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第12/15页)

“别傻了,亲爱的。”

她弯腰捡起一块尖石头朝他扔了过去。他没来得及躲闪,那石头击中了他的太阳穴。他大叫一声,用手捂住脑袋,拿开一看,手上沾满了鲜血。埃塞尔一动不动站在那儿,气得直喘粗气。他脸色刷白,一言不发地捡起外套走开了。埃塞尔又下到水里,水流带她慢慢漂向浅滩。

那石头留下了一条锯齿状的伤口,一段时间里无论劳森到哪儿,头上都缠着绷带。他为这桩意外编造了一个适当的借口,以便应付旅店那群人的询问,结果根本没机会使用——没人提及这件事。他看见他们暗暗朝他脑袋瞥上两眼,却不发一言。沉默只能意味着他们知道受伤的原因。现在他确信埃塞尔有个情人,他们都知道是谁。但他得不到哪怕一丁点儿的迹象为他引路。他从未见过埃塞尔跟什么人在一起,也没有谁表现出愿意跟她在一起,或者用怪模怪样的态度揶揄他。狂暴的怒火得不到发泄,他只能越喝越凶。在我来岛上不久前,他又一次发作了震颤谵妄症。

我是在一个叫卡斯特的人的家里遇见埃塞尔的,这人跟他的当地妻子住在离阿皮亚两三英里远的地方。我跟他一起打网球,玩累了之后他提议喝杯茶。我俩走进房里,只见埃塞尔正在乱糟糟的客厅里跟卡斯特太太聊天。

“你好,埃塞尔,”他说,“我不知道你在这儿。”

我不由好奇地打量了一眼,试图看出她到底有什么东西激起劳森那种不顾一切的爱情。可这种事情谁又说得清呢?她的确惹人喜爱,让人联想到红色木槿花,是萨摩亚常见的树篱花卉,优雅、娇柔,激情四溢。尽管当时我已知晓不少有关她的故事,但最让我吃惊的还是她的清新和单纯。她很安静,有些害羞,看不到任何粗鄙、低劣的东西。她不具备混血儿所共有的壮健之气,很难让人相信她会是那个尽人皆知的悍妇。她穿着漂亮的粉红色长裙和高跟鞋,俨然一副欧洲人的模样。这样一位淑女,竟然在当地生活的阴暗背景下才会觉得更加自在。我全然不认为她有多么聪明,如果一个男人跟她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吸引他的那种激情陷于厌倦无聊,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整体印象是,她那难以捕捉的天性就像出现在意识中的一个闪念,语言还来不及捕捉,它便倏忽而逝,其中蕴藏着她独有的魅力。但也许这终究只是离奇的想象,要是对她的事情一无所知,恐怕她在我眼里不过是个漂亮的小混血儿而已,跟别人没什么两样。

她跟我聊起了很多话题,都是跟刚来萨摩亚的人说的套话:谈到旅行,问我在帕帕瑟滑过滑水岩没有,是否打算在当地人的村子里住下。她还跟我谈起了苏格兰,我注意到她似乎很愿意多谈一谈她在那儿住得多么阔绰,并且天真地问我认不认识这个太太那个太太,都是她在北方住的时候结识的。

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米勒走了进来,亲热地跟周围的人一一握手,坐下后用他洪亮而欢快的嗓门要了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他很胖,浑身汗津津的。摘下金丝眼镜擦拭时,你能看到他的眼睛其实很小,全靠大大的圆形眼镜把它们放大得仁慈可亲,一点也不机灵或狡猾。他很会讲故事,人也快活,一进屋就打破了原来的沉闷气氛。不一会儿,那两个女人——埃塞尔和我朋友的妻子就被他的俏皮话逗得笑声连连。他专爱跟女人们厮混,在岛上出了名,你大可见识一番这个满身肥肉、又老又丑的家伙如何保有这等迷人的魅力。他的诙谐幽默与周围人的理解水平相契合,说起话来一副生气勃勃、信誓旦旦的样子,那西方人的口音也为他的叙述增添了某种特别的味道。最后他朝我转过身来。

“好啦,我们要是回去吃晚饭的话,最好现在就得走了。不介意的话,我可以用车捎上你。”

我谢过他,站起身来。他跟其他人握手,走出房间,迈着结实而沉重的步子,爬进了他的车。

“那小女人挺漂亮的,劳森的妻子。”我说。车子一路向前行驶着。

“他那样待她实在太糟糕,经常殴打她。我一听见有男人打女人就火冒三丈。”

我们又开了一会儿,然后他说:

“他是个该死的傻瓜才会娶她,这话我当时就说了。要是没娶她,他就攥得住她了。这个孬种。这么说就对了,孬种。”

这一年已快到年底,我离开萨摩亚的日子也越发临近。预订的船一月四日驶往悉尼。圣诞节是在旅店度过的,举办了好几场当地特色的欢庆活动,但看上去不过是迎接新年的预演。惯于在休息室打发时光的那些人决意在新年前夜玩个痛快。一顿热热闹闹的正餐之后,一伙人溜达着来到英国人俱乐部那座简单的木屋,打起了桌球。一时间,说笑声、下注声不绝于耳,有的人球技欠佳,但米勒不在其列,尽管他跟别人一样喝得烂醉,年纪也比他们大不少,但他目力不减,出手稳稳当当,诙谐而文雅地把那些年轻人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样过了一个钟头,我自感疲倦,便走出门去,穿过马路到了海边。那里长着三棵椰树,犹如三位月下少女等待着自己的情人跃出海面。我坐在一棵树下,望着礁湖以及夜空中聚合的点点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