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半盗墓“吃现席”(第7/10页)
方震先遵循程序,问他姓名年龄身份,大眼贼昂首挺胸,对答如流,说自己是河南开封人,姓廖。看他那精气神,好像自己得了“全国劳模”在接受记者采访似的,一点也不像被审问的犯罪嫌疑人。我估计公安系统要是有年度最佳犯罪嫌疑人评选的话,他肯定能得奖。
问罢了前面的例行问题,方震拿笔杆敲了敲桌面,进入实质阶段:“这次‘吃现席’是你张罗的?”
“是,我在市场上放了点风,就有人主动凑过来了……哎,我要是再早一点知道有首长关注,就多招几个不法商贩,也算为民除害。”大眼贼一脸义愤填膺。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警方关注此事的?”
“就是刚才啊。我一看那一排手电透着雾气照过来,就全明白了。强光防雾手电,只有警察才有这装备。从那一刻起,我就下了决定,要全力配合警方工作。”大眼贼解释说,大眼珠子贼兮兮地转了一圈。
我在一旁忍不住开口问道:“既然你知道是警察,为什么要喊一嗓子墓主索命?”大眼贼恨恨道:“这些人平时坏事做尽,心里都特别迷信。我喊那么一句,好歹能吓唬吓唬他们——谁让这群混蛋不仁在先,要活埋我儿子呢?”
方震眉头微抬:“那个下去挖坟的是你儿子?”大眼贼笑道:“父守坑,儿下洞,这是我们这一行的讲究。”
方震看了我一眼,我点点头,表示他说得没错。确实有这个老规矩。原因很简单,倒斗的时候挖盗洞,一般是一个在洞口守,一个下去墓穴里挖明器。可是人性本贪,时常有守在洞口的人起了贪心,把明器接走以后,一铲子把取宝的活埋。所以合伙盗墓的大多是亲戚,而且得是血亲,但儿子害老子的事也时有发生,后来规矩变成了儿子下洞,老子守坑,这才保得平安无事——别看是个小小的转变,里头可透着不少人性的道理呢。
那下了盗洞的年轻人也是一眼大、一眼小,估计是什么家族的遗传病,不用鉴定,一看面相就知道肯定是父子。
方震低头记了几笔,拍了拍桌子:“那你知道你们父子犯了什么罪吗?”
大眼贼忙不迭地点头:“知道,知道,诈骗罪。咱们国家《刑法》都规定了,我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他倒背得挺熟,旁边负责记录的小警察扑哧一声,差点乐出来。
“诈骗罪?”方震冷笑一声,“你们父子今天的所作所为,只是诈骗罪?恐怕不对吧?”
大眼贼赔笑道:“首长您圣明,真的只是诈骗罪。”他身子前倾,眼珠瞪得很大,声音压低,好像在说一个天大的秘密给我们听,“这事我就告诉您几位啊,我给他们那些货,都是假的。”
方震愣了一下,连忙吩咐小警察去把那些赃物取来。等到他们把赃物运过来,我知道用着我的时候到了,从容起身,先把那个玉春壶瓶拿起来端详。说起来,这次吃现席吃砸了锅,这个玉壶春瓶要负很大的责任。都是它挑起了出席者的贪欲,这才有了后头的纷争。
其实我对瓷器不是很懂,那是玄字门药家的专长,可惜药不然这个不肖子叛变,药来去世,山中无老虎,也只能让我这个白字门里的赶鸭子上架了。我拿着玉壶春瓶翻过来掉过去看了几遍,突然乐了。这瓶子刚拿出来的时候,现场光线太暗,我只是匆匆拿手电照了一眼,没细看。现在仔细这么一瞧,就瞧出问题了。
方震问我乐什么,我说大眼贼说得没错,这是一件赝品,而且赝得没法再赝了。说完我指给方震看,这瓶子底儿有个题款,上头写着“大明洪熙元年成祖遗制”,一共十个淡青釉色的楷字。
方震和那个负责记录的小警察看了看,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我索性把瓶子放倒,拿食指一个一个点过那一行字,告诉他们:“这瓶子的破绽,就在这一行字里。”
小警察一拍巴掌:“我知道了!洪熙是明仁宗朱高炽的年号,明成祖朱棣的年号是永乐!有矛盾。”
我摇摇头:“错可不在这里。你看到‘遗制’二字了么?说明这玉壶春瓶是朱棣在位时下旨要的,结果还没等做好,朱棣就死了。等到这瓶子烧制出来,都已经是洪熙年间了,所以题款上前写新皇帝年号,后写成祖遗制,说明这东西虽然是洪熙年出的,但算是先皇生前遗物。错不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