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第3/3页)

她女儿要求(其实应该算作她自己的要求)在去北方之前,再回家来看一次,不料开头就遭到她父亲的断然拒绝。幸亏吉英和伊丽莎白顾全到妹妹的心绪和身份,一致希望她的婚姻会受到父母的重视,再三要求父亲,让妹妹和妹婿一结婚之后,就到浪搏恩来。她们要求得那么恳切,那么合理,又那么婉转,终于把父亲说动了心,同意了她们的想法,愿意照着她们的意思去办。母亲这一下可真得意:她可以趁着这个嫁出去的女儿没有充军到北方去之前,把她当作宝贝似的显给街坊四邻看看。于是班纳特写回信给他舅爷的时候,便提到让他们俩回来一次,讲定让他们行过婚礼就立刻到浪搏恩来。不过伊丽莎白倒冷不防地想到韦翰会不会同意这样的做法;如果单是为她自己着想,那么,跟韦翰见面实在是万不得已的事。


[1] 婚约上所载事项大都是关于财产方面的,由结婚当事人于结婚前妥为签写,以便作为结婚时授予妻子财产之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