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4页)
“玛达。(还吃)”婆婆说。
她又端来第二锅,想想,拔出几个。“妈,就这些了,您要爱吃咱明儿再包。”
婆婆将盘子揽在跟前,不紧不慢地往嘴里送,也不知道听懂没有,梦莲看着那张不停息地咀嚼着的嘴想,可别撑着。
三儿回来了,把饺子碗没好气儿地燉在桌子上,“往后甭上赶着递嘻和,人家说啦,不吃韭菜。”
梦莲心里咯噔一下。
上周,次郎拿着中野家的财产继承书,户口复印件,地契,税单来到正房,脸色颇难看,进门就说来商量分家的事。他从一大堆文件中抽出一张,从桌子对面推过来,正面对着李养顺,“先看看这个——”
“中野太郎死亡证明书。”
证书是战后厚生省补发的,说中野和一的长子中野太郎于昭和二十年八月死于中国东北,户籍予以销掉等等。
“母亲一直说哥哥没死,等着哥哥的消息,”次郎很激动,说话也很快,给本来日语就是二把刀的胜利增加了不少困难。“我并没有独占中野家财产的意思,直到父亲去世才办了继承手序,这也是不得已的事,一亿继承税……要是想独吞的话,父亲活时满可以朝他要,以赠与的形式转到我名下,情况会比现在好得多。然而无论是父亲还是我都没有这样做,其原因就是等着哥哥回来,交够这一亿元的继承税也不是一两天的事,卖东西、贷款、各处钻营……外表看,我是继承了中野家一份不小的家业,可到账还完的时候我也该进棺材了,下边该是我的孩子交继承税,这根沉重的接力棒就这么一代一代往下传。日本的继承税高得可怕,祖父篮球场一块大的地皮传到孙子手里竟放不下一张椅子了。这些你们也该知道的。哥哥是当然的财产继承人,今天就是来找哥哥谈这件事的,无论是全部继承还是继承一部分我都赞成,总之请务必接受。”说着将头碰在榻榻米上,大有哥哥不答应就不抬起的劲头。
“你说什么?”李养顺半天才缓过劲儿来,“分家?告诉你,兄弟,中野家的产业我一分一厘也不要!”他的眉宇间显出无限悲凉,“我有家。在中国我有一个完整的,用不着交继承税的家!那儿什么都是我的,我什么都有!”
梦莲给次郎端来茶,“叔叔怎么想起说分家的话来?我们一大家子人来日本还不都得仰仗着叔叔照顾;给叔叔添了多少麻烦加了多少拖累心里自是清楚极了,哪能吵吵着跟叔叔分家要产权?你哥虽然粗也是明白事理的人,兄弟两个,离别几十年,才见面就为产业的事闹得生分了,让外人看着不笑话?”
次郎说“财产归财产,兄弟归兄弟,中国不也有亲兄弟算账的话么。”
李养顺说,既是这样不如把话说在明处,日本的财产他一概不要,房子暂且住着,为的是母亲还在,待老太太百年之后,他立时领着老婆孩子搬到孤儿安置中心去。说完拉过一张纸写下字据,按了手印儿,又拉胜利按,说胜利也不许和叔叔要产业,现在绝了这条路,让次郎放心,也让孩子有个自立创业的志气。胜利死活不按手印儿。
次郎说字据写不写都不关实事儿,法律上绝不认什么白条子,重要的是到家庭裁判所收回起诉,跟人家把话说清楚。
李养顺忙问什么起诉,次郎说是向区裁判所提请的要求继承财产的诉讼书。李养顺连忙发誓,说他没有向任何裁判所递交过任何诉讼书,又说他连日本话都说不利落决想不出还要去打什么财产官司这样费口舌费精力的事儿。
次郎说:“要是不收回起诉,我还得请律师。”
“别介!”梦莲顶怕提法院这个词儿,什么事一闹到法院,大多没个好儿。怎么说哥俩还在同一个院住,还得侍候着同一个妈吧。就这么一个兄弟;真反目了,她一大家人在日本,人生地不熟,过得下去:“叔叔先别请律师,明儿个让你哥就上法院,甭管谁递的状子,咱们不告还不行?”
“撤不撤诉是哥哥的事,我无权干涉。只是这间房还在我的名下,纳税的还是我,东京市面上,六铺席一间的屋,不包括火电煤气,月租金元27400,签定契约时要交礼金和押金一共13万。这幢大屋三间三十六铺席大……”
“你跟奶奶要房钱!”胜利眼里冒出了火,“我们住房我们掏钱,奶奶可是你亲妈!”
“胜利!”李养顺朝儿子吼。
次郎说:“钱我是不要,但这笔账得算,要不大家都糊涂着。”
“钱串子!”胜利歪着脖子开骂了,马上被梦莲拉到隔壁去了。
这边,次郎也站起身,将文件收拢一块儿,用包袱皮裹了,夹在腋下,从钱夹里数出15张一万元的票子,“给,母亲这月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