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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扎克吗?”
“不是,是狗。”她看着埃莉将绳子系在“爱慕”的颈圈上,把它放下来,“过去那几周太难熬了,我非常想念他。”
“谁?‘爱慕’吗?”
“我说的扎克。”前门一关上,路易莎就跟着他们走下石阶,“那他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老样子,真的。”噢,天哪,这是不是太麻木不仁了?“我肯定他也很想你。”埃莉匆忙说,“你知道男人都是这个样子。他们很会掩饰自己。”
但是现在太迟了。路易莎的脸拧巴起来。“这太不公平了。我从来都没这么痛苦过。他有没有提到过我?”
“哦……没有。”
“他一定有。他一定说过什么!我们曾是完美的一对。”
他们组成了一个奇怪的小队伍,穿过摄政公园路,沿街都是商店。“爱慕”带路,用力扯着绳子,急切地想要抵达草地。埃莉紧随其后,穿着她亮闪闪的夹趾拖鞋健步如飞。垫后的是穿着超高的高跟鞋,走路略微摇晃,努力想赶上他们的路易莎。
“他什么都没跟我说过。”埃莉扭头大喊道。她朝在面包店工作的布朗尼打招呼。
“他有没有在和别人约会?”路易莎问。
“没有。”
“你怎么这么肯定?你是怎么知道的?”
“好吧。他没有跟我讲过他在和别人约会。而且上一周我还不得不当他的女伴参加一个活动,因为──”
“噢,上帝啊。在克拉里奇酒店的晚宴?他邀请了你?这太不公平了!”
埃莉加快步伐。现在变得越来越尴尬了。路易莎声音很大,人们纷纷转身来看他们。他们终于抵达了樱草花山,她可以松开“爱慕”的绳子了,找一根棍子,有多远就扔多远,然后看着他追棍子。
“我打赌你很高兴我们俩分手了,对不对?”路易莎双手贴在臀上,努力平复气息。“现在扎克完全属于你了。”
不要脸红,不要脸红。“我为他工作,仅此而已。”
“啊!”当“爱慕”嘴里叼着棍子猛冲回来时,路易莎惊慌地发出一声尖叫,像袋鼠一样蹿到一旁。她的高跟鞋陷到地里面,她努力恢复身体平衡,谴责道,“但你一定喜欢他。”
“好吧,够了。我没有喜欢扎克。”埃莉祈祷她的鼻子不会突然长长几英尺。“我有男朋友。他叫托德。”托德不会介意她再借用他一次,这都是用在正事上。“而且我不需要听你说这些没用的东西,所以你可以不用再跟着我了,再见。”
路易莎立即以手捂脸,挫败地摇头。“噢,上帝啊。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办……”
现在这绝对引起旁人的关注了。一个小女孩用力拉了一下妈妈的手臂,小声问:“妈妈,那个大个子姐姐是不是在哭?”
这只让路易莎哭得更凶。她握紧拳头恸哭,“我不是大个子!”
“过来。”埃莉将她领到一个无人的长椅上。“坐下。我好像有张纸巾。”
所有为了扎克而化的妆全都脱落到纸巾上。路易莎大吵大闹了好几分钟。埃莉坐在她身旁,听她发牢骚,将那根棍子扔了二三十次,让“爱慕”去追它,然后再满心欢喜地将它取回来。就像一个在男人方面无可救药的女孩,一次又一次伤透自己的心,显然“爱慕”从未想到要停下来想想看这是否有意义。
“你还有没有纸巾?”路易莎最终咕噜道。
“没有。”
“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糟糕?”
说“糟糕”算是客气了。要怎样说才比较圆滑呢?“有点。”
“噢,上帝啊。”路易莎站起身来,“我需要清理一下。我们现在能不能回房子去,我想用下洗手间?”
埃莉犹豫了,但不忍拒绝。噢,好吧。她只能稍后再跟“爱慕”一起过来散步,补偿“爱慕”了。她吹了声口哨叫回了“爱慕”,重新给它系上绳子,说:“好,我们走吧。”“爱慕”等到她们到安克拉姆街之后,在人行道上蹲下来拉了一坨屎,以示抗议。
“你怎么能这么做呢?”当埃莉弯下身,用将尿布翻转过来这一招来收拾狗大便时,路易莎浑身打战。“这太恶心了。”
难道她以为她就那么喜欢捡屎?埃莉平静地说:“我也不喜欢这样,但这事情总得有人做。”
“扎克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他没说。”唉!又是一个谎言。“他可能还得再过几个小时才回来。”
“或者用不了那么长时间。我可以待着等他。”
“我不这么认为,我得工作。”埃莉说。
“我不会妨碍你的。我只需在楼上等他。”
“说真的,这样不好。”
“噢,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不是很同情我,对不对?”路易莎情绪激动,脸色涨红,“你不知道这有多重要!我爱扎克,我想要将他追回来。他是我的一切。我的心都碎了,我在经历着炼狱般的痛苦……你是不会明白我的感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