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五 · 姑 妄 听 之 一(第18/38页)

郑苏仙言:有约邻妇私会,而病其妻在家者,夙负妻家钱数千,乃遣妻赍还,妻欣然往。不意邻妇失期,而其妻乃途遇强暴,尽夺衣裙簪珥,缚置秫丛。皆客作流民,莫可追诘,其夫惟俯首太息,无复一言。人亦不知邻妇事也。后数年有村媪之子,挑人妇女,为媪所觉,反复戒饬,举此事以明因果,人乃稍知。盖此人与邻妇相闻,实此媪通词,故知之审。惟邻妇姓名,则媪始终不肯泄,幸不败焉。

译文

郑苏仙说:有个人想约邻居的女人幽会,而嫌他的妻子在家碍事,恰好他一直欠着妻家几千钱,就打发妻子回去还钱,妻子高高兴兴走了。不料邻居的女人失约,他的妻子却在路上遭到强暴,衣服首饰都被抢走了,被绑着放在高粱地里。作案的都是短工和流民,无法追查,丈夫只能低头叹气,说不出话来。人们也不知他与邻居女人的关系。后来过了几年,村里有个老妇人的儿子挑逗别人家的女人,被老妇人知道了,她反复劝诫儿子,举出这件事来叫他知道因果报应,人们才渐渐知道了这件事。因为这个人和邻居女人私通,实际上是这个老妇人牵的线,所以知道得很详细。只是邻居女人的姓名,老妇人始终不肯说出来,幸好没有坏了这个女人的名声。

狐所幻化,不知其自视如何,其互相视又如何。尝于《滦阳消夏录》论之。然狐本善为妖惑者也。至鬼则人之馀气,其灵不过如人耳。人不能化无为有,化小为大,化丑为妍。而诸书载遇鬼者,其棺化为宫室,可延人入;其墓化为庭院,可留人居。其凶终之鬼,备诸恶状者,可化为美丽。岂一为鬼而即能欤?抑有教之者欤?此视狐之幻,尤不可解。忆在凉州路中,御者指一山坳曰:“曩与车数十辆露宿此山,月明之下,遥见山半有人家,土垣周络,屋角一一可数。明日过之,则数冢而已。”是无人之地,亦能自现此象矣。明器之作,圣人其知此情状乎?

译文

狐精变化成人,不知它自己看起来如何,又不知它们互相看起来怎么样。这个问题我曾在《滦阳消夏录》讨论过。然而狐精本来就是善于成妖作怪来迷惑人的。至于鬼,不过是人死后残剩的精气,它的灵通不过像人一样。人不能把没有的东西变成有,不能把小的东西变大,不能把丑的东西变美。而各种书上记载遇到鬼的事,都说鬼的棺材化成宫殿房屋,可以请人进去;鬼的坟墓化为院子,可以留人居住。那些不得善终的鬼,本来是有各种狰狞相貌的,可以变得漂亮。难道是人一旦成了鬼就能做到这些了么?也许是有谁教会了它们?这样来看待狐精的幻化,更加难以理解。记得我过去在凉州路上,驾车的人指着一个山坳说:“从前我们曾与几十辆车子一起露宿在这个山坳里,月光之下,远远望见半山腰有人家,土垒的院墙四面围绕,屋檐角也可以一一数出来。第二天经过时,却只是几座坟墓而已。”这样看来,鬼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自然变化出这种现象。古代圣人提倡用竹、木、纸等扎制车马、宫殿之类的东西做随葬品,他们是不是已经知道这种情况呢?

吴僧慧贞言:有浙僧立志精进,誓愿坚苦,胁未尝至席。一夜,有艳女窥户。心知魔至,如不见闻。女蛊惑万状,终不能近禅榻。后夜夜必至,亦终不能使起一念。女技穷,遥语曰:“师定力如斯,我固宜断绝妄想。虽然,师忉利天中人也,知近我则必败道,故畏我如虎狼。即努力得到非非想天,亦不过柔肌着体,如抱冰雪;媚姿到眼,如见尘壒,不能离乎色相也。如心到四禅天,则花自照镜,镜不知花;月自映水,水不知月,乃离色相矣。再到诸菩萨天,则花亦无花,镜亦无镜,月亦无月,水亦无水,乃无色无相,无离不离,为自在神通,不可思议。师如敢容我一近,而真空不染,则摩登伽一意皈依,不复再扰阿难矣。”僧自揣道力足以胜魔,坦然许之。偎倚抚摩,竟毁戒体。懊丧失志,侘傺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