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八 · 如 是 我 闻 二(第17/31页)
萧客听说了这件事,就带上干粮赶到那里寻找。他攀援藤萝,跋山涉水,找了一个多月,什么也没看到,只好返回。这与朱子颖讲的经香阁一事大体相同。有人说:“萧客喜欢谈论经书的古义,曾撰写《古经解钩沉》一书,因此那个人投其所好,故意编出这件事捉弄他。”这也不是不可能。还有人说:“是萧客本人编了这番话,用来伪托他自己就是历代大儒之一转生。”这种说法也无法证实。
姚安公官刑部日,同官王公守坤曰:“吾夜梦人浴血立,而不识其人,胡为乎来耶?”陈公作梅曰:“此君恒恐误杀人,惴惴然如有所歉,故缘心造象耳。本无是鬼,何由识其为谁?且七八人同定一谳牍,何独见梦于君?君勿自疑。”佛公伦曰:“不然。同事则一体,见梦于一人,即见梦于人人也。我辈治天下之狱,而不能虑天下之囚。据纸上之供词,以断生死,何自识其人哉?君宜自儆,我辈皆宜自儆。”姚安公曰:“吾以佛公之论为然。”
译文
姚安公在刑部任职时,有一天他的同僚王守坤公说:“昨天晚上我梦见一个人浑身都是血站在面前,但我又不认识他,他这是为什么来的呢?”陈作梅公说:“因为您常常担心误杀了人,心里总是忐忑不安存有歉意,所以心里才造成了这种幻象。本来就没有这样的鬼,您又怎么认得它呢?况且七八个人同时审断一桩案例,为什么只有您梦到呢?您不要多虑。”佛伦公却说:“不是你说的那样。大家同事就是同一个整体,一人梦见,就像人人梦见一样。我们在判定天下的刑案,却不能考虑到天下囚犯的命运。只是根据纸上的供词,来判断一个人是生是死,又怎么能认识那个人呢?您应当自警,我们也都应该自警。”姚安公说:“我认为佛公言之有理。”
吕太常含辉言:京师有富室娶妇者,男女并韶秀,亲串皆望若神仙。窥其意态,夫妇亦甚相悦。次日天晓,门不启。呼之不应,穴窗窥之,则左右相对缢。视其衾,已合欢矣。婢媪皆曰:“是昨夕已卸妆,何又着盛服而死耶?”异哉,此狱虽皋陶不能听矣。
译文
太常寺卿吕含辉说:京城里有个富人家娶媳妇,新郎新娘相貌俊美,亲戚们看他们简直像神仙中的人物。悄悄看他们的神态,夫妻彼此也都很喜欢对方。第二天天亮,房门不开。喊他们也不答应,众人在窗纸上抠一个洞向里面看,发现两人面对面上了吊。看看床上的被褥,已经同床合欢了。婢女仆妇都说:“昨天晚上已经卸了妆的,为什么又穿戴整齐而死呢?”奇怪呵,这个案件即使虞舜时的司法官皋陶也是不能审察的了。
里胥宋某,所谓东乡太岁者也。爱邻童秀丽,百计诱与狎。为童父所觉,迫童自缢。其事隐密,竟无人知。一夕,梦被拘至冥府,云为童所诉。宋辩曰:“本出相怜,无相害意。死由尔父,实出不虞。”童言:“尔不相诱,我何缘受淫?我不受淫,何缘得死?推原祸本,非尔其谁?”宋又辩曰:“诱虽由我,从则由尔。回眸一笑,纵体相就者谁乎?本未强干,理难归过。”冥官怒叱曰:“稚子无知,陷尔机阱。饵鱼充馔,乃反罪鱼耶?”拍案一呼,栗然惊寤。
后官以贿败,宋名丽案中,祸且不测。自知业报,因以梦备告所亲。逮及狱成,乃仅拟城旦。窃谓梦境无凭也。比三载释归,则邻叟恨子之被污,乘其妇独居,饵以重币,已见金夫不有躬矣。宋畏人多言,竟惭而自缢。然则前之幸免,岂非留以有待,示所作所受,如影随形哉!
注释
馔(zhuàn):饮食,吃喝。
城旦:古代刑罚名。一种筑城四年的劳役。
见金夫不有躬:指女子见到有钱的男子就失身。出自《易经·彖辞》:“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