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六 · 滦 阳 消 夏 录 六(第9/28页)

先祖有庄,曰厂里,今分属从弟东白家。闻未析箸时,场中一柴垛,有年矣,云狐居其中,人不敢犯。偶佃户某醉卧其侧,同辈戒勿触仙家怒。某不听,反肆詈。忽闻人语曰:“汝醉,吾不较。且归家睡可也。”次日,诣园守瓜。其妇担饭来馌,遥望团焦中,一红衫女子与夫坐。见妇惊起,仓卒逾垣去。妇故妒悍,以为夫有外遇也,愤不可忍,遽以担痛击。某百口不能自明,大受箠楚。妇手倦稍息,犹喃喃毒詈。忽闻树杪大笑声,方知狐戏报之也。

注释

析箸(zhù):分家。箸,筷子。

馌(yè):给在田间耕作的人送饭。

译文

先祖父有个庄园叫“厂里”,现今分给了堂弟东白家。听说没有分家时,场院里一个柴垛,有些年头了,说是狐精居住在里面,人不敢触犯。偶然有个佃户某人醉了,睡在柴垛旁边,其他佃户提醒他不要触怒仙家。某人不听,反而肆意大骂。忽然听到有人说话道:“你醉了,我不计较,回家去睡吧。”第二天,那个佃户到园地里看守瓜田,他的妻子挑着担子给他送饭来,远远地望见圆形瓜棚中一个红衣衫女子同丈夫坐在一起。见到来人吃惊地起身,慌忙跳过矮墙跑了。佃户的妻子本来就妒忌凶悍,以为丈夫有了外遇,气愤得无法忍耐,操起扁担痛打。那个佃户有一百张嘴也辩白不清,挨了好一顿打。妇人打累了歇下来,嘴里还喃喃地毒骂。忽然听到树梢头的大笑声,方才知道是狐精戏弄报复他。

吴惠叔言:其乡有巨室,惟一子,婴疾甚剧。叶天士诊之,曰:“脉现鬼证,非药石所能疗也。”乃请上方山道士建醮。至半夜,阴风飒然,坛上烛火俱黯碧。道士横剑瞑目,若有所睹,既而拂衣竟出。曰:“妖魅为厉,吾法能祛。至夙世冤愆,虽有解释之法,其肯否解释,仍在本人。若伦纪所关,事干天律,虽绿章拜奏,亦不能上达神霄。此祟乃汝父遗一幼弟,汝兄遗二孤侄,汝蚕食鲸吞,几无馀沥。又茕茕孩稚,视若路人。至饥饱寒温,无可告语;疾痛疴痒,任其呼号。汝父茹痛九原,诉于地府。冥官给牒,俾取汝子以偿冤。吾虽有术,只能为人驱鬼,不能为子驱父也。”果其子不久即逝。后终无子,竟以侄为嗣。

注释

绿章:又名“青词”,旧时道士祭天时所写的奏章表文,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故名。

译文

吴惠叔说:他的乡里有个大户,只有一个儿子,病得很重。叶天士诊断之后说:“从脉象看是鬼的症候,这不是吃药能治得了的。”于是就请上方山道士设坛祈祷。到了半夜,阴风飒飒,坛上的烛火都变成了暗绿色。道士横剑闭目,好像看见了什么,之后一摔衣服出来了。他说:“妖魅作怪,我能祛除。至于几代的恩怨,虽然有解救的办法,但能否解救,还在于本人。如果关系到人伦纲纪,违犯了天条,即便是拜奏上绿章,也不能传达到天廷。这个鬼作祟的起因是,你的父亲撇下了你的一个幼弟,你的哥哥撇下了两个孤苦无依的侄子,你蚕食鲸吞他们的财产,几乎一点儿不剩。又把孤苦伶仃的孩子当成了路人。他们饥饱冷暖,都无处去说;疾病痛痒,你也任他们呼号不管。你的父亲在九泉之下非常心疼,告到阴曹地府。阴官下文,叫鬼吏捉你的儿子偿冤。我虽然有法力,但只能给人驱祛鬼神,而不能为儿子驱赶父亲。”不久,这个大户的儿子果然死了。他一辈子没有儿子,最终把侄子立为后嗣。

护持寺在河间东四十里。有农夫于某,家小康。一夕,于外出。劫盗数人从屋檐跃下,挥巨斧破扉,声丁丁然。家惟妇女弱小,伏枕战栗,听所为而已。忽所畜二牛,怒吼跃入,奋角与贼斗。梃刃交下,斗愈力。盗竟受伤,狼狈去。盖乾隆癸亥,河间大饥,畜牛者不能刍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