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第2/2页)
那是一九九四年,李良二十一岁,他那天穿一件红条纹的T恤衫,在校外小摊上买的,五块钱。关于生活的目的,他最终没有说,但我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死亡。
青天苗裔深埋黄土之下
无风的月夜 长草突然晃动
纯洁的纸钱飘落山冈
……
陌生人 你珍藏的泪水
必将打湿我前生的遗衣而那些滴落的
亦将暗暗丰满
……
——李良·《月夜》
叶梅气喘吁吁跑上楼时,我刚刚点上第三支烟。她没跟我打招呼,直接当当啷啷开了门,我鞋也没换就冲了进去。
李良不在。这栋府南河边的豪宅空得像一座被盗过的坟墓,窗户大开着,腥臭的风迎面而来。一只鸟儿扑扇着翅膀从眼前飞过,停在黄叶飘零的枝头。秋天到了,它也在为自己的归宿发愁吧。
把屋子彻底检查了一遍,排除了李良把自己的尸体藏在衣柜里、床底下、马桶里的各种可能,我甚至还把床垫捏了一遍,怀疑李良是不是把自己缝在里面了。叶梅一直站在那里,斜眼看着我像个疯子一样进进出出,目光中充满了鄙视和不屑,好像我是一泡狗屎,看一看都会熏臭眼睛。
搜查完毕,她冷冷地发话了:“没想到你还这么够朋友。”我有点生气,板着脸回答:“李良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我甚——”我脸红了一下,叶梅抱着双手,一脸轻蔑,等着我说下去,我鼓了鼓劲,大声说:“我甚至可以为他去死!”叶梅哼了一声,拿鼻孔看了看我,表情异常狰狞,说李良可未必把你当成朋友,“你欠他三万两千元钱,他可一直都记着呢。”
这就是叶梅。一个我熟悉但又陌生的女人。或者说,我熟悉的只是她的身体,甚至只是她身体的几个部位。但她心里想的什么,我从来都没有关心过。李良上次阴森森地对我说:“她现在只听你的。”我听了面红耳赤,屁都没敢放一个,抱头鼠窜而去。
作为风月场中的老手,我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叶梅对我的感情,包括乐山那夜,包括她趴在我身上撕心裂肺地大哭,甚至包括她泼我的那一杯酒。让我困惑的是她后来的表现,从她跟李良结婚到现在,我们一共见过六次面,她每次都像是刚从冰箱里钻出来,一张脸寒气森森,让我满身起鸡皮疙瘩。
和赵悦离婚后,有一天清晨五点,她给我打电话,我迷迷糊糊地问:“谁啊?”她说是老子,我腾地坐起来,问她有什么事,她不说话,我揉了一下眼睛,听见话筒里传来震耳的音乐声,过了足足一分钟,她忽然道:“算了,就当我打错了吧。”然后无声无息地挂了机。那时天色微明,一线曙光透窗而来,照着我惺忪的睡眼。我抱着电话傻坐了半天,脑袋里空空如也。倒头又睡,直到天光大亮。醒来后茫然若失,不知道那到底是梦还是真的。
不过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李良和我不同,我大大咧咧的,永远不知道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钱,更不知道有多少钱是自己的,多少是别人的,属于那种“包里剩下十元钱,花九元去买包烟”的品种。李良是个精细人,给人恩惠、受人恩惠一笔笔记在心里。他既然记得我欠他的三万两千,就应该还记得他欠我多少。
大四最后一学期,李良极其潦倒。所有的钱都扔在了麻将桌上。他手气总是不好,瘾头却很大。任何时候,只要站在楼道上喊一声:“三缺一啦!”他保准第一个蹿出来报名。那学期开学时我带了两千三,不到三个月花得精光,其中至少有一半是给他付了赌债。毕业后回成都,他连买火车票的钱都没有,全靠我大力赞助。到成都后无处容身,又是我把他收留在家里,连吃带住,蹭我爸的红塔山抽,我妈还帮他洗袜子。
是的,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朋友的价值就在于互相利用。那些断头流血的友谊,也许存在过,也许只是我们的幻想。
二○○一年秋天的一个下午,落叶飘零,灰尘弥漫,一个白色的塑料袋慢慢沉没在府南河灰黑腥臭的河水中,我站在岸边想,什么生呀死的,别逗了,我是说着玩的。