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敲头杀手再现!(第3/3页)
“那就是跟踪你了。”
“没错,我再回头,看见这个人手臂那儿忽然滑下来一把榔头。他把榔头藏在袖子里的。”
“后来呢?”
“我就狂奔啊,跑到学校门口,躲在传达室里哭。”
“没喊人?”
“喊不出来,喉咙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了,非常害怕。”她说,“这件事令人恐惧,喊不出来的那种状态也令人恐惧。”
“那个变态已经被枪毙了,不会再出来害人了。至于昨天晚上那个,我想他再也不敢来学校了,你平时进出小心一点就可以了。”
“不不,我说的那个人,是仓库保管员被抓住以后的事情。是前年,一九九九年的秋天。”
“当时没报警吗?”
“回到宿舍躺下,又觉得像是幻觉,说也说不清,就没报警。”
“研究表明,人们在恐惧的时候会出现认知的偏差。把发生过的事情当成幻觉也是有可能的。”
齐娜说:“后来两年里,我一直等着再发生类似的案子,可以证明我当时不是幻觉。但是没有,没有任何敲头案发生,一直到昨天。”
我解释道:“那肯定不是你遇到的敲头杀手。你遇到的那个,他可能是劫道的,寻仇的,变态,模仿犯,幻觉,或根本就是个过路的木匠爱上了你。而昨天那个是标准的杀人强奸犯,作案的模式非常清晰。知道吗,在犯罪学中,有一种类型是通过伤害他人的身体而获得快感的,不为钱,没有口角,强奸就属于这个类型,虐待狂、连环杀人狂和习惯性的纵火犯也是。前阵子有几个中学生为了取乐殴打一个流浪儿,上了晚报新闻的,虽然打得不是很重,但也属于这种类型。这是需要特别对待的犯罪类型。”
“那小时候玩游戏,岂不是天天都在干这种事?”
“好吧。小孩都是潜在的杀人狂。”我无奈地说。
“我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跟踪我的是个木匠。我靠!”
“研究表明,犯罪和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在特定的环境下,木匠也会变成杀人狂。反之,即使杀人狂也不是见人就杀的,所有的犯罪都是一种机会主义,罪犯会评估风险。这是连狗熊都会的思维模式嘛。”
“你丫的看了多少犯罪学的书?”
“美国人调查研究表明,全美至少还有五百个杀人狂逍遥法外,中国没有这个数据,按人口概率推算起码也有一千个吧。”我继续背书。
齐娜骂道:“闭嘴吧,本来想到你这儿来寻求安慰的,越说我越害怕。你最起码应该说,我长得不是很漂亮,比不上你们家小白,色狼就算要下手也不会找我。”
我心想未必噢。没敢说,说出来这一晚上就别想睡了。不久就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像很远地方传来的浪潮。要是所有的夜晚都是这样的潮声就好了,我喜欢宁静的夜晚,如果得不到宁静,死寂也可以,最好不要再听见女生的尖叫。我跟着潮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料半夜里梦见和齐娜做爱,我被她揪住了往床上按,在快要进入她的时候被自己吓醒了。那会儿天蒙蒙亮,我忍受着勃起,拉开蚊帐看了看,亮亮还没有回来,齐娜的半条腿伸在蚊帐外面,看得我心情恶劣,燥热难当。当即走过去把她的腿塞回蚊帐里,她嘴里嘟哝了一声,有点像呻吟。我回到蚊帐里去自慰,没打算惊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