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3页)

这个小姑娘还很小,很单纯。她的手脚由于劳动变得粗糙了,可还只是一双孩子的手脚。我注意过她的脚——肥肥的小脚丫套在一双粗布鞋子里,叭嗒叭嗒地赶路。它让我想起了小羊的蹄子,想起猫和小草獾的蹄子。她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就散发出浓烈的青草气息。这使我想起了不久以前四哥的那句名言——所有的好姑娘都有一股“青草味儿”。真的,这起码在鼓额身上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太史手下的人常常替我们出车,他本人也时不时地来园子里。这个人总叼着一支雪茄,戴着一顶特殊的帽子,故意打扮成一个美国西部牛仔的样子。我觉得他的装束多少有点儿刻意,或许已经做得有点儿过分。空闲时,他主动和我讨论读过的一些书,专挑艰深晦涩的——这家伙弄巧成拙,这时就流露出无法克服的浅薄。他说话可真不怕玄。不过这对他来说,仍然是懂得太多而不是太少。与他在一起时,我总是想到罗玲讲的那些事情,于是就小心地绕开那个孤老太太。我会不动声色地问着他的过去——他真的来自很远的那个大城市,在机关上开过车;至于为什么独自一人来到了这里,他给出的理由是“喜欢”,再就是反正与妻子离异了,一个人想到哪里闯荡都行。

我发现他对过去的一段历史,特别是我们以前的那幢小茅屋极感兴趣。这让我多少相信了罗玲的判断:这个家伙有着不可告人的心事。

谈话时,如果鼓额在不远处,他高高翘起的雪茄烟就冲着她一动一动,让鼓额发笑。他的鼻孔里喷出的烟雾可以划出奇怪的曲线,鼓额也觉得好奇。他有时故意对鼓额开一些很奇怪的玩笑,还讲一些离奇的故事。鼓额瞪大了那双黑黑的圆眼,连连叫着:“哎呀哎呀吓死俺了!”

这天他亲自为我们出车,我就让鼓额收拾好东西,随他的车回一次家,看看家里的两个老人。

鼓额有点儿不高兴。她咕哝说:“老回去,老回去。”

“看看他们吧,他们会想你——爸爸妈妈不知道你这一段胖了还是瘦了,过得怎么样……”

鼓额不吱声了。我的话她很想句句都听。这反而让我有些为难。万蕙又给她包好了一包东西。鼓额没有办法,只好上了太史的车。

3

有人告诉我,近来那个酒厂工程师武早的事很麻烦。他酗酒越来越厉害,有时一连几天醉得不省人事。厂领导已经在为他着急了。我随太史的车去看过他,但两次都没能找到人。

我开始牵挂起来。他是一个好人,一个我十分喜欢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他理解和信任的程度大大加深。他作为我们的朋友,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我当然知道他酗酒的原因。折磨人的情感啊,居然可以这样销蚀一个壮汉……当然,象兰仍然没有同意他的请求,在他们复婚这件事上,我也许做得很蠢——象兰那次走了之后我真的去劝导过武早,让他放弃这个女人,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是不同的:一个特别钟情,而另一个恰好相反,认为自己这样做不但无可厚非,没有任何可以谴责之处,而且直接就是“纯洁高尚”。武早当时对我的劝导不以为然,而且十分恼火,说:

“象兰并不完全像她自己表白的那样,她那是言过其实!实际上就是因为她并没怎样,所以才大大咧咧地讲啊讲啊,讲个没完——好像她是天下第一花痴似的!她就是这样的人,我心里有数!”

真不知该怎样劝他才好。我最后着急起来:“武早,你这是怎么啦?为了说服我,宁可违背事实自欺欺人。你在否认你以前经常说的一些话,你明白吗?!”

武早气得脸都红了,他用拳头擂着自己的膝盖:“你这么大年纪了,难道就不知道事物之间的区别吗?厂里值夜班,象兰可以与很多男女朋友在一块儿,他们为了抵挡瞌睡,只好通宵拉呱儿,高兴时就哈哈大笑,实际上那都是很放松很自然的——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那你认为象兰是一个非常贞洁的人了?”

“那当然也算不上。不过你可不要认为她是多么过分的人,不要以为她走得多么远——她要真那样,我早就跟她断绝了。”

总之武早利用一切方式一切机会为象兰辩护。不过有时我想,他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能够这样迷恋一个女人,大概也有自己的道理——从另一方面看,能让这样一个大汉痛苦的女人,也必定具有特别的魅力……我眼前又闪过了象兰那朗朗的笑声、奇异的装束、像异族人一样的神态……我听人讲象兰以前教过一段书,那是一所普通中学。那时她穿着灰色上衣,朴素到了极点,衣服洗得都有些发白了。大概就是那时候武早认识了她,为她送了很多酒。可那时候她一滴酒也不喝。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瞅见了这个姑娘会吸烟,就送了她很多香烟。后来才知道,她不过是吸着玩,一个月也吸不上三两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