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3/3页)
身份证是随时装在身上的,就防备着突然被检查。我很快就掏出来了,而五富的身份证在褂子口袋,褂子脱了搭在墙上的木橛上,也掏出来了。我说:我叫刘高兴,他叫五富。
挂着铐子的那人说:哪儿有个刘高兴?
我说:噢,噢,刘哈娃是我原名,进城后改了,改成刘高兴。
那人说:不许改!
我没吭气。怎么能不许改呢,我连我的名字都不许改?!
那人又看五富。看一下五富再看身份证上的照片。五富赶忙解释照片是他害病时照的,照得难看。那人只问朱宗。朱宗住哪儿?
我迟疑着,五富说:我们和朱宗不是一伙来的,他住在楼下东边屋。
楼下的杏胡在尖叫。叫得像杀猪。有人说:住嘴!杏胡就不叫了,却在哭。楼上的两人就叮里哐啷又跑下去。一片响动,有训斥声,哭声,盆子或者碗的破碎声,接着是咣的一下,一切声音又都没了。然后,开始了问答,问一句,答一句,夹杂着在拍案板,有什么东西被踢飞了,有节奏地在院里滚动。黄八变脸失色地跑上楼,说:犯事啦,又犯事啦!黄八说好像说谁被杀了。
朱宗是杀了人啦?
我们不敢下楼去,神魂不定。一直等了半个小时,那伙人出门走了,但他们并没有把朱宗和杏胡带走。当我们三人下去看时,杏胡瘫坐在屋地上,浑身筛糠,而种猪竟然还是老样,说:没事,没事,警察来让我辨认个照片,问了些情况,没事的。
五富说:你真的没杀人?
种猪说:我能杀了人?!对杏胡说:你起来么。
杏胡站不起来,她尿了裤,尿都把地湿了。
种猪说明是他的一个同乡在北关拾破烂,被人杀了,已经查出凶手是另一个同乡。被杀的那个同乡来西安十年了,十年来在一张信用卡上存了十二万元钱,凶手和他还是朋友,两人常在一块喝酒。被杀的同乡去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杀他的那个同乡厮跟着,偷看了密码,就杀人取款跑了。警察在死者的屋里找到一个电话本,电话本上没有朱宗的电话,却有居住的地址,警察就来询问被杀人的情况的。
种猪还笑了一下,说:他们拿了一张死人照让我认,我开头哪里认得出?头肿得有斗大了,一颗眼珠子掉出来,眼珠子原来还有个系儿的,吊出来那么长!还有舌头,舌头……
大家毛骨悚然,就不让种猪再说下去:没事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