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13/38页)
河间王仲颖先生,安溪李文贞公为先生改字曰仲退。然原字行已久,无人称其改字也。名之锐,李文贞公之高弟。经术湛深,而行谊方正,粹然古君子也。乙卯、丙辰间,余随姚安公在京师,先生犹官国子监助教,未能一见,至今怅然。
相传先生夜偶至邸后空院,拔所种莱菔下酒,似恍惚见人影,疑为盗。倏已不见,知为鬼魅,因以幽明异路之理厉声责之。闻丛竹中人语曰:“先生邃于《易》,一阴一阳,天之道也。人出以昼,鬼出以夜,是即幽明之分。人居无鬼之地,鬼居无人之地,是即异路焉耳。故天地间无处无人,亦无处无鬼,但不相干,即不妨并育。使鬼昼入先生室,先生责之是也。今时已深更,地为空隙,以鬼出之时,入鬼居之地,既不秉烛,又不扬声,猝不及防,突然相遇,是先生犯鬼,非鬼犯先生。敬避似已足矣,先生何责之深乎?”先生笑曰:“汝词直,姑置勿论。”自拔莱菔而返。后以语门人,门人谓:“鬼既能言,先生又不畏怖,何不叩其姓字,暂假词色,问冥司之说为妄为真,或亦格物之一道。”先生曰:“是又人与鬼狎矣,何幽明异路之云乎?”
注释
高弟:门人弟子中成绩优良者。
乙卯:雍正十三年(1735)。丙辰:乾隆元年(1736)。
莱菔:萝卜。
译文
河间人王仲颖先生,安溪李文贞公给他改字为仲退。但他原来的字通行已久,没有人称呼他改过的字。名叫之锐,是李文贞公的门下高足。他对经书造诣很深,而且行为方正,完全符合古代君子的标准。在雍正乙卯、乾隆丙辰年间,我随姚安公在京城,那时他还任国子监助教,没能见他一面,至今我仍怅然若失。
传说王先生在夜里偶然到屋后空院里,拔他种的萝卜下酒,恍惚中看见一个人影,以为是小偷。却忽然不见了,他知道是鬼魅,于是申明幽明异路的道理,厉声责备。听到一丛竹子间有声音回答说:“先生精通《易经》,一阴一阳,就是天道。人白天活动,鬼夜里活动,这就是幽与明的区别。人住在没有鬼的地方,鬼住在没有人的地方,这就是异路。所以天地之间,无处无人,无处无鬼,只要互不影响,就不妨碍相安并存。假如鬼白天进了先生的家,你责备是有道理的。现在已经是深更半夜,这里是空地,先生在鬼活动的时间里出来,进到鬼住的地方,既不拿着灯烛,又不发出声音,以致猝不及防地突然相遇,这是先生冒犯了鬼,而不是鬼冒犯了先生。我恭敬避开似乎已经足够了,先生为什么这样严厉地责备我?”王先生笑道:“你说得有理,就算了吧。”自己拔了萝卜就回来了。后来他和门生说起这事,门生说:“鬼既然能说话,先生又不害怕,为什么不打听一下对方的姓名,稍微对他语气温和些,问问关于地府的说法是真是假,这也是了解事物、丰富学问的一种途径嘛。”王先生说:“如果这样做,又是人与鬼亲热了,还说什么幽明异路呢?”
郑慎人言:曩与数友往九鲤湖,宿仙游山家。夜凉未寝,出门步月。忽清风泠然,穿林而过,木叶簌簌,栖鸟惊飞,觉有种种花香,沁人心骨。出林后沿溪而去,水禽亦磔格乱鸣,似有所见。然凝睇无睹也,心知为仙灵来往。次日,寻视林内,微雨新晴,绿苔如罽,步步皆印弓弯;又有跣足之迹,然总无及三寸者。溪边泥迹亦然。数之,约二十馀人。指点徘徊,相与叹异,不知是何神女也。慎人有四诗纪之,忘留其稿,不能追忆矣。
注释
罽(jì):用毛做成的毡子一类的东西。
弓弯:指旧时女子裹缠如弓形的脚。
跣(xiǎn)足:光着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