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九 · 如 是 我 闻 三(第23/33页)
注释
恶声:谩骂的话,坏话。
译文
李又聃先生说:东光县某家的宅子里有狐精。有一天,忽然扔砖瓦,砸坏了盆盆罐罐,这家主人便骂了起来。夜里听到有人敲打窗户说:“主人睡了吗?我有句话要说。邻里乡亲,门挨着门住在一起,我的小儿女有时冒犯,这是平常小事,可以宽恕的就宽恕;一定不能宽恕的,告诉父兄,自然也会处置。你突然张口就骂得那么难听,从道理上说不过去。况且我们出入无形无踪,往来无法预测,你听不到看不见,也无法提防。你却要伸腿伸胳膊跟我们为难,又有什么好处呢?看情形你肯定胜不过我们,请主人仔细考虑。”主人披衣起来道歉,从此彼此便相安无事了。正好亲戚中有户人家因为佣人的一点儿小事,与别人酿成争斗,几乎弄成大案,李又聃先生叹息说:“真令人怀念那家的狐精。”
北河总督署,有楼五楹,为蝙蝠所据多年矣。大小不知凡几万,一白者巨如车轮,乃其魁也,能为变怪。历任总督,皆扃钥弗居。福建李公清时,延正一真人劾治,果皆徙去。不久,李公卒,蝙蝠复归。于是无敢问之者。余谓汤文正公驱五通神,除民害也。蝙蝠自处一楼,与人无患,李公此举,诚为可已而不已。至于猝捐馆舍,则适值其时,不得谓蝙蝠为祟。修短有数,岂妖魅能操其权乎!
注释
汤文正公:汤斌任江苏巡抚时,江苏上方山有一座五通神祠,人们信巫士所言到了痴迷的地步。汤斌上奏请求,亲自指挥拆掉了五通神祠,焚烧了神像。五通神:又称“五郎神”,是横行乡野、淫人妻女的妖鬼,因为专做坏事,又称“五猖神”。
捐馆舍:抛弃馆舍,死亡的委婉语。
译文
北河总督衙门有五间楼房,被蝙蝠占据多年。大大小小的蝙蝠不知道有几万只,其中有一只白色的蝙蝠,像车轮那么大,是它们的首领,会变幻成怪。历任总督都锁着楼房不去居住。福建李清公任总督时,请求正一真人设法镇治,果然蝙蝠都离开了。不久,李公去世,蝙蝠又回来了。从此没有人再去驱赶惊动它们。我认为汤文正驱逐五通神,是为民除害。蝙蝠独自居住在一幢楼房里,对人不构成危害,李公的这个举动,实在是没有必要。至于他猝然去世,只是碰巧罢了,不能认为这是蝙蝠作怪的缘故。人的生命本来就有长短,妖魅哪里能操纵得了这种权力呢!
余七八岁时,见奴子赵平自负其胆,老仆施祥摇手曰:“尔勿恃胆,吾已以恃胆败矣。吾少年气最盛,闻某家凶宅无人敢居,径携襆被卧其内。夜将半,剨然有声,承尘中裂,忽堕下一人臂,跳掷不已;俄又堕一臂,又堕两足,又堕其身,最后乃堕其首,并满屋迸跃如猿猱。吾错愕不知所为。俄已合为一人,刀痕杖迹,腥血淋漓,举手直来搦吾颈。幸夏夜纳凉,挂窗未阖,急自窗跃出,狂奔而免。自是心胆并碎,至今犹不敢独宿也。汝恃胆不已,无乃不免如我乎!”平意不谓然,曰:“丈原大误,何不先捉一段,使不能凑合成形?”后夜饮醉归,果为群鬼所遮,掖入粪坑中,几于灭顶。
注释
搦(nuò):握,捉拿,按。
译文
我七八岁时,看到家奴赵平自吹有胆量,老仆人施祥对他摇着手说:“你不要自恃有胆,我已经因为自恃有胆而遭过殃了。我年轻时气最盛,听说某家凶宅无人敢住,就径自抱了铺盖卷儿睡在里面。快到半夜时,‘哗’的一声,天花板裂了开来,忽然掉下来一条人的胳膊,在地上不停地跳来跳去;过了一会儿又掉下一条胳膊,又掉下两只脚,又掉下身体,最后掉下了头,满屋子的残肢都像猴子一样跳跃。我吓得不知该怎么办。不一会儿已经合成一个人,身上都是刀痕杖迹,腥血淋漓,伸手直冲我扑来,要掐我脖子。幸亏夏夜纳凉,挂窗没有关上,我急忙从窗口跳出,拼命奔逃,才得脱免。从此以后我的胆被吓破了,至今还不敢独宿。你还要自恃有胆,不是要难免和我一样么!”赵平很不以为然地说:“老伯本来就大错,为什么不先捉住一段,让它不能凑合成形呢?”后来赵平夜里喝醉酒回家,果然被群鬼拦住,被架到粪坑里,几乎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