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九 · 如 是 我 闻 三(第21/33页)

颠、素:颠,指张旭(675—750?),字伯高,一字季明,唐朝吴(今江苏苏州)人。曾官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善草书,性好酒,世称“张颠”。素,怀素(725—785),字藏真,僧名怀素,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骚的草书家。他的草书称为“狂草”,用笔圆劲有力,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与张旭齐名,人称“张颠素狂”或“颠张醉素”。

《参同契》:《周易参同契》的简称,东汉魏伯阳著,三卷。全书共约六千馀字,基本是用四字一句、五字一句的韵文及少数长短不齐的散文体和离骚体写成的,托易象而论炼丹,是道教早期经典。

译文

李芍亭家扶乩降仙,乩仙自称是邱长春。乩仙悬笔写字,比风雨还快,字体像张旭、怀素的狂草。有人拜求丹方,乩词称:“神仙有丹诀,没有丹方,丹方是烧炼金石的手段。《周易参同契》里提到炉鼎铅汞,都是托名,并非真讲烧炼。方士们相互附会歪曲,结果贻害无穷。因为金石本身燥烈,加上火力,阳气激荡,使血脉膨胀,所以筋骨气力好像倍加强壮;但这是消耗元气,留下的祸害也深。看那些养花的人,用硫黄培在树的根部,在严寒时能吐蕊开花;但盛开之后,那株树肯定枯死。因为热量在下蒸腾,其精华就从上面涌出,精华涌尽就马上枯槁了。你何必为放纵数年之欲,而抛弃千金之躯呢?”那人吓得赶紧起身。后来李芍亭将此事告诉田白岩,田白岩说:“乩仙大都是托名。这个乩仙能说出这样的话,也许真是邱长春吧!”

吴云岩家扶乩,其仙亦云邱长春。一客问曰:“《西游记》果仙师所作,以演金丹奥旨乎?”批曰:“然。”又问:“仙师书作于元初,其中祭赛国之锦衣卫,朱紫国之司礼监,灭法国之东城兵司马,唐太宗之大学士、翰林院中书科,皆同明制,何也?”乩忽不动,再问之,不复答。知己词穷而遁矣。然则《西游记》为明人依托无疑也。

译文

吴云岩家扶乩招仙,乩仙也自称邱长春。有个客人问:“《西游记》果然是仙师所作,用来阐明道家烁金炼丹秘诀妙旨的吗?”乩仙批道:“是的。”客人又问:“仙师的《西游记》作于元初,而其中祭赛国的锦衣卫,朱紫国的司礼监,灭法国的东城兵司马,唐太宗的大学士以及翰林院中书科,都是明朝的官制,这又如何解释呢?”乩忽然停止不动,再怎么问也不回答了。人们知道乩仙已经理屈词穷逃走了。可见,《西游记》无疑是明人伪托元人邱长春所作。

文安王氏姨母,先太夫人第五妹也。言未嫁时,坐度帆楼中,遥见河畔一船,有宦家中年妇,伏窗而哭,观者如堵。乳媪启后户往视,言是某知府夫人,昼寝船中,梦其亡女为人执缚宰割,呼号惨切。悸而寤,声犹在耳,似出邻船。遣婢寻视,则方屠一豚子,泻血于盎,未竟也。梦中见女缚足以绳,缚手以红带。覆视其前足,信然,益悲怆欲绝,乃倍价赎而瘗之。其僮仆私言:此女十六而殁。存日极柔婉,惟嗜鸡,每饭必具;或不具,则不举箸。每岁恒割鸡七八百。盖杀业云。

译文

文安的王氏姨母,是先太夫人的第五个妹妹。她说没出嫁时,有一天坐在度帆楼上,远远地看到河畔停泊的一只船里,有位官宦人家的中年妇女,伏在窗上痛哭,看热闹的人围得像堵墙。乳母打开后门去看了看,回来说是某知府的夫人,白天在船里睡午觉,梦到她死去的女儿被人捆绑着宰割,凄惨地呼号。她吓醒了,声音却还在耳畔,好像就出自邻船。派丫环过去一看,原来是邻船正在杀一只小猪,往盆里放血,血还没放完。夫人梦中曾见女儿脚上绑着绳子,手上绑着红带子。再看小猪的前脚,果然不错,夫人越发悲痛欲绝,加倍出钱把小猪买来埋葬了。他们家的佣人私下里说:她的女儿十六岁就死了。活着的时候非常温柔恬静,唯独喜欢吃鸡,每顿饭必须有;要是没有鸡,就不吃饭。每年要杀七八百只鸡。大概是杀生太多造了孽得到报应了吧。

交河有书生,日暮独步田野间,遥见似有女子,避入秫田。疑荡妇之赴幽期者,逼往视之,寂无所睹,疑其窜伏深丛,不复追迹。归而大发寒热,且作谵语曰:“我饿鬼也,以君有禄相,不敢触忤,故潜匿草间。不虞忽相顾盼,枉步相寻。既尔有情,便当从君索食,乞惠薄奠,即从此辞。”其家为具纸钱肴酒,霍然而愈。苏进士语年曰:“此君本无邪心,以偶尔多事,遂为此鬼所乘。小人之于君子,恒伺隙而中之也。言动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