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一 · 槐 西 杂 志 一(第24/45页)

,虽无自利之心,然恐以检举妨迁擢,则其罪与自利等。牒摄吾魂,羁留于此,待此浮粮减免,然后得归。困苦饥寒,所不忍道。回思一时爵禄,所得几何?而业海茫茫,竟杳无崖岸,诚不胜泣血椎心。今幸子来官此,倘念平生知遇,为吁请蠲除,则我得重入转轮,脱离鬼趣。虽生前遗蜕,委诸蝼蚁,亦非所憾矣。”邑令检视旧牍,果有此事。后为宛转请豁,又恍惚梦其来别云。

注释

旅榇(chèn):客死他乡者的灵柩。

窀穸(zhūn xī):墓穴,埋葬。

汙莱:荒地。

疏舛(chuǎn):指粗略紊乱、疏漏错乱。

蠲(juān):除去,免除。

遗蜕:指尸体。蜕,蝉或蛇等脱下来的皮(壳)。

译文

先师桂林人吕闇斋先生说:他的家乡有人当了县令,上任那天,夜里梦见自己科举考试的房师某先生。某先生面容憔悴,好像有很深的忧虑。县令悲切地迎上前去拜见说:“您的遗体寄居在外,是我们这些弟子们的过错。但是我心里总惦念着这件事,并没有忘记。如今托您的福得了一官半职,正想方设法在筹备安葬。”原来这位某先生死在戍所,灵柩还寄存在庙里。某先生说:“这很好。但是,与其归葬我的骸骨,不如让我的灵魂有所归属。你只知道我的遗体在滇南,却不知道我的灵魂还被拘留在这里。当年,我曾在这里当县令,有老百姓试着开垦洼地荒山,我错误当成熟地上报,照章收纳赋税。百姓纷纷写状子上告,我明知他们有理,却又怕官吏的议论对我不利,就千方百计阻挠,让他们申诉无效,直到现在,新开荒田地上的赋税,仍然是百姓沉重的负担。土地爷报告了东岳神,东岳神认为这是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虽然并非出于自私,但因为担心被检举影响升迁,那么罪行和自私自利是一样的。因此把我的灵魂拘留在此,要等这一项租税免除了,才能回去。所受饥寒困苦,我也不忍心再说了。回想起来,生前一时的官位俸禄,究竟又得到了多少好处?可是造下的冤孽,竟像茫茫大海,见不到岸边,实在比哭出血泪、钻心刺骨还要痛苦万分。今天幸好你来这里任官,倘若你念着我的知遇之情,能呼吁免除不合理的租税,那么我就可以重新进入转轮,脱离鬼界。我的遗体就是去喂蚂蚁,我也毫无遗憾。”县令翻阅旧时卷宗,果然有这件事。他通过各种渠道请求废除之后,恍惚又梦见那位先生前来说告别了。

交河及方言曰:“说鬼者多诞,然亦有理似可信者。雍正乙卯七月,泊舟静海之南。微月朦胧,散步岸上,见二人坐柳下对谈。试往就之,亦欣然延坐。谛听所说,乃皆幽冥事。疑其为鬼,瑟缩欲遁。二人止之曰:‘君勿讶,我等非鬼,一走无常,一视鬼者也。’问:‘何以能视鬼?’曰:‘生而如是,莫知所以然。’又问:‘何以走无常?’曰:‘梦寝中忽被拘役,亦莫知所以然也。’共话至二鼓,大抵缕陈报应。因问:‘冥司以儒理断狱耶?以佛理断狱耶?’视鬼者曰:‘吾能见鬼,而不能与鬼语,不知此事。’走无常曰:‘君无须问此,只问己心。问心无愧,即阴律所谓善;问心有愧,即阴律所谓恶。公是公非,幽明一理,何分儒与佛乎?’其说平易,竟不类巫觋语也。”

注释

雍正乙卯:雍正十三年(1735)。

译文

交河人及方言说:“关于鬼的传说,大多荒诞不经,但是也有让人觉得可信的。雍正乙卯年七月,我的船靠边停泊在静海以南。月色朦胧,我上岸散步,看见有两人坐在柳树下聊天。我试探着走近他们,他们也热情地让我坐下。我仔细听了一会儿,他们讲的全是阴曹地府的事儿。我以为他们是鬼,吓得哆哆嗦嗦想转身逃走。那两个人拦住我说:‘别害怕,我们俩不是鬼,一个是走无常,一个能看见鬼。’我问:‘怎么能看见鬼呢?’对方回答:‘生来就这样,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我又问:‘怎么当上走无常的?’回答说:‘在梦里突然被捉去担当这个差事,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一起聊到二更天,一件一件说的大都是因果报应的事。我又问:‘阴曹断案是以儒理为根据,还是以佛理为根据?’能看见鬼的人说:‘我能看见鬼,但是不能和鬼说话,所以不知道这事。’走无常说:‘你不必问这个问题,只要问问自己就行了。能做到问心无愧,就是阴间法律认为的善;问心有愧,就是阴间法律认定的恶。大是大非,阳间阴间同一个道理,何必分儒和佛呢?’他们说的道理通俗易懂,居然不像巫师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