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 滦 阳 消 夏 录 四(第9/28页)

呜呼!君子仗义不背负人,不会因为生死有什么区别;小人没有不辜负于人的,也不因为活着或死去而有所不同。一般人的情分,是人在情分也在,人死情分也就不存在了。但是一想起那个死者的情状,仍时时感到心酸。有些人轻慢圣贤的教诲却谄媚烦扰神灵求福,还制造了怪异荒诞的说法,儒者见到这种现象就振振有词地坚持无鬼论,忽视了上古贤明君王以神道设置道德教化的深切用心,这样做只会使愚夫愚妇们无所顾忌地我行我素。还不如这位老妈子说的事,能够触动人们对生者死者的感念。

王兰泉少司寇言:胡中丞文伯之弟妇,死一日复苏,与家人皆不相识,亦不容其夫近前。细询其故,则陈氏女之魂,借尸回生。问所居,相去仅数十里。呼其亲属至,皆历历相认。女不肯留胡氏。胡氏持镜使自照,见形容皆非,乃无奈而与胡为夫妇。此与《明史·五行志》司牡丹事相同。当时官为断案,从形不从魂。盖形为有据,魂则无凭。使从魂之所归,必有诡托售奸者,故防其渐焉。

注释

中丞:巡抚的兼衔。

《明史·五行志》:《明史》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1368)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1644)二百多年的历史,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明史·五行志》,专记各种妖孽、怪异、灾祸。司牡丹:《明史·五行志》记:“洪武二十四年八月,河南龙门妇司牡丹死三年,借袁马头之尸复生。”

译文

刑部侍郎王兰泉说:巡抚胡文伯的弟媳,死了一天又苏醒过来,但家里人她都不认识了,也不让丈夫亲近。细问才知是陈家的女儿借尸还魂。问她的住处,离这儿仅十几里地。找来她的亲戚,她都能一一相认。她不肯留在胡家。胡家的人拿镜子给她照,她见相貌完全变了,只好无可奈何做了胡家的老婆。这事和《明史·五行志》中记载的司牡丹一事相同。当时官府宣判,依从相貌而不依从所凭借的灵魂。因为相貌是实在的,灵魂却是虚无的。假如依照灵魂来断定归属,必然有假托的人借机实施奸计,所以要防患后来有人使坏。

有山西商,居京师信成客寓,衣服仆马皆华丽,云且援例报捐。一日,有贫叟来访,仆辈不为通。自候于门,乃得见。神意索漠,一茶后,别无寒温。叟徐露求助意,咈然曰:“此时捐项且不足,岂复有馀力及君!”叟不平,因对众具道西商昔穷困,待叟举火者十馀年;复助百金使商贩,渐为富人。今罢官流落,闻其来,喜若更生。亦无奢望,或得曩所助之数,稍偿负累,归骨乡井足矣。语讫絮泣,西商亦似不闻。

忽同舍一江西人,自称姓杨,揖西商而问曰:“此叟所言信否?”西商面頳曰:“是固有之,但力不能报为恨耳。”杨曰:“君且为官,不忧无借处。倘有人肯借君百金,一年内乃偿,不取分毫利,君肯举以报彼否?”西商强应曰:“甚愿。”杨曰:“君但书券,百金在我。”西商迫于公论,不得已书券。杨收券,开敝箧,出百金付西商。西商怏怏持付叟。杨更治具,留叟及西商饮。叟欢甚,西商草草终觞而已。叟谢去,杨数日亦移寓去,从此遂不相闻。

后西商检箧中少百金,鐍锁封识皆如故,无可致诘。又失一狐皮半臂,而箧中得质票一纸,题钱二千,约符杨置酒所用之数。乃知杨本术士,姑以戏之。同舍皆窃称快。西商惭沮,亦移去,莫知所往。

注释

咈(fú)然:不高兴的样子。咈,同“怫”。

举火:生火做饭。

译文

有个山西商人,居住在京城的信成客店里,衣服仆从和车马都很华贵,说是准备按惯例申报买个官位。有一天,有个贫穷的老人来寻访,仆人们不替他通报。老人自己在门口等着,才见到山西商人。山西商人表情冷漠,送上一杯茶之后,连一句寒暄的话都没有。老人渐渐表露了请求帮助的意思,山西商人就不高兴地说:“我这时捐官的钱还不够,哪里再有馀力顾及到你呢!”老人意下不平,就对着众人一一讲述山西商人过去穷困时,十多年一直依赖老人才活下来;老人又曾资助百两银子,让他经商贩卖,他渐渐成为富人。现今自己罢了官,漂泊不定,听说他到来,心里很高兴,以为有了救星了。也没有什么奢望,只是想得到过去帮助他的那些钱,稍稍还掉一点儿债务,这把老骨头能返回家乡就足够了。说完抽抽搭搭哭了起来,但山西商人好像不曾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