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2/3页)
“我认识他,”玛丽雅姆说,“左边那个。”
玛丽雅姆前面有个年轻的女人转过身来,说那人是纳吉布拉。另外一个人是他的弟弟。玛丽雅姆还记得在苏联统治那些年,纳吉布拉那张留着小胡子的胖脸在宣传板和商店临街橱窗上微笑着。
后来,她听说纳吉布拉本来在达鲁拉曼宫殿附近的联合国办公楼中避难,但被塔利班拖了出来。他们折磨了他好几个小时,然后把他的双腿绑在一辆卡车后面,拖着他已经呜呼哀哉的身体穿过大街小巷。
“他杀害了很多、很多穆斯林!”那个年轻的塔利班通过扩音器大喊。他说的是带普什图口音的法尔西语,然后又用普什图语说了一遍。他停了下来,用他的武器指着两具尸体。“他的罪行每个人都知道。他是叛国贼。这就是我们对付那些冒犯了伊斯兰教法的叛徒的方式!”
拉希德咧嘴而笑。
在玛丽雅姆怀里,阿兹莎放声大哭起来。
接下来那一天,大量的卡车涌进了喀布尔。在卡尔卡纳区、沙里诺区、卡德帕湾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和塔伊玛尼区,红色的丰田卡车在各条马路蜿蜒前进。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穿着黑色的长袍,拿着武器,坐在它们的车斗里面。每一辆车都有一个大喇叭,轮流用法尔西语和普什图语播放通知。各座清真寺顶端的大喇叭,还有那个如今叫做伊斯兰教法之声的广播电台也在反复播放一段同样的宣言。这段话还被写成传单,丢进各条街道。玛丽雅姆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张。
我们的祖国现在改称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下面是我们将要颁布、你们将要服从的法律:
所有的市民必须每天祷告五次。如果你们在祷告时间做其他事情,而且被人发现的话,你们将会挨打。
所有的男人必须留起大胡子。正确的长度是下巴之下最少一个拳头那么长。如果不遵从这条规定,你们将会挨打。
所有的男孩必须穿长袍。一年级到六年级的男孩将会穿黑色长袍,六年级以上的穿白色长袍。所有的男孩都必须穿伊斯兰教的服饰。衬衣的领口必须扣上纽扣。
禁止唱歌。
禁止跳舞。
禁止打牌、下棋、赌博和放风筝。
禁止写书、看电影和画画。
如果你们养鹦鹉,你们将会挨打。你们的鸟将会被杀死。
如果你们盗窃,你们的手掌将会被切掉。如果你们再偷,你们的脚将会被切掉。
如果你们不是穆斯林,别在任何穆斯林能看到的地方做礼拜;否则,你们将会挨打,并被关进监狱。如果你们被人发现正在拉拢一个穆斯林改信你的宗教,你们将会被处决。
女人请注意。
你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待在家里。女人在马路上瞎逛是不合礼节的。如果你们要到外面去,必须有男性的亲戚陪同。如果你们被人发现私自上街,你们将会挨打,并且被押送回家。
在任何情况之下,你们都不能露出面孔。你们若到外面,必须用布卡把脸蒙起来。否则的话,你们将会被毒打。
禁止使用化妆品。
禁止佩戴珠宝。
你们不得穿迷人的衣服。
如果没人跟你们说话,你们不得说话。
你们不得和男人对视。
你们不得在公众场合发笑。否则的话,你们将会挨打。
你们不得涂指甲。否则的话,你们会失去一根手指。
禁止女孩上学。所有的女子学校将会很快被关闭。
禁止所有的女人工作。
如果你们通奸被发现,将会被石头投掷至死。
听着,听好了。要服从。真主伟大。
拉希德关掉了收音机。他们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吃晚饭,这时距离他们看见纳吉布拉的尸体悬挂在绳子上还不到一个星期。
“他们不能强迫一半的人口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干。”莱拉说。
“为什么不可以?”拉希德说。这一次,玛丽雅姆倒是同意他的观点。实际上,他不就是这么对待她和莱拉的吗?莱拉肯定也明白这一点的。
“这里又不是农村。这里是喀布尔!这里的女人过去当律师、当医生,在政府部门上班……”
拉希德不屑地笑起来。“瞧你说的,果然是一个上过大学的书呆子所生的傲慢女儿。你真是一个城里人,真是一个塔吉克人。你以为这些观念是塔利班新发明的啊?你有没有离开你在喀布尔的宝贝小窝,到外面去生活过,我的姑娘?你有没有去过南部、东部,去分布着各个部落的巴基斯坦边境,去看看真正的阿富汗人?没有吧?我去过。我可以告诉你,在这个国家,有很多地方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的,或者差不多。我不说你肯定不知道。”
“我拒绝相信,”莱拉说,“他们不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