰好分给韩公。妾收了李太学妻子做奴婢,妾让她跪在堂前,对她说:“你如果能接受我的指挥,每天早晨起床后,先跪在梳妆台前,自己脱掉下身衣服,趴在地上让我打五鞭,然后供我使唤,就饶你不死。否则的话,你是贼党的妻室,无论杀你砍你都不会有人管,应当一寸一寸地割下你的肉,喂猪喂狗。”李太学妻子怕死,什么气节脸面都顾不得了,叩头表示遵命。但是妾不想让李太学妻子马上死,鞭打的时候用力不狠,只是让她知道疼而已。一年多以后,李太学妻子得别的病死了。计算她所受的鞭数,正好与她所欠妾的鞭数相等。这个太学的妻子真是顽钝无耻啊!她受到鬼神忌恨,所以阴司勾取了她的魂魄。这件事情韩公自己不隐讳,并且常拿来举例说明因果报应的道理,因此人们能知道详情。
韩公又说:这就像完全对换所处地位一样。明朝末年,他曾经游历襄阳、邓州一带,与术士张鸳湖同舍居住。张鸳湖知道旅舍主人的妻子虐待妾很过分,愤愤不平,私底下对韩公说:“道家有一种借人躯体的法术,名叫借形法。凡是修炼没有成功,气血已经衰退,还不能够合成仙丹得到正果,就借用一个年轻力壮的身体,乘他睡着的时候,同他互相调换。我曾经学过这种法术,姑且试试。”第二天,这家人忽然听妻在妾的房里说话,妾在妻的房里说话。等到她们走出门来,大家发现妻子发出来的声音是妾的,妾一开口就是妻子的声音。妾得到妻子的身体只是默坐无语,妻子换成妾身却很不甘心,纷纷扰扰争执不休,亲族谁也判断不了。事情闹到官府。官府认为此事怪异荒诞而发怒,将做丈夫的鞭打一顿,轰出门来。众人全都无可奈何。根据形体相貌,妻子实际上是妾,就没有正妻的地位,所以威风也就不能施展,最后只好妻妾分宅各居。这事情就更加奇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