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一 · 槐 西 杂 志 一(第18/45页)
房师孙端人先生,文章淹雅,而性嗜酒。醉后所作,与醒时无异。馆阁诸公,以为斗酒百篇之亚也。督学云南时,月夜独饮竹丛下,恍惚见一人注视壶盏,状若朵颐。心知鬼物,亦不恐怖,但以手按盏曰:“今日酒无多,不能相让。”其人瑟缩而隐。醒而悔之,曰:“能来猎酒,定非俗鬼。肯向我猎酒,视我亦不薄。奈何辜其相访意!”市佳酿三巨碗,夜以小几陈竹间。次日视之,酒如故。叹曰:“此公非但风雅,兼亦狷介。稍与相戏,便涓滴不尝。”幕客或曰:“鬼神但歆其气,岂能真饮?”先生慨然曰:“然则饮酒宜及未为鬼时,勿将来徒歆其气。”先生侄渔珊,在福建学幕,为余述之。觉魏晋诸贤,去人不远也。
注释
淹雅:宽宏儒雅。
朵颐:鼓动腮颊,即大吃大嚼。
歆(xīn):飨,嗅闻,祭祀时神灵享受祭品的香气。
译文
我考科举时的房师孙端人先生,文章渊博高雅,天性喜欢饮酒。醉后写的作品,与清醒时所作的没有差别。翰林院诸公,都认为他是继李白之后第二个斗酒诗百篇的大家。孙先生督学云南时,一次在月夜的竹丛下独自饮酒,恍惚见一人注视酒壶酒杯,嘴巴一动一动的。他心里明白这是鬼,也不害怕,只是用手按住酒杯说:“今天酒不多,不能请你喝了。”那人一听,就退缩着消失了。他酒醒后很后悔,说:“能来讨酒喝的,肯定不是俗鬼。肯向我讨酒,是看得起我。怎么当时就辜负了他前来相访的好意呢!”于是买来三大碗好酒,夜晚用小桌陈放在竹丛下。第二天一看,酒丝毫也没动过。于是叹息说:“这位先生非但风雅,也很耿直清正。稍微和他开了一下玩笑,他就一滴酒都不肯尝了。”有个幕客说:“鬼神只会嗅吸酒食的气味,哪里能真的喝?”孙先生又感慨道:“这么看来,应该在做鬼以前抓紧时间痛饮,不要等将来做了鬼空闻酒气。”孙先生的侄子渔珊在福建学幕对我讲了这件事。我认为魏晋年间贤人们的风度,与孙先生比较起来,相差不远。
钱塘俞君祺偶忘其字,似是佑申也。乾隆癸未,在余学署。偶见其《野泊不寐》诗曰:“芦荻荒寒野水平,四围唧唧夜虫声。长眠人亦眠难稳,独倚枯松看月明。”余曰:“杜甫诗曰:‘巴童浑不寝,夜半有行舟。’张继诗曰:‘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均从对面落笔,以半夜得闻,写出未睡,非咏巴童舟、寒山寺钟也。君用此法,可谓善于夺胎。然杜、张所言是眼前景物,君忽然说鬼,不太鹘兀乎?”俞君曰:“是夕实遥见月下一人倚树立,似是文士。拟就谈以破岑寂,相去十馀步,竟冉冉没,故有此语。”钟忻湖戏曰:“‘云中鸡犬刘安过,月里笙歌炀帝归。’唐人谓之见鬼诗,犹嫌假借。如公此作,乃真不愧此名。”
注释
癸未:乾隆二十八年(1763)。
夺胎:本为道家语,指夺人之胎以转生,易去凡骨为仙骨。后代比喻学习前人不露痕迹,并能创新。
鹘(ɡǔ)兀:糊涂。这里指突兀。
“云中鸡犬”句:典出东汉王充《论衡·道虚》:“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
“月里笙歌”句:暗用典故。据传,隋炀帝曾在扬州特地建立萤苑,捕捉大量萤火虫作为光照,夜间享用酒色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