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八 · 姑 妄 听 之 四(第12/38页)

塍(chénɡ):田间的土埂子,小堤。

苇箔:用芦苇编成的帘子。可以盖屋顶、铺床或当门帘、窗帘用。

晡时:又名“日晡”、“夕食”等,大约下午三点到五点。

鞫(jū)治:审问定罪。

康熙癸巳、甲午:康熙五十二年(1713)、五十三年(1714)。

彀(ɡòu):使劲张弓。

译文

表兄安伊在说:河城镇秋收时,有个少妇抱着孩子在田埂上走,忽然失足跌倒在地,再也没有爬起来。收割庄稼的人远远看见了,疑心出了什么事。赶过去看时,少妇已经死了,孩子撞在瓦楞上,脑袋破裂也死了。人们吓得赶紧禀告田主,田主报告了乡官。辨认死者时,却发现方圆几十里内没有这个人;而少妇衣饰华贵整洁,孩子也戴着银手镯,身穿红绫袄,不像是贫穷人家的。人们大惑不解,暂且用苇席把尸体盖上,轮班守护着,同时急忙向官府报告。河城离县城比较近,县官在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钟就赶到了。掀开苇席查验尸体,席下只有一捆枯干的秸秆,两具尸体都不见踪影;而压席子的砖一直没有动过,守卫的人也一直没有离开过。县官大怒,把田主和守尸的人都抓去了,想方设法审问,没有审出丝毫谋杀弃尸的线索。就这样,这个案子折腾了一年多也没有头绪,县官只得把它作为疑案报了上去。上面认为案情不清楚,往来查询。又过了一年多,于是只得放下来等以后再慢慢访查,田主也折腾得败了家。这是康熙癸巳、甲午年间的事。

传说,该村南边坟地里,有只黑狐夜夜拜月,很多人都见过。田主家一个儿子喜欢打猎,就潜伏在坟地里,黑狐出现时,用弓弩射中了它的腿。黑狐“噭”地一声长叫,化作一道火光往西去了。他趁机搜了狐狸的窝,捉到了两只小狐狸,绑回家去。小狐狸很快就逃走了,过了一个多月,就发生了前面那件事,人们怀疑是狐狸变化前来报复。但是这种推测荒诞没有根据,人们不敢去作证,官府也不能写入案卷,又不能以藏尸论处,因此纷纷扰扰闹到那种地步。表兄又说:在城西某村有个讨饭的女人,受不了婆婆的虐待,在土神祠里上了吊。也是用席子盖着,有人轮班守护。官员来了,尸体和守护人却都不见了。也像河城的案子那样审讯,始终没有头绪。过了七八年,却在安平安平县属深州。发现了这两人。原来讨饭女人皮肤白嫩,轮到一个年轻人守尸时,他扒下讨饭女的裤子奸尸。尸体得到活人的气息苏醒过来,两个人竟然一起逃跑了。这是康熙末年的事。有人怀疑河城的案子可能也是这种情况,这事就说不准了。或许有人把这两件案子说成一件事,那就是传说有误了。

同年龚肖夫言:有人四十馀无子,妇悍妒,万无纳妾理,恒郁郁不适。偶至道观,有道士招之曰:“君气色凝滞,似有重忧,道家以济物为念,盍言其实,或一效铅刀之用乎!”异其言,具以告。道士曰:“固闻之,姑问君耳。君为制鬼卒衣装十许具,当有以报命。如不能制,即假诸伶官亦可也。”心益怪之,然度其诳取无所用,当必有故,姑试其所为。是夕,妇梦魇,呼不醒,且呻吟号叫声甚惨。次日,两股皆青黯。问之,秘不言,吁嗟而已。三日后复然。自是每三日后皆复然。半月后,忽遣奴唤媒媪,云将买妾。人皆弗信,其夫亦虑后患,殊持疑。既而妇昏瞀累日,醒而促买妾愈急,布金于案,与僮仆约:三日不得必重抶,得而不佳亦重抶。观其状,似非诡语。觅二女以应,并留之。是夕,即整饰衾枕,促其夫入房。举家骇愕,莫喻其意;夫亦惘惘如梦境。后复见道士,始知其有术能摄魂:夜使观中道众为鬼装,而道士星冠羽衣坐堂上,焚符摄妇魂,言其祖宗翁姑,以斩祀不孝,具牒诉冥府,用桃杖决一百;遣归,克期令纳妾。妇初以为噩梦,尚未肯。俄三日一摄,如征比然。其昏瞀累日,则倒悬其魂,灌鼻以醋,约三日不得好女子,即付泥犁也。

摄魂小术,本非正法。然法无邪正,惟人所用,如同一戈矛,用以杀掠则劫盗,用以征讨则王师耳。术无大小,亦惟人所用,如不龟手之药,可以洴澼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